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医疗器械临床试验备案省局备案要求的问题

河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henan.gov.cn 时间:2024-04-07 15:48 来源: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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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关于医疗器械临床试验备案省局备案要求的问题
提交日期2024-03-28
内容  您好,按照《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第四十条,申办者应当在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经伦理审查通过并且与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签订合同后,向申办者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进行临床试验项目备案。想要咨询一下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省局备案要求,需提供哪些文件以及流程?谢谢!

受理回复

回复日期2024-03-28
回复单位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回复内容

  网民您好,答复如下:

  请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医疗器械临床试验备案有关事宜的公告》(2015年第87号)中要求,按照附件1中“需提交的材料目录”列表内容提供材料,同时提供盖章后的《符合性声明》《授权委托书》及《注册检验报告》。注:《医疗器械临床试验备案表》如为两页及以上,请加盖骑缝章。伦理委员会如为会议审查,请提供到会人员签到表。

  资料准备完整后邮寄至花园路127号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1203办公室进行审核,通过后盖章并将一份《医疗器械临床试验备案表》寄回申请人。

责任编辑:郭栩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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