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口计生委、委机关各科室、委属各单位:
现将《书记市长网上留言回复工作规范(暂行)》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落实。
附:书记市长网上留言回复工作规范(暂行)
二0一一年六月十五日
书记市长网上留言回复工作规范(暂行)
为进一步加强书记、市长网上回复工作,更好地畅通民意交流渠道,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展示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亲民、为民、利民、惠民的良好形象,打造诚信、阳光计生,根据市政府有关规定,结合人口计生系统实际,制定本规范。
一、办理回复的机构
书记市长留言回复工作在委党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各县(区)人口计生委及委各科室、二级单位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委办公室负责管理、协调并回复。
二、办理回复的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留言回复必须坚持对组织负责和对人民群众负责相统一,既要坚持政策,又要体现人文关怀。处处事事从当事人的角度去思考,尽可能为当事人提供便捷、实用的回复。回复文风要质朴,方式方法要得当。
(二)坚持及时准确的原则。对留言内容要及时登记,按规定时间要求进行处理。回复内容要准确,不能模棱两可,不能敷衍塞责。
(三)坚持分类管理的原则。留言有政策咨询类、意见建议类、问题投诉类和其他类四种。政策咨询类由法制、科技等相关科室负责办理;意见建议类由管理员整理后,由办公室负责办理;问题投诉类中涉及系统内部的交由纪检监察室办理,涉及计生政策执行中的问题由信访科负责办理;其他类留言,根据情况由办公室提出办理意见,报主管主任审定后,按要求进行办理。涉及基层单位的留言由办公室转交有关县市区办理。
三、办理回复的制度
(一)登记备案制度。管理员每天上下午两次登录书记、市长留言板,主动查阅涉及本单位、本系统的留言信息,并进行浏览登记,按规定办理留言登记。
(二)领导批办制度。各科室办理的留言回复意见,主管副主任应签署同意回复与否的意见。
(三)催办督办制度。回复时限前,相关科室没有提供回复意见的由办公室进行催办;超过回复时限、仍未提供回复意见的,由办公室转交纪检监察室进行督办,直至回复完毕。
(四)责任追究制度。由于履行职责不及时、敷衍应付造成群众不满意,影响单位、系统形象的,由纪检监察室进行诫勉谈话;造成工作被动或其他重大事故的,依法纪追究行政责任。
四、办理回复的程序
书记市长留言由管理员下载后填写《书记市长留言回复处理表》,由委办公室主任根据留言类型立案并批转有关科室(县)处理,有关科室(县)应按规定时限提出回复意见,并经主管主任审批后,报办公室管理员进行统一回复。
五、办理回复的时限
政策咨询类、意见、建议类回复不超过3天;申诉类、投诉类要在10个工作日内办理回复。对于无法在1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的投诉类信件,要将信件所反映问题的最新办理进展情况及时回复来信人,有了最终办理结果后再进行二次回复。但最长时限不得超过30日。逾期未按规定结案,也未说明情况,造成群众重信重访出现的,将视情况给所在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六、结案质量要求
结案要做到:实事清楚,定性准确,程序合法,公开便民,处理恰当。对于申诉类、投诉类案件,办理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并按照有关政策、法规和规定,对违反计生政策的当事人进行经济处理、党政纪处理。
七、归档要求
按照“一案一卷”的原则归档,要有留言原件、立案通知、结案报告及相关证据或手续(如经济处理票据、党政纪处理文件等)。
本规范由办公室负责解释。从二〇一一年七月一日起试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