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护民营企业“一池春水”
河南开展“检察护企”民营经济司法保障专项监督行动

河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henan.gov.cn 时间:2024-03-27 10:41 来源:省政府新闻办

  3月27日,河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河南省“检察护企”专项行动暨民营经济司法保障专项监督工作的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启动丨河南开展民营经济司法保障专项监督活动

  发布会上,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牛晓丽介绍,今年年初,省检察院党组聚焦民营经济司法保障突出执法司法问题,决定开展民营经济司法保障专项监督活动。2月下旬,最高检部署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省检察院在最高检部署专项行动的基础上,根据省委部署安排,结合河南实际,围绕以高质效检察管理增强服务大局实效,将两个专项工作合二为一,制定了《河南省检察机关“检察护企”专项行动暨民营经济司法保障专项监督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努力通过依法惩治破坏市场秩序、侵犯民营经济合法权益犯罪,全面加强诉讼监督,持续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打击、监督、保护、治理等职能作用。

  内容丨三方面、16条具体措施护航民营企业

  根据《实施方案》,本次专项活动包括三方面内容16条具体措施,严厉打击犯罪,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共4条措施;开展民营经济司法保障专项监督,优化民营企业发展法治环境,共9条措施;开展市场主体综合治理,促进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共3条措施。

  重点丨专项活动突出“五个护企”

  深化“合规护企”:推动涉案企业合规刑事诉讼全流程适用,积极培育典型案例,以合规整改促进企业健康成长。

  加强“清挂护企”:密切检警协作,常态化清理涉企“挂案”,努力解除企业诉累,让企业安心经营、健康发展。

  做实“防扰护企”:落实依法平等保护,加强对涉企案件、经济犯罪案件的立案监督、诉讼监督,准确把握刑民交叉案件罪与非罪界限,加强对利用刑事手段插手民事、经济纠纷的监督,优化企业发展环境。

  强化“治腐护企”:落实推动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惩治和预防民企关键岗位人员侵害企业利益犯罪的检察政策,开展民企内部腐败专项治理,依法打击民企内部人员实施的职务侵占等相关犯罪,切实保护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

  推进“普法护企”:精心组织送法进企活动,结合办案认真开展释法说理、针对性宣传和解读涉企法律,积极回应企业司法需求。

  服务丨精准、全面、长效、共赢常态化推进服务保障

  下一步,河南省检察院将以落实《实施方案》为契机,扎实开展好专项活动,常态化推进涉企司法服务保障工作。依法精准服务。立足检察职能、司法办案搞服务,深入了解民营企业司法需求,找准企业法治需求与检察办案供给的对接点,服务举措与司法职能的契合点,确保服务保障精准有效。平等全面服务。始终把平等保护作为服务民营企业的重要原则,坚持四大检察一体履职、综合履职、能动履职,既保护涉案民营企业物权、债权、知识产权,又保护自主经营权及其他各种无形财产权;既保护民营企业,又保护民营企业家和从业人员。常态长效服务。今年开展专项活动中的有效措施、经验做法,今后仍将以钉钉子精神,坚持不懈干下去,努力把服务措施变成服务效果。亲清共赢服务。亲清政商关系是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检察机关、检察干警要真诚坦荡与企业家接触交往、真心实意帮助企业解决困难,坚持“有事真办、有事快办、有事办好、无事不扰”原则,同时严格执行办案纪律和工作纪律,做到“六个严禁”,真正为民营企业搞好服务。(记者 申华 王怡潇)

责任编辑:付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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