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水资源税纳税人主体的问题

河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henan.gov.cn 时间:2025-05-21 16:51 来源:河南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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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关于水资源税纳税人主体的问题
提交日期2025-05-06
内容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对于建设期疏干排水,水资源纳税人的主体应该是建设单位还是施工单位?具体由谁来缴纳这部分费用?河南省是否有明确的规定?谢谢!

受理回复

回复日期2025-05-12
回复单位河南省财政厅
回复内容

  针对您提出的咨询问题,现答复如下:

  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水利部关于印发<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规定,直接取用地表水或者地下水的单位和个人,为水资源税纳税人。如果施工单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直接从事疏干排水工作,施工单位应确定为水资源税纳税人,并按规定向税务部门申报缴纳水资源税。

  感谢对河南财政的支持。

责任编辑:郭栩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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