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科学院发展促进条例》新闻发布会

河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henan.gov.cn 时间:2022-08-24 08:42 来源:省政府新闻办

发布会视频

  2022年8月24日09:00,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河南省科学院发展促进条例》新闻发布会。

  发布内容:介绍《条例》立法概况及贯彻实施《条例》有关工作安排,并回答记者提问。

  发布人:

  李公乐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王新民 省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

  夏培臣 省科技厅一级巡视员

  宋克兴 省科学院执行院长

  赵 凯 郑东新区党工委委员、郑州中原科技城管委会常务副主任

《河南省科学院发展促进条例》新闻发布会

  省委宣传部副部长 平萍

  女士们、先生们、媒体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欢迎出席河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

  为促进河南省科学院创新发展,发挥科学技术第一生产力、创新第一动力、人才第一资源的作用,实施创新驱动、科教兴省、人才强省战略,建设国家创新高地,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河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河南省科学院发展促进条例》,并将于2022年9月1日起施行。为做好《条例》的宣传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今天我们在这里举行新闻发布会,向大家介绍《条例》相关情况,并回答媒体关注的问题。

  首先,我介绍一下出席今天新闻发布会的发布人: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公乐先生;

  省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王新民先生;

  省科技厅一级巡视员夏培臣先生;

  省科学院执行院长宋克兴先生;

  郑东新区党工委委员、郑州中原科技城管委会常务副主任赵凯先生。

  下面,先请王新民先生介绍《条例》的制定过程和主要内容。

王

  省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 王新民

  女士们、先生们,各位媒体朋友:

  大家上午好!

  下面,我向大家介绍一下《河南省科学院发展促进条例》的制定过程和主要内容。

  一、条例的制定过程

  重建重振省科学院是省委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是河南建设国家创新高地的标志性工程。立法保障省科学院重建重振是省委点的题目,是省委实施创新驱动、科教兴省、人才强省战略等一系列决策部署的重要一环。省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此项立法工作,年初将条例增列为今年立法计划审议项目,成立了以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孔昌生和徐济超、李公乐副主任为组长,法工委牵头,省科技厅、省科学院以及省内法学领域、科研领域的专家参加的起草班子,有序推进条例制定的各项工作。

  一是吃透中央省委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学习省委关于创新驱动发展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学习领会楼阳生同志关于重建重振省科学院的讲话精神,确保中央、省委决策部署落地落实。

  二是深入开展立法调研。3月初,赴山东省学习考察,组织召开座谈会并在山东省科学院、产业技术研究院实地考察,学习了解在推动科技创新、促进科学院和产业研究院发展方面的经验做法。3月下旬,赴省科学院、龙子湖新址、中原科技城进行调研并在郑州市组织召开相关单位参加的座谈会,深入了解省科学院重建重振中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以及省科学院、中原科技城、国家技术转移郑州中心“三合一”融合发展的谋划情况。

  三是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在起草过程中,我们积极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做到最大限度、最广范围向有关单位和社会征求意见。初稿形成后,印发省委有关部门、省政府有关部门、各省辖市、部分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以及省内高校、科研院所等120多个单位征求意见。同时,充分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汇聚民智、体现民意的“直通车”作用,依托基层立法联系点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四是扎实开展研究论证。由于制定条例既没有上位法依据,也没有兄弟省市相关法规可以借鉴,属于地方创制性立法,为取得国家有关部门的支持,一审以后,我们将《条例(草案)》送科技部征求意见,科技部认为《条例(草案)》体现了党和国家关于科技创新的最新政策精神,定位明确、结构合理、内容丰富、操作性强,并提出了一些具体修改建议。同时,为了论证条例内容的可行性,法工委组织召开了省委组织部、省委编办、省发改委、教育厅、科技厅、财政厅、人社厅、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等部门参加的立法论证会,聚焦管理体制、理事会组成、基金设立、人才引进政策等重点问题进行研究论证。

  五是做好向省委请示汇报工作。7月8日,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向省委常委会汇报了条例的有关情况;省委常委会会议同意《条例(草案)》按程序提请省人大常委会第二次审议,同时也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见。根据省委常委会意见,法制委员会对《条例(草案)》作了进一步修改,并按照省委常委会会议要求将修改后的稿子送十二位省委常委审阅,根据省委常委的意见对《条例(草案)》又作了修改。之后,将《条例(草案)》呈送省委审示,按程序提请省人大常委会第二次审议。

  在条例的制定过程中,法制委、法工委在省委坚强领导下,在省人大常委会领导带领下,坚持问题导向,提高政治站位,准确把握省科学院重建重振的需求,从启动立法工作,到提请省人大常委会二审通过,仅用了5个多月时间。楼阳生同志对这部条例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这是省委加强对立法工作的领导,不断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立法工作格局的一项重大成果,也是省人大常委会充分发挥立法主导作用,开展创制性立法的一个典型案例。

  二、条例的主要内容

  《条例》共六章四十八条,分为总则、组织体系、创新发展、保障促进、法律责任和附则。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条例》的适用范围。《条例》第二条将适用范围界定为:“河南省科学院的组织体系、创新发展、保障促进,与中原科技城、国家技术转移郑州中心融合发展,以及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各级人民政府等的合作,适用本条例。”适用范围可以分为三个层次:一是省科学院的组织体系、创新体系和保障促进,旨在激活省科学院自身发展的内生动力;二是省科学院与中原科技城、国家技术转移郑州中心的融合发展,旨在加快推动省科学院科技资源与中原科技城、国家技术转移郑州中心等创新要素的深度融合,打造三位一体的创新高峰;三是省科学院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各级人民政府等的科技合作,旨在以省科学院为中心,构建覆盖全省的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网络,打造环省科学院创新生态圈。

  第二,关于组织体系。为推动省科学院打破官本位意识、铁饭碗意识,落实楼阳生同志提出的“以研究所办院、以实验室办院、以产业研究院办院的模式”,推动省科学院建立以体制机制创新为重点的新型研发机构,《条例》在“组织体系”一章明确了省科学院设立理事会,实行院长负责制,采用以研究所、实验室、产业研究院、中试基地、实验装置等为主体的运行模式。具体作出了以下制度安排:一是理事会是省科学院的最高决策机构。理事会由省级相关负责人、省人民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有关设区的市主要负责人、战略科学家、产业界代表、出资捐赠单位代表等组成,负责审议通过章程、聘任或者解聘院长、筹集科研经费等重大事项的决策;二是省科学院院长执行理事会决议,由理事会聘任,对理事会负责,全面负责科研业务和日常管理工作;三是省科学院实行院务会议制度,院务会执行理事会决议,对科研、行政等事项进行讨论决定;四是赋予省科学院充分的自主权,可以根据事业发展需要自主设立或者调整所属研究所、实验室等科研机构,并向有关部门备案;自主设立的科研机构具有用人自主权、业务自主权和财务支配权。

  第三,关于创新发展。为落实科学院作为新型研发机构的自主权,充分调动科研人员创新创业的积极性,《条例》在“创新发展”一章作出了以下制度安排:一是省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支持省科学院创新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保障省科学院依法行使自主权和决策权,省直有关部门和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应放尽放原则,充分授予科研机构自主权,保障省科学院依法开展创新活动。二是支持省科学院建立以首席科学家、首席工程师、项目负责人为核心的科技创新组织管理制度,赋予首席科学家、首席工程师、项目负责人的团队组建权、技术路线决定权、经费支配权。三是在项目管理上,授权省科学院进行项目管理创新,按照不同的项目类型,实行揭榜挂帅制、赛马制,项目考核里程碑制,科研项目经费包干制等项目管理方式。此外,按照楼阳生同志关于省科学院、中原科技城、国家技术转移郑州中心“三合一”融合发展的指示精神,科学院是“天”专注科技研发,中原科技城是“地”提供发展空间和优质公共服务,国家技术转移郑州中心是联通天地的桥梁,《条例》对“三合一”融合发展作出了制度设计:省人民政府应当支持省科学院、中原科技城、国家技术转移郑州中心融合发展,推动三方在空间布局、科创体系、人才机制、金融资本、产业发展、管理队伍、服务保障等方面的深度融合,打造创新高峰。

  第四,关于保障促进。为了全面提升创新保障水平,充分释放省科学院的创新动能,《条例》在“保障促进”一章,建立了以下长效保障促进机制,切实解决科研人员的切身利益问题,让科研人员安心、安身、安业,努力打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生态:一是省科学院应当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确保体制机制创新和科技工作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二是省人民政府应当将省科学院事业发展专项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实行分类管理,长期稳定支持;三是明确了省科学院可以自主使用事业人员编制,招聘符合条件的高端人才,不再进行前置审批;四是省人民政府应当就省科学院引进人才的配偶就业、子女入学制定相关优惠政策;五是建立容错机制,鼓励科研人员大胆探索,勇于创新,明确科研人员创新探索、出现失误偏差、未能实现预期目标,但符合国家和本省战略方向、发展规划,未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决策程序符合规定,勤勉尽责、未牟取非法利益的,应当免除相关责任。

  以上给大家介绍了《条例》的制定过程和主要内容,希望对大家更好、更准确地理解宣传《条例》有所帮助。

  谢谢大家!

  省委宣传部副部长 平萍

  接下来,请李公乐先生作主发布。

李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李公乐

  女士们、先生们,各位媒体朋友:

  重建重振河南省科学院,是省委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是我省加快建设国家创新高地的标志性工程,也是我省科技事业发展过程中一件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重建重振省科学院,法治是重要保障。《河南省科学院发展促进条例》已于2022年7月30日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今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新闻发布会,目的就是为了更好地推动全社会认真学习好贯彻好条例。刚才,新民同志向大家介绍了条例的起草过程及主要内容,下面我就宣传贯彻好条例,介绍三个方面。

  一、充分认识制定条例的重要意义

  河南是经济大省、人口大省,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河南新征程中,我们比以往任何时候都需要创新。省委以前瞻三十年的眼光,谋划重建重振省科学院工作,将科学院重建重振作为河南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的一项重大举措。为推动省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通过制定条例为省科学院重建重振提供法治保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第一,制定条例是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科技创新战略,加快建设国家创新高地、全国重要人才中心的重大举措。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科技自立自强作为国家发展的战略支撑,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推动科技创新,加快建设世界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省委坚定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指引的方向,把实施创新驱动、科教兴省、人才强省战略作为“十大战略”之首,明确提出建设国家创新高地,并将重建重振河南省科学院作为一号工程。这就需要加快制定促进科学院发展的地方性法规,将党的主张上升为全体人民的意志,推动我省加快建设国家创新高地和全国重要人才中心。

  第二,制定条例是支持省科学院体制机制创新,激活科技创新动力的迫切需要。省科学院前身为中国科学院河南分院,过去60多年为河南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历史上曾经辉煌过,但是也经历了一些波折。目前的发展现状与时代需求已经不相适应,迫切需要体制机制创新、组织架构重塑,以激活内生发展动力。要坚持改革创新路线不动摇,就需要用法治思维谋划改革路径,用法治手段破解改革难题,用法治方式优化改革环境,通过立法为省科学院的改革创新提供支撑,确保改革于法有据。

  第三,制定条例是锚定“两个确保”奋斗目标,谋划河南科技创新战略布局的必然要求。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科技创新在促进区域发展、提升区域竞争力中的作用越来越大。科技整体实力不强、引领能力不足已成为制约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短板。实现“两个确保”奋斗目标,必须将重建重振省科学院与中原科技城、国家技术转移郑州中心建设结合起来,与全省各类创新主体、市场主体的创新创业结合起来,打造环省创新生态圈,使之成为推动现代化河南建设。制定条例就是要做好顶层设计,推动整合创新资源,集聚创新要素,将省科学院发展成为全省创新发展的核心战略平台。

  二、准确把握立法目的和指导思想

  条例的立法目的很明确,就是要促进省科学院创新发展,建成高端人才集聚的创新高地、科技研发应用的开放平台,成为实施创新驱动、科教兴省、人才强省战略的重要抓手。围绕立法目的,我们明确了条例制定的指导思想:

  一是坚持政治引领。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特别是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是立法工作的重大政治原则,也是做好立法工作的根本保证。条例的制定,充分体现了我省地方立法能够自觉同党中央大政方针和决策部署对标对表,同省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对标对表,做到党委的工作重心在哪里,人大工作就跟进到哪里,力量就汇聚到哪里,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在立法工作中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二是突出改革创新。制定条例没有直接的上位法依据,也没有兄弟省市相关法规可以参考借鉴,是一项创制性立法。我们把推进立法与省科学院的改革创新同步进行,把省科学院在重建重振过程中好的经验成果通过立法予以固化,同时充分发挥立法的引领推动作用,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实现突破,推出了一系列能够引领高质量发展的创新举措。比如,体制机制创新是省科学院重建重振的根本性、决定性问题,条例明确了省科学院设立理事会,实行院长负责制,采用以研究所、实验室、产业研究院、中试基地、实验装置为主体的运行模式,打破了官本位思想和铁饭碗意识,进行了制度创新;又如,条例明确省科学院可以自主使用事业人员编制,招聘符合条件的高端人才,不再进行前置审批,同时开通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人才绿色招聘通道,简化招聘程序,赋予人才评价自主权,这些都为省科学院吸引人才、使用人才创造了更加宽松的环境。

  三是突出务实管用。一部法规制定得好与不好,管不管用、可不可行、能不能解决问题,是衡量立法质量的重要标准。这个条例专门针对省科学院发展进行立法,是典型的小切口立法解决大问题。条例突出立法的精准性,不追求“大而全”“小而全”,而是针对推动解决省科学院重建重振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做到能具体的尽量具体、能明确的尽量明确,力求每一条都可行管用,确保立出富有河南特色、符合重建重振需要的高质量法规。比如,针对进一步调动科研人员积极性,条例专门作出制度安排,赋予科研主体有更多的自主权,让科研主体从“条条框框”中解放出来,释放出创新创业激情和更大的创造力;又比如,条例专门设立“保障促进”一章,建立了相关的保障促进机制,规定将省科学院事业发展专项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对引进人才的配偶就业、子女入学给予优先保障,等等。这些规定,既符合我省实际,又牢牢把握省科学院的功能定位,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三、切实做好条例的宣传贯彻实施工作

  条例的出台解决了有法可依的问题,但法律的生命力和权威性在于实施。要将条例全面、准确地付诸实施,真正发挥条例的作用,我们还有大量工作要做。全省各地各部门要迅速行动,紧紧抓住条例施行的契机,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切实做好条例的宣传贯彻工作。

  一是高度重视学习宣传。学习宣传好条例,是贯彻实施条例的重要保障,是基础性工作。各地及有关部门要制定宣传计划,充分利用网络、报刊、电视、广播等媒体,创新宣传方式,拓宽宣传渠道,扩大条例知晓度和影响力,努力营造有利于条例实施和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科技创新发展的良好氛围。

  二是全面推进贯彻实施。重建重振省科学院是一个长期过程。条例出台就是要更好地支持省科学院融合发展,建成高端人才集聚的创新高地、贯通产学研用的开放平台。条例涉及的主体比较广,需要相关部门通力配合。省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综合协调机制,提供要素保障,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条例的贯彻实施。条例涉及的有关部门要严格对照法条,认真梳理各自的法定职责,一项一项抓好落实,形成环环相扣的政策体系、层层落实的责任链条。特别是要抓紧制定和完善与条例相配套的办法措施,比如财政扶持政策、人才引进政策等。各地要依据条例积极探索与河南省科学院共建共享的合作模式,共同推动科技创新,引领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省科学院作为条例实施的主体,要主动作为,不断增强主体意识,不断提高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认真履行条例规定的责任和义务,自觉将条例的各项制度规定落实到工作实践中去,不断加快重建重振步伐。

  三是大力加强监督检查。强化法律监督,保证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是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责。省人大常委会将会密切关注条例贯彻实施的效果,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执法检查、专题询问、专题调研等监督工作,跟踪条例在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推动条例实施取得更好的成效。

  我们要齐心协力,共同把条例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切实发挥《条例》在促进现代化河南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我就介绍这些,谢谢!

  省委宣传部副部长 平萍

  谢谢!接下来,欢迎记者朋友就本场新闻发布会关注的内容进行提问。提问前,请先通报所在的新闻机构。

  人民日报人民网记者

  《条例》明确提出要从多个方面支持河南省科学院的科技创新活动,请问,河南省科技厅作为主管全省科技工作的政府部门,将如何履行职责、落实好《条例》,支持省科学院重建重振,推动我省加快实施创新驱动、科教兴省、人才强省战略?谢谢。

夏

  省科技厅一级巡视员 夏培臣

  谢谢你的提问。在《河南省科学院发展促进条例》的起草过程中,省科技厅发挥了应有作用,组织精干力量全程参加。我们积极参与了省科学院的制度体系一体化设计,起草了《关于建设一流新型研发机构的指导意见》,重点为省科学院等新型研发机构明确了发展定位、路径和保障措施。我们在《河南省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条例(草案)》起草过程中,与《河南省科学院发展促进条例》进行了充分的对接沟通,确保内容衔接一致、同频共振、互为支撑。我们将主要从以下七个方面推动《河南省科学院发展促进条例》落实:

  一是充分发挥省科技创新委办公室统筹协调、全面推进全省科技创新工作的职能,认真落实《省科学院发展促进条例》全力支持省科学院打造我省建设国家创新高地的最高峰。

  二是加快推动省科学院与中原科技城、国家技术转移郑州中心深度融合,积极推进国家级、省级实验室落地中原科技城。支持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与省科学院、中原科技城、国家技术转移郑州中心融合发展,在中原科技城建立研发总部、实验室、新型研发机构等,与省科学院联合建设科创平台、双创载体。

  三是支持省科学院聚焦新型研发机构定位,加快学部建设,自主设置研究所、实验室和产业研究院等科研机构,探索以研究所办院、以实验室办院、以产业研究院办院的模式,有效整合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的科研资源。支持省科学院创新科研管理、项目运营、资金运作、成果转化、激励评价等机制,对科研机构、科研项目、科研人才实行分类管理。支持省科学院联合中科院等在我省建设大科学装置;支持省科学院创建省实验室和国家重点实验室,改造提升现有省级重点实验室,支持省科学院建设河南省杰出外籍科学家工作室;对所属转制院所、企业建立的新型研发机构备案给予优先支持;对省科学院申报省级项目、平台开辟绿色通道并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级项目和平台。积极引导省实验室、产业研究院、中试基地融入省科学院组织体系,实现资源共享;积极引导中央驻豫科研院所、省内外知名高校和创新龙头企业与省科学院共建研究所、实验室和产业研究院,共同打造开放协同服务平台。今年科技厅、省科学院将共同出资设立联合基金,从2022年开始,每年安排经费1亿元,到2024年三年共安排经费3亿元。

  四是支持省科学院深化职务科技成果赋权试点改革。省科学院对使用财政性资金取得的不涉及国防、国家安全、国家利益、重大社会公共利益的科技成果,可以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不低于10年的职务科技成果长期使用权;省科学院对其持有的科技成果,可以自主决定转让、许可或者作价投资,不需报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审批或者备案;对职务科技成果转化主要贡献人员和团队的现金奖励计入绩效工资总额,但不受当年本单位绩效工资总额限制,不纳入本单位绩效工资总额基数。

  五是加快国家技术转移郑州中心发展。推进国家技术转移郑州中心聚焦国家战略和区域、行业需求,发展成为特色鲜明、影响力大、辐射面广的枢纽型技术交易市场,建成全国技术交易网络重要节点。

  六是支持省科学院提升研发实力和人才团队建设。主动为省科学院量身定做、专门设立省级科技研发计划联合基金、引进人才团队,帮助省科学院优化研发布局、引育创新人才、早出科研成果。

  七是鼓励省科学院与境外知名大学、科研机构、跨国公司联合建设研发机构,在境外设立或参与设立研发、科技服务等机构。谢谢!

  河南日报记者

  《河南省科学院发展促进条例》将正式实施,这对省科学院重建重振意义重大。想了解一下,省科学院如何贯彻落实《条例》?另外,我们将如何依靠《条例》解决省科学院重建重振中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谢谢。

宋

  省科学院执行院长 宋克兴

  谢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7月30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34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河南省科学院发展促进条例》。我当时在现场,见证了这个历史时刻,非常感动。感动之一:《条例》出台是顶层设计高位推动的典范。即:省委决策,人大牵头。感动之二:《条例》出台是创制性立法的典范。全国首例,无经验可循。感动之三:《条例》出台是高效立法的典范。今年2月中旬启动,5月提交草案,7月提请二审并表决通过。感动之四:《条例》出台是协同创新的典范。制定的过程与省科学院体制机制创新同步进行;同时,人大法工委、科技厅、郑州大学、省科学院等相关单位的专家学者,团结协作、无缝对接。

  重建重振省科学院任务艰巨,不仅需要省科学院强大的内部建设,也需要强有力的外部保障,《条例》的出台,吸收了省科学院体制机制创新的最新成果,并以立法形式建立了刚性约束,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重建重振省科学院的高度重视,是推动重建重振工作的重要指引,是依法实现重建重振的重要抓手,具有深远的现实和历史意义。

  下面我介绍一下省科学院贯彻和落实《条例》的相关工作。首先,是认真学习和深刻领悟楼书记在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34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强化结果导向,推动条例落地见效”。同时,作为重建重振的主体,省科学院要强化主体意识、落实主体责任,不断提高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认真履行《条例》规定的责任和义务。近期将按照《条例》的要求,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一是强化目标导向。锚定我省建设国家创新高地和重要人才中心的目标,协同各创新主体致力于开展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成果转化和人才培养。

  二是深化体制机制创新。真正做到以首席科学家为核心,并赋予首席科学家决定性决定权,为一流创新人才团队汇聚提供保障。

  三是扩大开放合作。放眼全球开展全方位、宽领域、多层次、高水平的对外开放合作,融合全省创新资源,汇聚国内外创新要素,将省科学院建成具有国际视野的开放式创新平台。

  四是推进融合发展。进一步与中原科技城、国家技术转移郑州中心在空间布局、科创体系、人才机制、金融资本、产业发展、管理队伍、服务保障等方面实现深度融合,构建“三合一”融合发展体系。

  五是加快高能级创新平台建设。推进研究所、实验室、产业研究院、中试基地以及重大科学装置建设,组建高能级创新平台,积极融入国家科技战略。

  最后,我介绍一下,依靠《条例》解决省科学院重建重振中的痛点难点堵点的思路。8月16日,楼阳生同志在我院调研指导工作时指出,重建重振省科学院要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进一步深化改革,打通堵点、消除痛点,以体制机制创新推动科学技术创新实现新突破。在下一步工作中,省科学院要以《条例》的发布实施为契机,以前瞻30年的眼光,以敢为人先的锐气,创新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着力解决发展中的痛点、难点、堵点,不断激发内生发展动力和创新创业活力,以一流的创新产出为我省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新兴产业培育壮大、未来产业谋篇布局提供战略支撑。

  再次感谢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与帮助,欢迎大家莅临省科学院指导工作!谢谢。

  河南广播电视台、大象新闻记者

  刚发布中提到,《条例》推动中原科技城与省科学院、国家技术转移郑州中心融合发展。请问,中原科技城在这方面是如何考虑的?另外,据了解河南省科学院已搬迁入驻中原科技城,作为承接省科学院研究机构的重要载体,中原科技城又将如何做好衔接?

赵

  郑东新区党工委委员、郑州中原科技城管委会常务副主任 赵凯

  谢谢你的提问。《河南省科学院发展促进条例》的发布是当前省委省政府推进创新驱动、科教兴省、人才强省战略部署的具体行动。自省委楼阳生书记提出省科学院重建重振与中原科技城建设、国家技术转移郑州中心“三合一”融合要求以来,中原科技城围绕以省科学院为“天”专注科技研发、成果转化;中原科技城为“地”,提供发展空间、公共服务;国家技术转移郑州中心为“桥”,连通“天”与“地”、连接研与产的功能布局,从空间布局、产业发展、人才机制、金融资本等方面加快融合发展。

  在空间布局方面,把省科学院作为中原科技城规划建设的“魂”,统筹布局省科学院研究所、产业研究院、中试基地、实验装置、高科技企业等,加快打造立足中原整合创新资源、面向全国集聚创新优势、放眼全球引进高端人才的科技创新格局,努力建设带动河南建设国家创新高地的最高峰。

  在科创体系方面,依托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河南中心、郑州商标审查协作中心、国家技术转移郑州中心及郑州技术交易市场等科创平台,加快完善中原龙子湖智慧岛No.1双创生态体系,打造资源聚集、开放共享的一流创新生态。

  在人才机制方面,依托河南省(中原科技城)人才创新创业试验区等政策优势,畅通省科学院高层次人才到中原科技城创新创业、合作交流渠道,先行先试各类奖励政策,打造人才“蓄水池”和高层次创新人才集聚地。目前,省科学院相关专家和PI团队已纳入中原科技城人才政策范围。

  在金融资本方面,依托郑东新区金融聚集核心功能区,先后印发了《中原科技城产业引导基金管理办法》等政策,充分发挥中原科技城产业引导母基金作用,推动龙湖金融岛与龙子湖智慧岛双岛联动,释放资本投资及金融支撑对各类研发机构、高能级平台建设的引领带动作用,为省科学院研究所、小试基地、中试基地赋能增效。

  在产业发展方面,聚焦省科学院基础学部、产业学部、未来学部等三大学部和生命科学、电子信息、生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先进制造、资源环境等七大科学研究方向,加快项目招引、产业培育,推动省科学院与中原科技城创新效能叠加,实现产业转型升级与高质量发展。目前,省科学院PI团队项目与中原科技城项目已实现双向融入。

  中原科技城作为承接省科学院重要载体,围绕“以城托院、以院拓城、院城一体”的融合发展目标,以郑东新区全域260平方公里为支撑,紧扣“科技城”这个鲜明目标,划分为龙湖北部、如意湖、龙子湖、郑州东站、白沙南、白沙北、连霍北等7大主体功能片区,统筹摆布省科学院基础学部、产业学部、未来学部。

  同时,围绕省科学院科研所、实验室、产业研究院、中试基地4类科研实体,研究提出了“两大主导产业、三大创新主体、五大科技服务平台”10大科技创新集群体系。两大主导产业,主要布局新兴产业集群和未来产业集群。三大创新主体,主要布局科研院所集群、科教双创集群和科技企业总部集群。五大科技服务平台,主要布局科技金融集群、新型实验室集群、科研成果转化集群、综合服务平台集群、远期预留科学装置集群。

  通过空间布局的衔接落位,重点实现国家级重大创新平台、国家大科学装置、世界一流学科、重大前沿课题研究、重大原创性成果“五个突破”,加快建设一流创新平台、凝练一流创新课题、汇聚一流创新人才、打造一流创新金融、营造一流创新环境,着力构建“政、产、学、研、金、服、用”七位一体的创新生态,搭建辐射国内外的科研大平台。近期目标为打造全国区域创新策源地、科研体制机制改革先行区、要素市场改革先导区;中期目标为打造区域性科技创新中心、区域性金融中心;远期目标为争创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谢谢!

  省委宣传部副部长 平萍

  今天的现场提问就到这里。如果大家还有其他关注的问题需要进一步了解,发布会结束后,请与相关发布单位联系,进行深入采访。

  媒体朋友们,抓创新就是抓发展,谋创新就是谋未来。一直以来,河南把创新摆在发展的逻辑起点、现代化建设的核心位置,将创新驱动、科教兴省、人才强省战略放在“十大战略”之首,迅疾发力,果断布局。重建重振省科学院作为我省建设国家创新高地、重要人才中心的一号工程,制定出台支撑省科学院重建重振的地方性法规,正是我们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用法治方式为“两个确保”筑牢科技创新基石的具体体现。在此,希望各新闻媒体能够认真做好宣传报道工作,全面深入解读好《条例》的重要意义和特色亮点,大力提高社会各界对《条例》的知晓度和认知度,在全省上下积极营造关心、支持、参与科技创新发展的良好氛围,为河南构建一流创新生态、建设国家创新高地凝聚力量!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就到这里,再次谢谢各位发布人!谢谢各位记者朋友!再见。

责任编辑:梁倩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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