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积极探索建立行政事业单位临时性资产共享共用机制

河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henan.gov.cn 时间:2021-10-19 17:10 来源:开封市人民政府

  10月18日,记者获悉,为深入贯彻落实《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进一步规范开封市行政事业单位临时性资产管理和使用,开封市制定出台了《开封市临时机构及大型活动资产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共七章十九条,对临时机构及大型活动资产的适用范围、责任单位主要职责、资产采购、资产借用及归还、资产处置等内容做了明确规定,为进一步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规范化管理提供了重要依据。

  一是规定了适用范围。《办法》明确了临时机构及大型活动资产的适用范围,包括开封市委、市政府为履行特定工作职责设立的非常设办事机构及重大临时性专项工作组、经批准的由市财政负担经费举办的大型活动因工作所需配置的资产。

  二是规范了处置原则。《办法》明确了临时机构及大型活动资产的管理遵循“严格管理、优先调剂、循环使用、规范处置”的原则。对于需要配置的资产需求,优先从市级政府公物仓中调剂解决,公物仓现有资产不能满足需求的,经市政府批准后,由市财政将预算资金拨付至开封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中心,经统一购置后按照出借程序出借给主办单位,大大增强资产处置的监督管理。

  三是明确了职责分工。《办法》明确了市财政局、开封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及临时机构及大型活动主办单位的主要职责。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是国有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行政事业单位履行职能、保障和促进各项事业顺利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必须进一步强化和落实资产管理职责,实现国有资产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

  四是完善了执行办法。《办法》明确了临时机构及大型活动资产的处置按照《开封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切实完善资产管理制度,规范资产信息化管理,健全资产监督机制,严把资产处置关。

  《办法》的出台填补了以往行政事业单位临时性资产管理中存在的漏洞,使临时机构及大型活动资产的管理更加有章可循。下一步,开封市将全面做好行政事业单位临时机构及大型活动资产的监督及借用工作,加大闲置资产和临时机构及大型活动购置资产盘活力度,切实提高国有资产共享共用和集约化管理水平。

责任编辑:张家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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