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妥善解决人工繁育鹦鹉有关问题的函》(林护发2021〔29〕号),结合我省实际,我局组织起草了《河南省人工繁育鹦鹉标识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邮箱:baohch@126.com。
2.通信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纬五路40号河南省林业局保护处(邮政编码:450003)。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7日。
附件:河南省人工繁育鹦鹉标识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doc
河南省林业局
2021年6月30日
责任编辑:任晶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