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洛阳房东减房租 可享受减免“房土两税”

河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henan.gov.cn 时间:2022-06-22 17:05 来源:洛阳市人民政府

  记者20日从国家税务总局洛阳市税务局获悉,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近日下发《关于明确阶段性减免市场主体房屋租金有关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政策执行口径的公告》,该公告明确,2022年对减免租金的各类出租人,可按减免租金比例减免相应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简称“房土两税”)。符合条件的出租人可及时向税务部门核准减税。

  据介绍,此次出台公告,旨在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相关决策部署,落实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帮助市场主体渡过难关、恢复发展,增强市场主体活力,确保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

  哪些人符合减税条件

  按照公告,2022年对减免租金的各类出租人,可按减免租金比例减免相应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根据省政府文件精神,按最宽口径明确减免政策适用对象,对房屋出租人和承租人的行业类型、规模大小均不限制,只要出租人减免房屋租金都可以减免相应出租房产的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出租人需至少减免一个月房租

  那么,房东减免多少租金才能享受减免“房土两税”的优惠政策呢?

  按照公告,减免租金是指按月免收1个月(含)以上租金;通过定额或比例等其他方式减免租金,按照2022年有效合同(协议)计算,减免金额达到1个月(含)以上租金。

  也就是说,房东至少需免收1个月租金或按减免租金比例计算达到1个月(含)以上的租金,才可以享受减免“房土两税”的政策。此举更有利于推动我省阶段性减免房屋租金政策措施落实,同时也更方便于纳税人计算减免税额。

  如何办理减税

  据介绍,洛阳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应在季度终了后,可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纳税人减免税申请核准表》、减免税申请报告、土地和房屋权属证明、租赁双方减免租金书面声明、租赁合同(协议)等证明资料。

  主管税务机关核准后,纳税人选择“减免性质代码”“08011608”和“10011608”申报减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国家税务总局洛阳市税务局工作人员提醒,办理核准减税手续需要纳税人前往各县区办税服务大厅现场办理。

  据介绍,虽然此次公告出台的时间为6月中旬,不过其执行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对于公告印发之日前已缴纳的应予减免的税款(第一季度已经减租且达到减税条件的),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本公告规定的减免租金证明材料,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后,从以后应缴税款中抵减或者予以退还。

责任编辑:郭栩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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