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民政厅深入开展困难和特殊群体关心关爱工作

河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henan.gov.cn 时间:2022-12-05 09:56 来源:河南省民政厅

  河南省民政厅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疫情期间困难和特殊群体关心关爱工作的通知》要求,采取多种措施兜牢民生保障底线,全力确保困难和特殊群体安全温暖过冬。

  一是及时下达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11月25日,省民政厅会同省财政厅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70.9亿元,统筹用于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支出,较中央规定的期限提前20天,全力保障360万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

  二是提高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11月25日,省民政厅印发《河南省民政厅关于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提标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从12月1日起,将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提高到75元,12月10日前按照新的标准及时足额发放到困难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手中。

  三是扩大救助范围“应救尽救”。采取“大数据+铁脚板”等多种方式,通过数据交叉比对、关联分析和综合评估等,筛查存在遇困风险的低收入人口。建立以县乡村级工作人员为基础,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主动发现队伍,构建覆盖城乡、上下衔接、政社联动的主动发现网络。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救助帮扶,实行“单人保”、就业成本扣减、渐退期等政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开通省市县三级救助热线211个,保障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

  四是充分发挥临时救助“救急难”作用。全面推行由急难发生地实施临时救助,对受疫情影响无法外出就业、返岗复工、生产经营导致收入下降,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农民工、大学生等失业或未就业人员、低收入人口等困难群体,按规定及时给予临时救助。调整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将启动条件中的CPI单月同比涨幅由3.5%降到3.0%,执行到2023年3月底。对遭遇重大困难导致基本生活陷于困境的群众,采取“一事一议”方式及时救助。

  五是强化对关爱缺失的未成年人关爱保护。指导乡镇儿童督导员、村(居)儿童主任、社会工作者、志愿者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对全省散居的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生活开展探访巡查,协调所在村(居)民委员会、乡镇(街道)解决关爱缺失实际问题。及时足额发放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费,将符合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条件的及时纳入生活保障范围,畅通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热线,统筹用好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多方力量,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农村留守儿童提供爱心陪伴、心理抚慰等关爱服务,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孩子身边。

责任编辑:李连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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