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企业编制环境应急预案的问题

河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henan.gov.cn 时间:2023-09-14 14:05 来源:河南省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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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关于企业编制环境应急预案的问题
提交日期2023-09-04
内容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白酒生产企业污水经初步处理后排入本县污水处理厂,请问该企业是否需要编制环境应急预案?如果需要编制,应编制什么级别的应急预案?谢谢。

受理回复

回复日期2023-09-11
回复单位河南省生态环境厅
回复内容

网友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2013〕101号)、《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等文件规定,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污染物排放企业应制定环境应急预案。企业环境应急预案应当在环境应急预案签署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企业所在地县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白酒生产企业涉及污水排放,应编制环境应急预案。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分级的程序和方法,请参照2018年3月1日实施的《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分级方法》(HJ941-2018)执行。

责任编辑:郭栩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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