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深化铁路投融资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
政策解读

河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henan.gov.cn 时间:2021-05-21 10:02 来源:省政府办公厅

  为进一步深化铁路投融资体制改革,加快推进全省铁路高质量发展,我省制定出台《关于深化铁路投融资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

  一、出台的背景和意义

  铁路是重要的基础设施和民生工程,在扩大有效投资、服务支撑重大战略等方面具有关键作用。“十三五”以来,我省铁路快速发展,五年新增铁路1245公里,米字形高铁成网在即,“四纵五横”普速铁路网形成,全省铁路运营里程达到6518公里,其中高速铁路1979公里,均居全国第7位。根据河南省“十四五”规划纲要,“十四五”时期我省将加快米字形高铁向多中心网络化发展,高速铁路突破3000公里,推进都市圈城际铁路、市域(郊)铁路建设,打造轨道上的城市群、都市圈。铁路建设任务重,筹资压力大,急需通过改革创新,探索一条铁路建设和运营可持续发展路子,推动河南铁路高质量发展。为此,省发展改革委在广泛调研和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研究起草了《若干意见》。

  深化铁路投融资体制改革,加快推进全省铁路高质量发展,对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交通强国建设战略要求,构建现代流通体系,充分发挥我省在国内国际双循环中的通道作用,更好服务新发展格局,提升我省在全国大局中的位势具有重要意义。

  二、主要特点

  《若干意见》结合我省实际,突出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分类分层推进建设。根据铁路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分类明确组织实施主体,按事权筹集资金、履行支出责任。二是发挥财政资金支柱和引导作用。既考虑铁路公共服务属性特征,强调财政资金在铁路建设中的基础和支柱作用,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又注重发挥有限财力的最大效能,通过设立铁路产业投资基金等,撬动社会资本投资。三是做强铁路建设投资主体。多措并举壮大铁路建设投资主体实力,积极发展关联产业,增强造血功能,发挥铁路建设主力军作用,满足我省铁路事业发展需要。四是做好土地开发挖潜增效文章。创新省级收储铁路综合开发土地有关政策举措,利用铁路沿线土地增值收益反哺铁路项目。五是引入社会资本多渠道多元化筹资。激发社会资本投资活力,以政策资源吸引汇聚各类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投资铁路建设。

  三、主要内容

  《若干意见》包括总体要求、主要举措、组织保障3大部分。总体思路是强化政府支持保障,以政策资源提升项目综合效益,充分挖掘社会资本潜力,完善可持续发展的铁路投融资机制,促进投资主体多元化、投资方式多样化、资金来源多渠道。

  一是科学有序推进铁路规划建设。加强对全省铁路规划、制式、建设、投资、运营的统筹管理,促进多层次、多制式轨道交通衔接融合、互通共享。按照国家干线铁路、区域性高速铁路和城际铁路、市域(郊)铁路、支线铁路和铁路专用线4类分类分层推进铁路项目建设。

  二是创新投融资体制。“十四五”期间省财政每年安排省级铁路发展专项资金,保障铁路项目省本级建设资金出资需求,并在安排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时对铁路建设发展任务重、筹资难度大的市、县给予倾斜支持。加快推进重组成立省铁路建设投资集团,支持省级铁路建设投资主体做强做优做大。建立“铁路项目+土地开发”综合回报模式,省征地储备中心统一组织土地收储,土地出让和开发收益用于铁路项目建设和运营。设立省铁路产业投资基金。通过采取投资补助、配置土地和其他项目外资源等方式,以合理对价吸引社会资本参与铁路投资。

  三是探索建立铁路建设运营管理新模式。建立健全我省决策实施的铁路项目相关制度体系,合理选择经营管理模式,加快建立科学规范的成本规制和绩效考核制度,适时成立省级轨道交通统一运营管理平台,健全铁路工程质量监督模式。另外,《若干意见》还提出加强铁路项目征地拆迁、取(弃)土场、沿线外部环境整治等有关费用管理。

  在组织保障上,省政府将建立铁路建设常态化工作协调机制,成立由省政府分管领导任召集人的工作专班,加强对有关工作的组织领导。

责任编辑:李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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