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标题 | 关于水资源税纳税人主体的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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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日期 | 2025-05-06 |
内容 |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对于建设期疏干排水,水资源纳税人的主体应该是建设单位还是施工单位?具体由谁来缴纳这部分费用?河南省是否有明确的规定?谢谢! |
受理回复
回复日期 | 2025-05-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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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 河南省财政厅 |
回复内容 | 针对您提出的咨询问题,现答复如下: 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水利部关于印发<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规定,直接取用地表水或者地下水的单位和个人,为水资源税纳税人。如果施工单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直接从事疏干排水工作,施工单位应确定为水资源税纳税人,并按规定向税务部门申报缴纳水资源税。 感谢对河南财政的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