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交车上的报废动力电池是否属于危险废物的问题

河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henan.gov.cn 时间:2023-11-03 09:36 来源:河南省生态环境厅

详细信息

标题关于公交车上的报废动力电池是否属于危险废物的问题
提交日期2023-10-20
内容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公交车上的报废动力电池是否属于危险废物?谢谢!

受理回复

回复日期2023-10-23
回复单位河南省生态环境厅
回复内容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有关问题回复如下:目前,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版)中的废电池主要包括HW29含汞废物中的900-024-29“废氧化汞电池”、HW31含铅废物中的900-052-31“废铅蓄电池”和HW49其他废物中的900-044-49“废弃的镉镍电池”,废弃的锂电池目前尚未纳入危险废物名录。首先,可根据公交车产生的报废动力电池种类进行判断。其次,对不明确性质的固体废物,是否属于危险废物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对于危险废物的定义,按照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是否属于危险废物。具体的鉴别方式,可以通过全国危险废物鉴别信息公开服务平台进行。未纳入危险废物名录,且经鉴别不具有危险特性的,不属于危险废物。

责任编辑:郭栩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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