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大范围、延长期限,三门峡市缓缴社保费政策再加码

河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henan.gov.cn 时间:2022-06-22 16:40 来源:三门峡市人民政府

  近日,从三门峡市人社局了解到,根据国家最新政策,三门峡市对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5个特困行业实施缓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政策实施范围、延长缓缴期限。

  新增17类困难行业,三门峡市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保费实施范围

  据介绍,此次缓缴政策在对原有5个特困行业实施阶段性缓缴三项社保费政策的基础上,三门峡市将产业链供应链受疫情影响较大、生产经营困难的17类行业企业纳入缓缴实施范围,包括农副食品加工业,纺织业,纺织服装、服饰业,造纸和纸制品业,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医药制造业,化学纤维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通用设备制造业,汽车制造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社会工作,广播、电视、电影和录音制作业,文化艺术业,体育、娱乐业。

  那么,企业应符合什么样的条件才能申请缓缴呢?根据政策规定,国家规定的缓缴扩围17个行业中所属的生产经营困难企业,既包括注册地或生产经营地在疫情影响严重地区内,也包括注册地或生产经营地虽不在疫情严重地区内、但受整个产业链供应链影响,生产经营也遇到暂时困难的参保企业。或是疫情影响严重地区内,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暂时性困难的所有中小微企业、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

  养老保险费缓缴期限至2022年底

  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缓缴期限不超过1年

  符合条件的企业可自6月起申请缓缴当月及以后缓缴期内的三项社保费,5月尚未缴费的,可申请自5月起缓缴。养老保险费缓缴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缓缴期限不超过1年,原明确的5类特困行业缓缴养老保险费期限延长至2022年底。缓缴期间不收滞纳金。

  市本级参保企业申请缓缴时,持营业执照、填写《企业(单位)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书面承诺书》《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核准表》到市社保服务大厅办理核准手续。核准通过后,可通过河南省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提交缓缴申请材料或在服务大厅现场提交。

  同时,对于市民关心的新开办企业能否申请、职工所享受养老等保险待遇是否受到影响等问题,记者也进行了采访。

  据市人社局工作人员介绍,按照规定,企业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员,缓缴期间仍正常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缓缴期间新发生工伤事故的,工伤保险待遇不受影响。而职工在缓缴期间申领养老、失业保险待遇,或申请转移养老、失业保险关系的,由单位及职工个人一次性缴纳该职工对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含单位和个人部分)后,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或办理关系转移手续。

  针对新开办的企业,可自参保当月起申请缓缴,企业行业类型变更为扩围行业的,自变更当月起申请缓缴。缓缴企业申请依法注销的,应缴纳缓缴的费款后再按程序予以注销。

责任编辑:张家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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