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发布
《关于培育壮大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力争年底全市市场主体达89万户

河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henan.gov.cn 时间:2022-09-14 09:44 来源:商丘市人民政府

  近日,商丘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发布了《关于培育壮大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进一步培育壮大市场主体,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商丘经济高质量发展。

  《意见稿》全面贯彻落实商丘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深入推进“放管服效”改革,以更高标准、更高水平、更高层次推动营商环境建设,充分发挥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作用,解决市场主体发展的堵点痛点难点问题,着力做多增量、优化存量、壮大体量、提升质量,激发大众创业活力,保持市场主体平稳增长,力争到2022年年底全市市场主体规模达到89万户。

  《意见稿》提出降低市场准入门槛。推行企业设立登记(合并社保登记)、公章刻制、申领发票和税控设备、员工参保登记、住房公积金企业缴存登记等企业开办事项“一网通办、一次办妥、一日办结”。实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经营范围自主勾选、住所信息自主承诺,扩大电子证照应用领域和推进互通互认。在全市范围对全部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全覆盖清单管理。鼓励各地推行告知承诺制,进一步优化审批服务举措。协同推进“证照分离”“多证合一”“先照后证”改革,推动“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积极引导暂时经营困难的市场主体通过歇业备案暂停生产经营并保留主体资格,待条件好转后恢复经营。市场主体歇业期间可不再租用登记的住所,以法律文书送达地址代替。市场主体歇业期间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不视为违法行为。

  在降低生产经营成本方面,《意见稿》提出严格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推行社保费缓缴政策、多方减免房屋租金、降低水电气暖通信使用成本等措施。

  在加大个体工商户帮扶力度方面,《意见稿》提出推行个体工商户智能登记、推动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扶持个体工商户电商发展、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等措施。

  在加大创业援企支持力度方面,《意见稿》提出加大创业支持力度、加大稳岗支持力度、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等措施。

  畅通融资渠道方面,《意见稿》明确了推广普惠小微贷款、推行贷款延期还本付息、加大融资帮扶力度、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政策作用等金融支持措施。

  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意见稿》提出了打造“六最”营商环境、构建“一站式”服务平台、优化投资审批流程、推动疫情防控与企业生产双线嵌合、规范市场经营秩序、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等措施。

  《意见稿》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重要指示,把培育壮大市场主体作为今年的工作重点,在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稳住经济大盘的一揽子政策措施基础上,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丰富政策工具箱,以超常规举措推动全省市场主体壮大发展。

责任编辑:安艳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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