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两会丨从根上解决“立案难”
郑州政协委员岳恒旭带来了哪些建议?

河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henan.gov.cn 时间:2023-01-05 00:04 来源:大河网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严格公正司法,守好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1月3日上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郑州市第十五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在省人民会堂开幕。作为一名律师,岳恒旭带来的建议就和立案相关。

  “人民法院是社会纠纷解决的最后一道防线,立案工作是整个诉讼工作的开始。立案登记制度的实施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立案难’,但是‘立案难’的问题依然存在。”岳恒旭告诉大河网记者,“立案难”体现在了手续繁琐、受案范围限定等方方面面。

  具体来说,部分已经实行网上立案的法院,仍以各种理由不予通过立案审核,要求当事人到立案庭现场提供纸质材料。某些地方法院以内部文件的方式来对法院的管辖问题进行限定,规定 “涉及面广、敏感性强、社会关注”的案件暂不受理。

  还有部分法院在立案时要求必须提供被告身份证号等具体信息,在实践中给很多当事人和律师带来了极大困扰,增加了当事人诉讼负累。有些法院不受理当事人的起诉,也不按要求出具不予受理裁定书,导致当事人无法通过上诉、复议等正常制度渠道实现权利救济。

  “基层法院普遍实施诉前先调程序,诉前先调时间过长,先调到期不自动转为立案;部分法院还存在当事人明确拒绝诉前先调,法院仍然拖延不予出具案号的情况。”岳恒旭说。

  岳恒旭也向大河网记者分析了“立案难”形成的原因。

  案件量激增(包括基层法院受理案件标的提高)和法官员额的大幅削减导致法院审判资源紧张,“案多人少”成为全国各地基层法院的普遍现象。

  同时,严格的法官考核机制使基层法院在立案时要考量更多的因素。而目前的司法实践中,对于拖延立案的监督和惩戒,只有人民法院内部的监督,缺少检察机关的监督。

  因此,岳恒旭建议,放宽当事人资格审查,在立案阶段应该对原告的资格和被告信息提交从宽掌握,不予严格审查。扩大案件的立案范围,减少法院内部规定对立案造成的影响。

  同时,优化诉前调解程序,及时转化正常诉讼进度。杜绝立案时对实体及证据做严格审查,减少以立代审情况存在。(记者 宋向乐)

责任编辑:杨露露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关闭当前页面】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