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0001-01-2025-00086 失效时间
发文机关 河南省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5年03月19日
标  题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取消部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通知
发文字号 豫政文〔2025〕31号 发布时间 2025年04月10日

河南省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取消部分集中式饮用水
水源保护区的通知

豫政文〔2025〕31号

有关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保障饮用水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河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等有关规定,省政府决定调整和取消部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调整洛阳市陆浑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具体范围如下:

  一级保护区:水库大坝消力池取水口小桥处至上游输水洞和电站泵房水渠渠内及硬化渠顶的区域;水库多年平均水位线(312.38米)以下,输水洞口外围500米的区域及多年平均水位线以上至水库大坝—路堤迎水坡坡顶的区域。

  二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外至多年平均水位线以下的区域及多年平均水位线以上至库坝东路—饭嵩路—叠翠街—洛栾线—省道322—陆浑镇主街—防洪堤坝—洛栾线—库坝西路的区域;伊河、高都川入库口至上游2000米防洪堤迎水坡坡顶内河道区域,赵村川入库口至上游2000米河道内及两岸纵深至一级阶地的区域。

  准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外2000米至分水岭的区域;伊河二级保护区外上游2000米左岸至白云大道、右岸至陆浑大道—上纸路—洛栾高速的区域;高都川和赵村川二级保护区外上游2000米及两岸纵深1000米的区域。

  二、取消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取消卢氏县双龙湾镇黑沟河河东和新安县南岗地下水井群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洛阳市政府要根据新调整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勘定保护区边界,完善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保护区环境问题整治、应急应对、环境评估、环境监管等方面的措施,进一步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监督和管理,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水质安全。取消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地方要做好替代水源的规划建设工作,完善相关水厂的取水许可审批手续。如发现水源地水质恶化的现象或趋势,要及时报告省政府。

  省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管理。

河南省人民政府

2025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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