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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家统计局统计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河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henan.gov.cn 时间:2023-03-03 18:19 来源:河南省统计局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授权,2022年8月1日至12日,国家统计局第2统计督察组对我省开展统计督察“回头看”,并于2022年11月23日向我省反馈了督察“回头看”意见。按照《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现将我省整改情况通报如下。

  省委、省政府对统计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高度重视。统计督察“回头看”期间,对督察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即知即改,并注重举一反三、全面整改。督察组向我省反馈意见后,省委、省政府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把统计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作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和改进统计工作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分别作出批示,对做好整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省委常委会会议听取统计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汇报,要求强化整改落实,聚焦统计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动真碰硬一抓到底,建立健全常态机制,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地见效。成立国家统计局统计督察“回头看”河南省情况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省领导小组),研究部署、统筹协调全省整改落实工作。印发《国家统计局统计督察“回头看”河南省情况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召开全省统计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视频部署会、推进会,安排部署、深入推进整改工作。省统计局切实承担省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建立整改台账和双周报告制度,定期梳理整改进度,全程动态跟踪,有力有序推进整改。各地各有关单位结合承担的整改任务,制定整改方案或计划,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积极推进整改工作。

  一、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改革发展各项决策部署。一是深入学习贯彻。省委常委会会议、省统计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推进会等会议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最新批示,并结合统计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研究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利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专题会议等形式,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中央有关统计工作重要文件进行再学习。将50个省直部门学习相关内容情况纳入法治河南(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内容,增加对学习频次的考核,促进学习常态化长效化。省、市两级和146个设有党校的县(市、区)已将《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中央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文件纳入党校培训课程。二是加强对统计工作的组织领导。持续健全防惩统计造假责任体系,目前省市县三级已建立防惩统计造假责任制。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开封等市通过明确机构、明确人员、加挂统计工作站牌子等多种方式,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学习外省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经验,对乡级统计机构和一套表联网直报企业进行调研。不断加强对统计人员的培训,2022年全省统计系统累计开办1364个培训班,培训86796人次;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组织开展系统内统计业务知识培训,进一步提升统计人员素质。积极推进国家统计云河南配套工程建设,目前项目已立项,已启动初步设计等前期准备工作。

  二、积极推动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一是压紧压实整改责任。各地各有关部门强化责任担当,认真贯彻落实整改要求。新乡市要求深入细致开展整改并对部分县(市、区)开展实地督导,压实整改责任;周口市对部分县(市、区)整改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推动整改事项落实。洛阳、焦作、驻马店等市开展统计督察“回头看”整改工作现场检查,以查促改,以督促干;其他省辖市通过多种方式,督促所属县(市、区)加快整改工作进度,推进整改工作落实。二是推动督察整改措施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将《河南省统计管理条例(修订)》列为2023年度立法调研项目。省委组织部在清理规范“一票否决”事项过程中,保留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一票否决”事项,并督促指导各地对照省级层面同步保留。各地各部门持续清理纠正违反统计法律法规的文件和做法。省委组织部、省统计局在地方统计机构主要负责人的任免、调动中,严格执行协管工作要求和程序。

  三、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一是对统计督察“回头看”发现的统计违纪违法问题线索进行核查。省统计局对统计督察“回头看”反馈的问题线索进行实地核查,并按照中央有关文件要求和统计法律法规、党纪政务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提出处分处理建议。二是加强数据质量管理。省统计局加强名录库日常管理,严格执行名录库入库、退库制度,确保“应入尽入,应出尽出”;采用平台审核和人工审核相结合的方式,对企业上报数据随报随审,加强各报表之间关联性、逻辑性审核,对审核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核实查询,督促修正。集中整改期间,分专业进行数据核实,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三是举一反三开展整改。省统计局开展统计执法检查,依法对统计违法企业进行处罚,推动纪检监察机关对责任人进行追责。强化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定期对统计工作人员和一套表联网直报平台企业推送普法短信,印制《统计警示教育手册》,制作普法微视频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把统计法律法规作为统计专业培训重要内容,不断提高基层统计人员和统计调查对象的依法统计意识。加强巡视监督与统计监督的贯通协同,省委巡视办与省统计局、郑州等10个省辖市党委巡察机构及统计局均已建立协作机制。加大统计违法案件通报力度,2022年全省共通报统计违纪违法案件18起,惩治统计违法的警示震慑作用进一步发挥。

  下一步,我们将坚持不懈做好统计督察整改“后半篇文章”。一是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和中央有关统计工作重要文件精神,把握思想内涵、精神实质、实践要求,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改革发展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二是高质量完成整改后续各项任务,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对已完成整改的,及时巩固整改成效,防止问题反弹;对需要持续整改的,紧盯不放,分步实施;对反复出现、普遍发生的问题,建立长效机制。深化标本兼治,加大制度执行力度,使治根本、管长远的制度落地落实。三是持之以恒提升统计数据质量,引导各级领导干部进一步增强法治观念,带头学习并严格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严格依法组织开展统计工作;严格落实防惩统计造假责任制,坚决杜绝违规干预统计数据、违规代填代报统计数据现象,坚决筑牢统计数据质量防线;研究制定防惩统计造假的刚性制度,加强全流程数据质量管控,严肃查处统计违纪违法行为,开展统计造假屡禁难绝问题专项治理,切实维护统计数据真实性。四是不断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和信息化建设,加强基层特别是乡级统计力量配备,并保持人员相对稳定;强化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将基层基础建设情况纳入统计监督检查范围和工作调研规定内容,及时了解基层统计工作实际状况,指导和帮助解决问题;制度化开展统计人员业务技能培训,提高统计队伍专业化能力。五是切实加强对统计工作的组织领导,将做好统计工作作为一项长期性、基础性任务,支持统计改革和建设;深化制度机制建设,推动统计监督与纪律监督、监察监督、巡视监督、审计监督等监督方式贯通协同,把统计监督结果充分运用到党管干部、纪检监察、巡视巡察中,不断提升统计监督质效。

  请广大干部群众对统计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371-69699820;邮政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路11号河南省统计局(信封注明对督察“回头看”整改落实情况的意见建议);电子信箱:hnstjjfgc@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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