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人民政府,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河南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已经国务院批复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河南省人民政府
2024年6月4日
索 引 号 | 10001-01-2024-00277 | 失效时间 | |
发文机关 | 河南省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4年06月04日 |
标 题 |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豫政〔2024〕17号 | 发布时间 | 2024年06月12日 |
各市、县人民政府,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河南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已经国务院批复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河南省人民政府
2024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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