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发布35号通告:调整疫情防控措施

河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henan.gov.cn 时间:2022-07-03 18:05 来源:漯河发布

漯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调整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2022年第35号)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结合国务院联防联机制印发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有关要求,现就调整部分疫情防控措施通告如下:

  一、严格落实报备管理

  省外来(返)漯人员须提前通过“豫事办”App、支付宝“豫事办”小程序、“健康漯河”和“漯河发布”微信公众号等渠道进行报备,必要时配合疫情防控部门落实信息排查、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措施。省外来漯旅游人员,请提前通过各景区平台或入住酒店进行预约报备。

  二、重点区域来(返)漯人员管理

  (一)入境人员在第一入境点解除7天集中隔离后,落实3天居家健康监测措施(第3天开展一次核酸检测);第一入境点集中隔离未满7天的来(返)漯人员,集中隔离补足7天后,进行3天居家健康监测。

  (二)近7天内有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来(返)漯人员采取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在集中隔离第 1、2、3、5、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管理期限自离开高风险地区之日算起。

  (三)近7天内有中风险区旅居史的来(返)漯人员,采取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在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第 1、4、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如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管理期限自离开中风险地区之日算起。

  (四)近7天内有低风险地区(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的其他地区)旅居史来(返)漯人员,需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漯后实行3天居家健康监测,3天内完成两次核酸检测(两次核酸检测之间间隔24小时)。

  (五)发生本土疫情、未公布中高风险区,但经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研判存在社会面外溢风险的地区,根据风险等级判定结果分别参照高中低风险地区对来(返)漯人员进行管理。

  三、重点人员管控措施

  (一)确诊病例。确诊病例治愈出院后,进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感染者及其同住人员居家第3、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二)无症状感染者。无症状感染者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后,进行 7天居家健康监测(感染者及其同住人员居家第3、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三)密切接触者。采取“7 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3 天居家健康监测”管理措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第 1、2、3、5、7 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居家健康监测第 3 天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密切接触者的隔离管理期限自与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末次暴露后算起。

  (四)密接的密接。采取 7 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每日应做好体温和症状监测,在第 1、4、7 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五)涉疫场所暴露人员。采取核酸检测措施,在判定后的第1、3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以上措施将根据国家、省有关政策调整情况和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动态调整。

  漯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7月2日

责任编辑:郭栩汝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关闭当前页面】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