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0001-01-2022-00359 失效时间
发文机关 河南省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2年05月30日
标  题 豫政函〔2022〕58号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1467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发文字号 豫政函〔2022〕58号 发布时间 2022年12月09日

河南省人民政府
关于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
第1467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豫政函〔2022〕58号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全国人大代表熊维政提出的《关于支持河南中医药产业做大做强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提出如下协办意见:

  河南是中医药学的主要发祥地,近年来,我省高度重视并大力支持中医药产业发展,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推动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医药产业呈现良好发展态势。一是推动豫产道地药材发展。2020年出台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围绕“四大怀药”等重点品种规划建设豫产道地药材基地,支持省内道地药材产地组建产业联盟,评定一批省级道地药材良种繁育和生态种植基地等政策措施。2021年,全省选育并通过省级鉴定豫产道地药材新品种39个,认定省级道地药材良种繁育基地19个,建设省级道地药材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20个,形成了以怀药产区、伏牛山产区、大别山产区、太行山产区、黄淮海平原产区等5大优势道地产区为框架的发展格局。二是支持中药企业做大做强。以医药产业化示范区为载体、中药产业化重大项目为引领,推进县域特色中药产业园区建设,着力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中药大企业、有明显特色优势的传统品种、有较强影响力的知名品牌。2021年出台关于促进我省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措施,进一步明确扶持中药饮片加工和制药企业发展。三是完善中医药医保支付体系。参保居民在县级及以上中医院住院的,其报销起付标准在同级医疗机构规定标准上降低100元,参保居民中医药服务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四是全力支持中医药研发创新。目前全省已有9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三级科研实验室,其中5个实验室以中药质量、药理分析研究为主;有6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重点实验室,其中2个实验室以四大怀药、张仲景经方药研究为主。遴选省中医药重点实验室40个,其中11个重点实验室开展涉及中药药理、药效、制剂、炮制、开发利用等方面研究。

  下一步,我们将深入研究、积极吸纳熊维政代表提出的建议,全力支持我省中医药产业做大做强。一是建立完善道地药材标准框架,建立健全生产技术、产地初加工、质量安全等标准体系,推进国家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河南)基地建设,提高豫产中成药大品种和中药饮片的原料供应保障能力。二是实施中医药产业龙头带动行动,重点培育羚锐、宛西等龙头骨干企业,组建优势中药企业联盟,带动全省中医药产业发展。三是推动医保等部门落实在医保中鼓励使用中医药的相关政策,及时将符合条件的中医医疗机构确定为医保、大病救治等定点医疗机构,将适宜的中医医疗服务项目和中药(含医院制剂、新型饮片)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四是持续推进中医药科研创新平台建设,鼓励多学科、跨部门、产学研结合开展科学研究,支持有条件的实验室创建中医药省级和国家级重点实验室,进一步加强省中医药科学研究专项课题和省中医药科技成果奖评审管理工作,推动我省中医药科技创新发展。

  衷心感谢贵局长期以来对我省中医药工作给予的关心、指导和大力支持。

  联系单位及电话:河南省政府办公厅,0371—69699928。

  河南省人民政府

  2022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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