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什么、怎么考、如何用?河南出台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标准

河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henan.gov.cn 时间:2022-01-24 10:40 来源:省政府新闻办

  近日,省委省政府印发《法治河南(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方案》。1月24日,在河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省司法厅二级巡视员胡奎就《法治河南(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方案》的有关情况进行介绍。

  胡奎介绍,法治河南(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方案是今后5年对河南法治(法治政府)建设进行考核的总方案,解决了“考什么、怎么考、如何用”的问题,使考核的指挥棒、风向标、助推器作用有效发挥。通过考核层层传导压力,确保年度法治河南(法治政府)建设重点任务落实、落细、落地,为我省在中部地区崛起中奋勇争先、谱写新时代中原更加出彩的绚丽篇章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谁来考核?考核主体更为多元化

  考核主体由原来的省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组织实施,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共同参与,升级为省委依法治省办、省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组织实施,省委依法治省委和省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有关省直单位按照职责分工,作为考核主体参与考核。

  考核对象是谁?包含省辖市等七类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在原来依法行政考核对象的基础上进行了扩充。包含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纪委监委机关、省委工作机关及其管理的机关;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府组成部门、直属特设机构、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省法院、省检察院;群团机关;中央驻豫单位,共七类。真正实现了全覆盖、全方位、全过程推进法治河南和法治政府建设。

  考什么?考核内容为加强党的领导、共同职责和分类职责三大部分

  依据国家“一规划两纲要”和我省“一规划两方案”明确的工作任务,将考核内容确定为加强党的领导(5项)、共同职责(3项)和分类职责三大部分,其中分类职责包括推进依法执政、推进科学立法、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推进公正司法、推进法治社会建设等五个方面的26项内容。创新提出“1+1+N”考核模式,第一个“1”即加强党的领导,第二个“1”即共同职责,这两部分是所有考核对象必考内容;“N”即分类职责,将结合每个考核对象职责分别确定加考内容,避免一刀切;同时,突出法治政府建设这一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所占比例。

  怎么考?结合全面建设数字法治政府、更加注重群众满意等要求

  法治河南(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在依法行政考核已有的日常评价、集中评查、实地考核、满意度调查和加减分评定等5种考核方式基础上,结合全面建设数字法治政府、更加注重群众满意等要求,进一步优化提升,增加了监督督察、网络检索两种方式。其中,日常评价通过法治河南(法治政府)督导平台掌握日常工作落实情况,减轻考核对象负担;满意度调查在委托专业机构调查评估的基础上,增加了神秘办事人体验和政务服务平台社情民意收集,突出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同时,每年的考核还将根据年度重点工作和为基层减负等要求,注重简化程序步骤,提高考核实效。(记者 申华)

责任编辑:王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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