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1日,国家统计局发布公告,继续组织开展劳动力调查。按照全国统一部署,报经国家统计局批准,我省继续在全省组织开展劳动力调查,调查范围包括城镇和乡村地域,每月共调查约1.6万户。
劳动力调查是国务院决定建立的一项民生统计调查,对于及时摸清人民群众的就业失业情况,科学制定就业政策,推进落实就业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劳动力调查得出的调查失业率是宏观经济四大指标之一,也是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的评价指标之一。
劳动力调查为抽样调查,以住户为调查单位,既包括家庭户,也包括集体户。由政府统计调查机构委派调查员手持电子移动终端(PAD),到被抽中户家中进行询问登记,完成数据采集后,利用PAD通过联网直报平台将调查数据直接报送至国家统计局。调查对象的个人信息仅用于汇总分析整体情况等统计目的,不向任何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
劳动力调查每月开展一次,标准时间为每月10日零时,入户登记时间为每月10—16日。如受法定节假日影响,调查标准时间和入户登记时间将作适当调整。应登记的人员包括调查时点居住在本户的人和本户户籍人口中已外出但不满半年的人,登记内容包括出生年月、学历、工作单位及所从事的具体工作、上周实际工作时间、是否正在寻找工作等信息。
国家统计局河南调查总队负责全省劳动力调查的组织工作,各市级国家调查队及县级统计调查机构具体负责本地区调查任务的组织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规定,公民有义务如实提供国家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各级政府统计调查机构和调查人员,对调查对象的个人信息必须严格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