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0001-01-2023-00207 失效时间
发文机关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成文日期 2023年08月20日
标  题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22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情况的通报
发文字号 豫政办文〔2023〕21号 发布时间 2023年08月28日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2022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情况的通报

豫政办文〔2023〕21号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2022年,我省新建成高标准农田756万亩,全省高标准农田总面积达到8330万亩,为粮食产量继续稳定在650亿公斤以上提供了有力支撑。按照工作计划,省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各地2022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完成情况和相关工作推进情况进行了综合评价。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工作成效

  一是坚持规划引领。出台《河南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提出将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在黄淮海平原和南阳盆地14个产粮大市集中连片建设高标准农田示范区。二是严格建设标准。推行“投融建运管”一体化推进机制,实行田、土、水、路、林、电、技、管、气象综合配套,完善农田基础设施,实现高效节水灌溉全覆盖。三是持续加大投入。构建多元投入机制,支持、引导国有企业、金融机构和社会资本参与建设和运营管理。四是坚持建管并重。出台关于加强农田水利设施管护工作的指导意见,省财政安排管护奖补资金,各级按规定落实管护经费,组建“一长两员”管护队伍。

  二、存在问题

  一是部分地方资金配套不及时。中央和省级下达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资金后,一些地方没有按规定及时配套应负担部分。二是耕地建设投入少。各地在高标准农田建设中,较为注重建设农民群众生产急需的井、路、渠、桥等工程设施,在生态改善、土地肥力等提升耕地质量方面的投入不足。三是管护落实不到位。部分项目建成移交后,由于管护主体责任不明确、日常管护措施落实不力等原因,设施损坏后未能及时修复。

  三、评价激励

  按照《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关于印发〈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价激励实施办法的通知〉》(农建发〔2022〕2号)、《河南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价激励实施办法》,省政府决定对2022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成效显著的开封市、驻马店市、周口市、安阳市、新乡市予以激励,定额补助2023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

  各地要认真学习借鉴受激励地方的成功经验和先进做法,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生产和高标准农田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积极开展高标准农田示范创建,探索“投融建运管”一体化推进机制,推进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构建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体系,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为加快建设农业强省提供坚实支撑。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3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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