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文件 > 豫政任
洛阳师范学院:
省人民政府决定:
免去梁留科的洛阳师范学院院长职务;
任命郭海明为洛阳师范学院副院长(负责行政日常工作);
免去李晓彦的洛阳师范学院副院长职务。
河南省人民政府
2022年9月28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