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标题 | 关于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的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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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日期 | 2025-03-27 |
内容 | 您好,请问高新技术企业复审中,之前已经使用过的发明专利可以继续用作复审中的知识产权评分,那是否可以用作复审中科技成果转化中科技成果的证明材料?感谢! |
受理回复
回复日期 | 2025-04-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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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 |
回复内容 | 网友您好,以前申报时使用过的I类知识产权,本次可以作为知识产权继续使用,参与知识产权评价;如果以前申报时该知识产权没有作为科技成果进行转化,本次申报可以作为科技成果进行转化;如果以前申报时已经作为科技成果进行了转化,本次申报则不能再次进行转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