2016年省级财政收支预算及说明

河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henan.gov.cn 时间:2016-02-16 11:13 来源:省财政厅

  关于2016年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情况的说明

  2016年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3368.2亿元,其中:省本级收入150亿元,中央补助收入2857.3亿元,市县上解收入338.9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0亿元,调入资金2亿元。

  一、省本级收入主要项目情况

  省本级收入预算150亿元,比2015年执行数减少8.1亿元,下降5.1%。其中,税收收入78.1亿元,增加2.8亿元,增长3.8%;非税收入71.9亿元,减少10.9亿元,下降13.2%。主要项目情况是:

  1、增值税18.3亿元,减少0.3亿元,下降1.6%。主要是考虑财政部下划我省铁路总公司集中缴纳的铁路运输企业改征增值税持续下降因素,预计收入减少0.9亿元。

  2、营业税14.3亿元,增加3亿元,增长26.9%。主要是郑万、郑合等铁路项目开工建设增加建筑安装营业税3.6亿元。

  3、企业所得税44.6亿元,减少0.1亿元,下降0.3%,主要是考虑2015年5月起卷烟批发环节消费税税率从5%提高至11%等因素,烟草企业消费税增加的同时减少企业所得税。

  4、城市维护建设税1亿元,增加0.2亿元,增长31%,主要是铁路建设项目营业税增加较多,附加征收的城市维护建设税相应增加。

  5、专项收入42.4亿元,减少3.8亿元,下降8.2%。主要原因:一是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及价款2.4亿元,从2016年起在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中反映;二是省广电局下属单位将于2016年转制,广告费不再上缴国库,预计减少收入7.1亿元。

  6、行政事业性收费14.6亿元,减少2.9亿元,下降16.6%。主要原因:一是无线电频率占用费、水土保持补偿费2016年起从基金转列一般公共预算,增加收入0.3亿元;二是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取消和暂停征收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2号)等规定,从2015年11月起取消和暂停征收部分收费项目,预计收费收入减少。

  7、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6.4亿元,减少7亿元,下降51.9%。主要是2015年国有资产处置一次性收入较多。

  8、政府住房基金收入1.3亿元,从2016年起由基金转列一般公共预算。

  二、中央补助收入项目情况

  中央补助收入2857.3亿元,其中:返还性收入257.1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2017.3亿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582.9亿元。具体项目情况是:

  1、返还性收入257.1亿元,其中,增值税税收返还109.7亿元,消费税基数返还46.8亿元,所得税基数返还29.1亿元,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税收返还71.5亿元。

  2、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2017.3亿元,其中,均衡性转移支付878.2亿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146.2亿元,基本养老保险和低保等转移支付326.2亿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转移支付224.9亿元,义务教育等转移支付107.4亿元,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36.2亿元,基层公检法司转移支付18.4亿元,老少边穷转移支付22.4亿元,固定数额补助165.7亿元,均按财政部提前下达数安排。

  3、专项转移支付收入582.9亿元,其中,教育转移支付90.7亿元,社会保障和就业转移支付115.7亿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转移支付54.3亿元,农林水转移支付185.3亿元,交通运输转移支付44.9亿元,住房保障转移支付47.6亿元,粮油物资储备转移支付15.6亿元,均按财政部提前下达数安排。

  三、市县上解收入情况

  市县上解收入338.9亿元,主要是根据现行省与市县财政体制算账,包括市县财政应上解省财政的原体制上解、下划收入基数上解和部分税收增量分成等。主要项目是:

  1、体制结算上解(含原体制上解和下划收入基数上解)90.5亿元,为基数性上解。

  2、固定结算上解9.5亿元,主要是工商质检药监下划上解8.2亿元、耕地占用税和契税人员经费上划上解1亿元。

  3、税收增量分成上解232.1亿元,分别按2016年市县税收收入预计增长和现行体制确定的市县有关税收增量上解比例计算,其中,地税税收增量上解比例为2.5%,国内增值税、营业税、个人所得税、耕地占用税、罚没收入、社会抚养费的增量分成比例为20%,企业所得税增量分成比例为15%,资源税增量分成比例为30%。

  四、其他收入情况

  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0亿元;调入资金2亿元,为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中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的资金。

  关于2016年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的说明

  2016年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3368.2亿元,其中:省本级支出815亿元,补助市县支出2363.7亿元,中央专项转移支付安排省级支出158.3亿元,上解中央支出31.2亿元。

  一、省本级支出主要项目情况

  省本级支出815亿元,比2015年执行数增加75亿元,增长10.1%,剔除中央补助企业养老金49亿元等不可比因素后,实际增长3.5%,其中财政拨款安排的主要支出项目情况是: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6.1亿元,与上年基本持平。

  2、公共安全支出30亿元,增加1.7亿元,增长6.1%。

  3、教育支出130.9亿元,增加10.3亿元,增长8.6%。

  4、科学技术支出18.2亿元,增加3.4亿元,增长22.8%,主要是新增安排创建国家级自主创新示范区专项资金3亿元。

  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9.7亿元,增加0.7亿元,增长7.9%。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6.8亿元,增加49亿元,增长23.5%,主要是中央补助企业养老保险金增加49亿元。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6.6亿元,增加1.7亿元,增长6.8%。

  8、城乡社区支出10.5亿元,与上年基本持平。

  9、农林水支出50.3亿元,增加3.2亿元,增长6.9%。

  10、交通运输支出81亿元,增加1.5亿元,增长2%。

  11、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3.6亿元,增加3.8亿元,增长19.4%。

  12、商业服务业等支出3.5亿元,增加803万元,增长2.3%。

  13、金融支出6.2亿元,增加2亿元,增长49.3%。

  14、住房保障支出11.9亿元,增加1.4亿元,增长13.4%,主要是政府住房基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15、其他支出38亿元,减少12.4亿元,下降24.7%。主要安排的项目是省级统筹基建、省直单位增人增编经费、价格稳定调节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成本支出等。

  二、补助市县项目支出情况

  补助市县支出2363.7亿元,其中,返还性支出146.5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支出1792.6亿元,中央专项转移支付支出424.6亿元。主要项目情况是:

  1、返还性支出146.5亿元,其中,增值税税收返还68.2亿元,消费税基数返还24.1亿元,所得税基数返还29亿元,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税收返还25.2亿元。

  2、一般性转移支付支出1792.6亿元,其中,均衡性转移支付992.1亿元,基本养老保险和低保等转移支付114.4亿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转移支付224.9亿元,义务教育等转移支付107.4亿元,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36.2亿元,基层公检法司转移支付18.4亿元,老少边穷转移支付22.4亿元,固定数额补助157.6亿元。

  3、中央专项转移支付支出424.6亿元,其中,教育转移支付49.1亿元,社会保障和就业转移支付109.9亿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转移支付48.6亿元,农林水转移支付149亿元,住房保障转移支付47.6亿元,均按财政部提前下达数安排。

  三、上解中央支出项目情况

  上解上级支出31.2亿元,其中:原体制基数上解15.2亿元,税务经费上划基数上解1.9亿元,出口退税基数上解5.5亿元,铁路运输企业税收收入下划基数上解8.4亿元。

  四、其他项目支出情况

  中央专项转移支付安排省级支出158.3亿元(含尚未分解下达市县资金),其中,本科高校生均拨款专项资金26.8亿元,高等教育学生资助专项资金10.5亿元,中央车辆购置税补助公路建设专项资金44.9亿元,农机具购置补贴15.5亿元,粮食风险基金14.5亿元。

  关于2016年省级部门“三公”经费支出预算的说明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全省部门预算改革的通知》(豫政办〔2011〕105号)要求,从2012年起各级财政部门要向社会公开本级“三公”经费预决算支出。

  经汇总省级部门预算,2016年省级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1345万元,比上年减少9444万元,下降15.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6164万元,公务接待费1250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165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1027万元。下降的主要原因是省直各部门按照中央和省厉行节约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相关支出。

  需要说明的是,省直部门公务用车改革尚在推进中,由于各部门车改后保留车辆编制数尚未确定,目前各部门车辆运行维护费预算暂按车改前车辆编制数核定,待改革到位后将根据减编情况,对各单位车辆运行维护费预算进行统一调减。

  关于2016年省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情况的说明

  2016年省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总计194.8亿元,其中,省本级收入180.5亿元,中央补助收入13.2亿元,上年超收1.1亿元。

  一、省本级收入主要项目情况

  省本级收入预算180.5亿元,比2015年执行数减少19.8亿元,下降9.9%。主要是从2016年起政府住房基金、水土保持费、无线电频率占用费三项基金转列一般公共预算、南水北调工程基金停止征收以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减少。主要项目情况是:

  1、小型水库移民扶助基金收入0.9亿元,减少603万元,下降6.3%。主要是该项基金从扣除农业生产用电外的全部销售电量中计提,考虑经济运行不确定因素,审慎预计收入预算。

  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6亿元,减少9.5亿元,下降37.3%。一是考虑土地出让收入没有明显回升的迹象;二是2015年审计部门对土地出让收入征缴开展了专项审计,有欠缴资金入库,存在一次性因素。

  3、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收入29.1亿元,减少1.1亿元,下降3.6%。主要是考虑土地市场的不确定性,与2015年年初预算持平编列。

  4、车辆通行费104亿元,增加2.2亿元,增长2.2%。

  5、彩票公益金收入23.1亿元,增加0.6亿元,增长2.8%。

  6、彩票发行机构和彩票销售机构的业务费用6.5亿元,减少4.1亿元,下降38.8%。主要是2015年支出包含以前年度结转的业务费用4.5亿元,2016年预计没有此项因素。

  二、中央补助收入项目情况

  中央补助收入13.2亿元,其中,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12.8亿元,彩票发行机构和彩票销售机构的业务费用0.2亿元。

  关于2016年省级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的说明

  2016年省级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总计194.8亿元,其中,省本级支出115.2亿元,补助市县支出79.6亿元。

  一、省本级支出主要项目情况

  省本级支出预算115.2亿元,比2015年执行数减少24.5亿元,下降17.5%。主要是从2016年起政府住房基金、水土保持费、无线电频率占用费三项基金转列一般公共预算、南水北调工程基金停止征收以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预计减收,相应安排的支出减少。主要项目情况是:

  1、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3.2亿元,主要用于大中型水库库区及移民安置区生产生活条件的基础设施建设、经济建设、产业发展等。

  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0.8亿元,主要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等。

  3、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安排的支出0.9亿元,主要用于土地整治项目、农业综合开发配套等。

  4、车辆通行费安排的支出93.7亿元,主要用于偿还高速公路贷款本金及利息、新建高速公路建设资本金、偿还干线公路贷款利息等。

  5、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9.2亿元,主要用于民政事业、体育事业、返还市县等。

  6、彩票发行销售机构业务费安排的支出6.7亿元,主要用于彩票发行销售活动。

  二、补助市县支出情况

  补助市县支出79.6亿元,安排支出的项目主要是: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9.6亿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5.3亿元,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28.4亿元,车辆通行费10.3亿元,彩票公益金14.6亿元。

  关于2016年省级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情况的说明

  一、编制原则

  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按照“统筹兼顾、适度集中,综合平衡、确保重点,统筹财力、调动引导,以支促收、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

  二、收入预算编制

  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实施范围为省直各部门、机构、单位和政府管理的社会团体利用国有资产投资兴办的国有独资企业和国有控股、参股企业,以及从事生产经营的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国有资本收益具体包括国有独资企业、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按规定上交的应交利润,国有控股、参股企业上交的国有股股利股息、国有产权转让收入、企业清算收入。根据2015年我省国有企业经营状况,预计2016年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5亿元,比2015年执行数减少2.3亿元,下降31.6%,主要是考虑经济下行压力较大和支持省属煤炭企业脱困免征收益等减收政策影响。主要项目情况是:

  1、国有独资企业应交利润4.4亿元,减少2.2亿元,下降33.3%。

  2、国有控股、参股企业国有股权(股份)获得的股利、股息收入0.6亿元,减少0.1亿元,下降15.2%。

  三、支出预算编制

  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号)要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统筹安排。加上上年超收收入,2016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总计7.3亿元,其中当年预算安排5.3亿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2亿元。主要支出安排情况是:

  1、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0.9亿元。

  2、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4.2亿元。

  3、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2亿元。

  4、调出资金2亿元,主要用于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关于2016年省级社会保险基金收支预算情况的说明

  一、编制原则

  省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单独编报,与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相对独立,有机衔接。编制的总体原则是“统筹兼顾、收支平衡”。根据各项社会保险统筹模式特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按照“略有结余”的原则编制;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按照“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

  二、编报范围

  2016年,省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编制范围包括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和生育保险基金。

  三、收入预算编制情况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主要包括保险缴费收入、财政补贴收入、利息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下级上解收入、转移收入和其他收入。2016年省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982.8亿元,比2015年执行数增加54.1亿元,增长5.8%。各项保险基金收入情况是:

  1、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938.2亿元,增加45.9亿元,增长5.1%,其中:财政补贴收入247.2亿元,保险缴费收入656.5亿元,投资收益13.5亿元。

  2、失业保险基金收入4.4元,减少0.3亿元,下降6.4%,其中:保险缴费收入2.1亿元。

  3、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26.4亿元,增加2.7亿元,增长11.4%,其中:保险缴费收入25.5亿元。

  4、工伤保险基金收入11.5亿元,增加5.7亿元,增长98.3%,其中:保险缴费收入10.3亿元。

  5、生育保险基金收入2.3亿元,增加0.2亿元,增长9.5%,其中:保险缴费收入2.2亿元。

  四、支出预算编制情况

  2016年省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953.5亿元,比2015年执行数增加52亿元,增长5.8%。各项保险基金支出情况是:

  1、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920亿元,增加47.8亿元,增长5.5%。

  2、失业保险基金支出2.2元,增加0.3亿元,增长15.8%。

  3、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19.8亿元,增加2.2亿元,增长12.5%。

  4、工伤保险基金支出8.8亿元,增加1.2亿元,增长15.8%。

  5、生育保险基金支出2.7亿元,增加0.5亿元,增长22.7%。

  附件:2016年省级财政预算支出明细表

责任编辑:李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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