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市卫健委:
近期我市新冠疫苗接种和核酸采集工作同步进行,为减少疫苗接种对核酸检测结果的影响,现将疫苗接种和核酸采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通居民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后,若需要进行核酸检测,须在疫苗接种48小时后方可采样;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工作人员,需要进行核酸检测时,须在停止疫苗接种工作三天后方可采样。各核酸采样点工作人员要加强询问。
二、各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点和核酸采集点不能设置在同一个场地内,避免交叉。
三、各医疗卫生单位的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人员尽量不再担任核酸采集工作,如必须担负核酸采集任务的,必须在停止疫苗接种工作三天后才能采样。
四、严禁使用运输疫苗的专用冷藏车、冷藏箱转运核酸样本,必须使用生物安全专用运输箱转运核酸样本。
五、各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点物品与核酸采集点或其他科室物品不能交叉使用。
2021年8月24日
责任编辑:王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