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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市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会议召开
河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henan.gov.cn   2015年06月11日   来源: 漯河市政府
 

  5月19日,漯河市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会议召开,对今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进行全面部署。至此,漯河市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全面启动,首批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已下达我市,补贴金额3556万元。

  从今年起,补贴对象不再局限于农民,而是扩大到所有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组织。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方式统一为“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这意味着,补贴方式不再受区域限制,可以自主选择补贴产品经销商购机,也可以通过企业直销等方式购机;同时,补贴对象可以和产销企业自主协商购机,购机时支付全价款或者差价款均可,从政策上给购机者更大的选择空间。

  补贴机具范围重点突出。2015年,全省对深松机、免耕播种机、薯类收获机、秸秆粉碎还田机、捡拾压捆机、粮食烘干机等机具实行敞开补贴,漯河市各县区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对以上敞开补贴机具进行调整。 补贴机具资质有所放开。今年,农机购置补贴产品资质与国家和省级支持推广目录彻底脱钩。进入支持推广目录不再作为享受补贴的必要条件,只要是在我国境内生产,已获得部级或省级有效推广鉴定证书,且在补贴范围内的产品,均可享受补贴,对农机新产品的资质条件还可进一步放宽。

  实施操作程序更加优化。为保持政策连续性,补贴范围、补贴标准、操作方式等3年保持不变。如有个别规定确需调整的,及早公布,上一年的结转资金可结转至下一年使用,连续两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按有关规定处理;经销企业不参与补贴政策操作流程,补贴对象直接到农机、财政等部门办理所有补贴手续;为尽量简化手续,减少农民申办的次数,提倡和鼓励在购机集中地或地方政务大厅等开展受理申请、核实登记“一站式”服务;把不宜由省、市进行统一规定的政策权限,一律下放给县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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