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0001-01-2023-00122 失效时间
发文机关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成文日期 2023年05月11日
标  题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文化和旅游消费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发文字号 豫政办〔2023〕20号 发布时间 2023年05月22日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文化和旅游消费
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豫政办〔2023〕20号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进一步促进文化和旅游消费若干政策措施》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3年5月11日

进一步促进文化和旅游消费

若干政策措施

  为大力提振文化和旅游消费,更好发挥文旅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一、对全省4A级及以上旅游景区在2022年6月至2023年6月期间新增、展期、延期贷款产生的利息,省财政按年化利率2%给予贴息。对2023年组织专列、包机引客入豫的旅行社给予一定奖励。对旅行社继续实施100%暂退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政策,补足保证金期限延长至2024年3月31日。鼓励各地发放文化旅游消费券,省财政按不超过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实际财政支出的30%给予补贴,奖补政策延续至2023年6月底。鼓励各地对文旅促消费展会活动在展位费、布展费、宣传推广费等方面进行补贴,省财政按各地实际财政支出的30%给予奖补,期限至2023年12月底。(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财政厅、商务厅,各省辖市政府,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

  二、围绕“行走河南·读懂中国”品牌,创新举办“文旅+”特色活动。开展“老家河南·豫见美好”文旅消费提振年行动,引导各地做优产品、提升服务、树好形象,组织实施百场文旅促消费活动,做到“季季有主题、月月有活动、周周有精彩、天天有场景”。(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商务厅、体育局、河南日报报业集团,各省辖市政府,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

  三、积极拓展省外客源市场,通过重点宣传等方式,吸引重点客源地区游客来豫旅游。鼓励各地继续执行扩大消费政策,通过知名互联网平台精准发放引客入豫文旅消费券,省财政按不超过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实际财政支出的30%给予补贴,奖补政策期限延长至2023年6月底。(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财政厅,各省辖市政府,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

  四、开展“黄河韵·古都情·随心行”旅游专项促销行动。发行郑汴洛“三点一线”高铁套票(限二等座,乘客可在高铁上自行升级,5日内有效)。整合推出郑汴洛旅游年票,配套推出郑汴洛热门旅游景区、酒店等优惠“大礼包”。(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国铁郑州局集团,郑州市、开封市、洛阳市政府)

  五、加强宣传推广,优化审批管理,支持热门旅游景区举办音乐节、实景演艺、露营大会、专题展览等活动。省文化和旅游厅组织推出年度十大城市文旅消费活动。(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公安厅,相关省辖市政府)

  六、实施“一区一街”工程,鼓励县(市、区)2023年至少推出一条文旅休闲消费街区。各地要加大投入,支持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发展,符合条件的可享受省级夜经济集聚区奖励政策。对成功创建省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县(市、区)的,按规定给予一次性奖励。省文化和旅游厅组织发布30个网红打卡点、100个文旅消费新场景。(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文化和旅游厅、财政厅,各省辖市政府,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

  七、省文化旅游融合发展基金要重点向剧本娱乐、沉浸式演艺等新业态文旅项目倾斜。鼓励旅游景区、度假区、休闲街区、工业遗产、博物馆等打造智慧旅游沉浸式体验新空间,在认定评级、宣传推广、平台搭建等方面予以优先扶持。发布全省精品旅游演艺案例。(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财政厅、文物局、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河南日报报业集团,各省辖市政府,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

  八、开展“老家河南·百城千味”评选活动,推出100种以上最具河南地方特色的风味美食品牌。拍摄河南美食系列短视频、宣传片、纪录片、综艺节目等。持续办好“豫鉴美食”餐饮系列活动。(责任单位:省商务厅、文化和旅游厅、广播电视台、中原出版传媒集团、河南日报报业集团、省文化旅游投资集团,各省辖市政府,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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