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2017年全市农机补贴暨“三夏”农机工作会议上获悉,今年我市夏季农机补贴资金为350万元。
据了解,今年我市综合各产业集聚(开发)区、镇(街道)的耕地面积、人口数和绩效考核等因素,将农机补贴资金进行预分配。如未按时办理手续,视为放弃资金使用。
今年我市重点补贴粮油等主要农作物生产关键环节所需机具,兼顾畜牧业、渔业、林果业及农产品初加工发展所需机具,共10大类26小类55个品目。补贴机具必须是我国境内生产的产品,并且已获得部级或省级有效推广鉴定证书。
关于补贴标准,我市继续对同类同档机具实行限额与比例双控,即按照定额进行补贴,实际补贴额度不高于30%;继续对秸秆捡拾压捆机(含压捆机)及适用于山区作业的喂入量3kg/s(不含3kg/s)以下的小麦收获机械实行累加补贴。同一购机者个人年度内享受补贴资金最高限额为10万元,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年度内享受补贴资金最高限额为20万元。凡2016年个人购置补贴机具享受单机补贴资金3万元及以上、购置拖拉机100马力及以上的购机补贴对象,原则上2017年不再享受同种机型的购机补贴。另外,今年我市对贫困村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申请农机购置补贴,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对已建档立卡的贫困户购买农机,开通绿色通道。(记者 孔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