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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今年农机购置补贴实行新政策
河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henan.gov.cn   2015年06月11日   来源: 平顶山市政府
 

  5月6日,平顶山市农机局公布,今年平顶山市第一批农机购置补贴金额为5303万元,较上年增加1000余万元。同时,在总结近年经验和农机购置补贴操作创新试点工作的基础上,今年的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发生了新变化。

  从今年开始,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方式统一为“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即补贴对象可以自主选择补贴产品经销商购机(不在规定省域内),也可通过企业直销等方式购机。同时,补贴对象可以和产销企业自主协商购机方式,购机时支付全价款或者差价款均可。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补贴对象应对自主购机行为和购买机具的真实性负责,承担相应风险。

  为保证政策连续性,新政策的执行期为2015年至2017年,补贴范围、补贴标准、操作方式等3年保持不变,如有个别规定确需调整的,及早公布。

  另外,今年的补贴对象发生变化,改为“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其中,个人既包括农牧渔民、农场(林场)职工,也包括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其他居民;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的界定可与农业法衔接,既包括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也包括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农业企业等。

  今年,补贴农机具范围由105个缩减为87个,平顶山市在各县(市、区)补贴资金额度内对包括深松机、免耕播种机、水稻插秧机、玉米收获机、薯类收获机、秸秆粉碎还田机、捡拾压捆机、农用航空器、粮食烘干机、花生收获机等机具品目实行敞开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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