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自然资源督察执法工作新闻发布会

河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henan.gov.cn 时间:2021-04-09 08:13 来源:省政府新闻办

新闻发布会视频

  2021年4月9日10:00,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河南省自然资源督察执法工作”新闻发布会。

  发布内容:介绍我省自然资源督察执法工作的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发布人:

  景劲松 省政府副秘书长;

  张兴辽 省自然资源厅厅长;

  王韶华 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杜清华 省自然资源厅副厅长

  谢长伟 省农业农村厅党组成员

  乔志华 省人民检察院特级检察官助理

  尹向东 省公安厅二级巡视员

  主持人:

  平 萍 省委宣传部二级巡视员

“河南省自然资源督察执法工作”新闻发布会

  省委宣传部二级巡视员 平 萍

  女士们、先生们,媒体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欢迎出席河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

  民为国基,谷为民命。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耕地是关乎14亿人吃饭的大事,容不得半点闪失。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耕地保护工作,坚决扛牢这一重大政治责任和历史责任,扎实推进耕地保护行动。今年3月4日,省自然资源厅等9个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完善自然资源行政执法体制机制 促进执法监管长效常治的实施意见(试行)》,加大耕地违法行为督察执法工作力度,推动高质量的源头治理,坚决遏制乱占耕地行为。今天,我们将通过新闻发布会,为大家重点解读《实施意见》的有关政策内容,并回答记者朋友关心的问题。

  首先,我介绍一下出席今天新闻发布会的发布人:

  省政府副秘书长景劲松先生;

  省自然资源厅厅长张兴辽先生;

  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王韶华先生;

  省自然资源厅副厅长杜清华先生;

  省农业农村厅党组成员谢长伟先生;

  省人民检察院特级检察官助理乔志华女士;

  省公安厅二级警务专员、食品药品环境犯罪侦查总队总队长尹向东先生;

  首先,请景劲松先生介绍总体情况。

景

  省政府副秘书长 景劲松

  女士们、先生们,媒体朋友们,上午好!

  欢迎各位参加河南省自然资源督察执法工作新闻发布会,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河南自然资源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先把总体情况作以简要介绍,参会的同志都会认真解答大家所提出的问题。

  耕地是我国最为宝贵的资源,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耕地保护工作,着力加强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守牢耕地保护红线。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我国人多地少的基本国情,决定了我们必须把关系十几亿人吃饭大事的耕地保护好,绝不能有闪失;要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依法依规做好耕地占补平衡,规范有序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像保护大熊猫一样保护耕地。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河南代表团审议时强调,耕地是粮食生产的命根子,要强化地方政府主体责任,完善土地执法监管体制机制,坚决遏制土地违法行为,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去年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耕地保护工作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国务院连续发文要求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

  河南省作为农业大省,是全国重要的粮食生产核心区,保护好耕地是我省必须肩负的政治责任和历史责任。河南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把保护耕地摆在事关全局的重要位置,以“长牙齿”的硬措施打好保护耕地“组合拳”,细化完善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体系,压实扛稳各级政府保护耕地主体责任,坚决守住全省耕地红线。

  在体制机制上,去年省政府印发了《关于授权开展自然资源督察工作的通知》,授权省自然资源厅开展自然资源督察工作。根据省政府授权,省自然资源厅对各省辖市政府、济源示范区管委会、各县(市、区)政府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安排以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督察;就督察发现的问题向相关市县政府发送《督察意见书》,并监督其组织整改;对问题整改进度迟缓或存在其他不落实情形的,代表省政府对相关市县政府发送《限期整改通知书》,并采取公开通报、暂停受理等有关行政审批事项约束措施;对履行自然资源管理责任不力、落实督察意见不到位或未在规定期限内整改督察发现问题的,代表省政府约谈相关市县政府主要负责人;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应负责任和处理问责向组织人事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提出建议。

  建立自然资源督察制度,是我省深化自然资源管理体制的重大创新,是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的重大举措,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防止耕地“非粮化”和铁腕整治突出问题的决心。

  在具体措施上,经省政府同意,省自然资源厅等九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完善自然资源行政执法体制机制促进执法监管长效常治的实施意见(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按照“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原则,从健全执法查处机制、实行裁执分离机制、构建没收处置机制、加强行政与司法衔接机制、规范价格认定机制5个方面,着力破解自然资源行政执法存在的移交难、移送难、执行难等突出问题,进一步强化部门协作配合,提高监管效能,坚决遏制并严肃查处各类自然资源违法行为。

  在案件查处上,省自然资源督察办公室强力督促市县政府履行保护耕地主体责任,先后29次向相关市县政府发送督办函,对1个省辖市、5个县(市、区)政府负责人进行警示约谈,66名相关人员被依法依纪追究责任。省自然资源厅深入组织开展“磐石行动”“护田1号”专项行动,调动异地执法力量集中查处306宗违法占地采矿案件,公开挂牌督办4起重大案件,向社会公开通报4批81个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典型案例。

  自然资源督察和执法工作是有效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的“利剑”和“拳头”,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公众都有责任、有义务做好耕地保护工作,严防死守、寸土不让守好耕地保护红线,为奋力谱写新时代中原更加出彩的绚丽新篇章筑牢坚实的资源基础。

  谢谢大家!

  平萍

  感谢景秘书长详实的发布。接下来,欢迎记者朋友就本场新闻发布会的内容进行提问。按照惯例,提问前请先通报一下所在的新闻机构。提问现在开始。

  人民日报人民网记者

  刚才主发布中介绍了省政府授权开展自然资源督察和九部门联合印发《实施意见》的有关情况。请您介绍一下,此次发布事项对坚决守牢耕地保护红线、保障粮食安全、实现生态强省,有哪些促进作用?谢谢。

张

  省自然资源厅厅长 张兴辽

  感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同时也借此机会,向新闻媒体长期以来对我省自然资源工作的关心与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此次发布的事项是进一步加强全省耕地保护,有效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河南代表团审议时重要讲话的具体举措,坚持自然资源督察、执法“双管齐下”,坚决守牢耕地保护红线,坚决扛稳保障粮食安全的政治责任。

  省政府授权赋予了自然资源厅督察职责,明确了督察主体和督察对象,规范了督察程序和督察手段,推进了我省自然资源督察制度规范化、法治化建设进程,是我省自然资源督察工作发展历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件大事,以此为标志,我省自然资源督察工作从此开启了新篇章、迈上了新征程。作为生态文明建设主责部门,省自然资源厅一定不负重托,坚决扛起责任,按照“中央精神、国家立场、实事求是、权责对等、严起来”的督察原则,聚集“两统一”根本职责,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底线思维,守红线,严督察,为建成“四个强省、一个高地、一个家园”的现代化河南做出贡献。

  《实施意见》是在省政府的力推下,耗时半年多时间出台的,凝结了各有关部门的心血和智慧,有很多创新,将有力有效促进全省耕地保护工作长效常治发展。其中,对非法占地、非法批地、非法采矿行为查处原则予以明确,加大了违法惩戒力度,从根本上遏制政府主导的违法占地问题。从自然资源违法案件查处角度出发,对各有关部门应尽的职责和义务进行了明确,打通了案件查处工作的断点和堵点问题,运用法治手段及时有效消除违法状态。弥补了自然资源部门依法没收建筑物处置工作的政策空白,对移交主体和处置方式予以明确,所得收入全额上缴财政,严防国有资产流失。探索实行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有效整合土地、矿产、规划、测绘等执法职责和力量,推动县级执法力量向基层延伸下沉,强化与乡镇(街道)的监管合力。同时,与检察机关建立了线索移送“绿色通道”,对各级各部门履职尽责情况实施法律监督,共同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谢谢!

  新华网记者

  请问裁执分离机制对于全省耕地保护工作能够发挥怎么样的积极作用?谢谢。

王

  省高级法院副院长 王韶华

  谢谢你的提问。非诉行政执行案件“执行难”“执行乱”,一直是耕地保护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为破解这个难题,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在征收拆迁案件中进一步严格规范司法行为积极推进“裁执分离”的通知》等一系列司法解释和指导性文件,积极推进由法院审查作出裁定、政府组织实施的裁执分离机制。裁执分离机制既有利于发挥司法专业优势、监督功能,又有利于发挥行政机关资源优势,对解决耕地违法非诉行政执行案件“执行难”问题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河南法院先后在南阳、信阳等地开展了裁执分离机制试点工作,在地方政府的支持和配合下,一大批耕地违法非诉行政执行案件顺利执结,试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目前,全省各级政府部门正在以“零容忍”的决心,遏制和严肃查处各类耕地违法行为。今后一段时间,非诉行政执行案件的数量很可能会显著增加。下步工作中,河南法院将严格贯彻落实《实施意见》,全面推进实施裁执分离机制,打通耕地违法行政处罚的“最后一公里”,为自然资源部门查处乱占耕地违法行为提供坚强法律后盾。

  一是快速立案受理。设立非诉行政执行案件专门窗口,对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当天登记立案。对申请材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申请机关需要补正的内容。

  二是快速审查决定。对立案受理的案件,除具有法定情形之外,要在七日内作出准予执行裁定,不得拖延审查,确保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处罚决定尽快进入强制执行程序。

  三是明确实施主体。裁判文书中要明确具体负责的组织实施机关和执行范围,保证负责组织实施的主体清晰,法律义务明确。

  四是加强协作沟通。对审查中发现较为复杂或者具有一定社会风险的案件,人民法院要建议组织实施机关采取必要措施,或者对执行工作提供法律指导,保障执行工作依法有序顺利实施。谢谢!

  法治日报记者

  人民检察院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在配合做好全省耕地保护方面具体采取了哪些措施?谢谢。

乔

  省高级检察院特级检察官助理 乔志华

  谢谢记者的关注。全省检察机关要立足法律监督职能,突出监督重点,加大监督力度,优先办理各类涉耕地保护案件,既依法保障农村合法合理的建房需求,又依法监督和支持各级法院和行政机关的司法执法活动,共同打击各类违法占用耕地的行为,坚守耕地保护红线,为整治工作提供及时有效的检察服务和法治保障。

  刑事检察方面,要依法从严打击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犯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犯罪,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犯罪等各类犯罪行为。要有效发挥刑事立案监督职能,依法监督纠正行政机关以罚代刑不移交刑事案件的违法行为,依法监督纠正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等违法问题,形成有力震慑。

  民事检察方面,要依法处理好强行占用承包地建房的相关纠纷,让违法者、侵权者承担应有责任。严格依法认定农村房屋的性质和合同效力,监督纠正对违法占用耕地建设的房屋变相予以确权问题,严防违法建筑通过司法裁判合法化。

  行政检察方面,要加大对土地征收、占用和违建房屋类行政诉讼案件的监督力度,强化行政非诉执行监督职责,积极开展自然资源领域行政非诉执行“裁执分离”检察监督试点工作。通过提出抗诉或检察建议,促使人民法院和有关行政机关严把土地用途及用地程序关,防止出现建设用地审批不严、乱占滥用、破坏耕地、少批多占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对乱占耕地建房违法行为的强制执行监督力度,确保耕地和基本农田不受非法侵占。

  公益诉讼检察方面,要充分发挥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国有资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的检察职能,依法提出诉前检察建议,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民事公益诉讼和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加大涉及土壤污染、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件的监督力度。谢谢!

  河南广播电视台记者

  目前,通过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行动,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得到有效遏制,但是广大农民仍然有一定的建房愿望,在这种情况下,如何既能满足农民合理建房需求,又能坚决遏制新的违法违规建房现象的发生?谢谢。

谢

  省农业农村厅党组成员 谢长伟

  首先,感谢你对农民建房问题的关心、关注!这位记者朋友提出的问题,实际也是广大农民朋友,长期以来非常关心的焦点问题,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第一个问题是如何坚决遏制新的违法违规建房。我们采取了三项措施,一是建章立制,出台《办法》。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省委农办、省农业农村厅牵头,会同自然资源厅、住建厅等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了《河南省农村宅基地和村民自建住房管理办法(试行)》,于今年1月29日由省政府印发试行,初步从制度层面理顺了管理体制、规范了管理程序,为遏制农村违法违规建房明确了政策约束。二是强化管控,严格审批。坚持先规划后审批、不规划不审批、一户一宅三项原则。严把农户申请资格,严控审批面积标准,严禁城里人到农村购买宅基地,严禁利用农村宅基地建别墅大院和私人会馆等。规范审批程序,按照村民申请、村民小组讨论、村级审查、乡镇审批的程序,依法依规严格执行。三是协同监督,精准执法。落实好“三到场”执法要求,对农村建房的用地、规划、风貌、质量等进行全程监管。落实巡查、报告、监管责任,加强乡镇综合执法,对农村宅基地和村民自建住房进行动态巡查,负责发现和依法查处未批先建、违规建设等行为。

  第二个问题是,如何满足农民合理建房需求。这个问题,在《管理办法》中进行了系统解答,确定了村民申请、小组讨论、村级审查、乡镇审批、核发证书的流程和办法。借此机会,我对《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大体介绍一下。《管理办法》共分8章32条,有三大特点:一是突出了整体性。《办法》以宅基地管理为核心,上延到村庄规划,下延至村民建房质量管理,形成了规划审批、建设管理、风貌培育、执法监督等较为完整的管理体系。二是明确了宅基地标准。对城镇郊区和人均耕地少于1亩的平原地区,每户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2分(134平方米);对人均耕地1亩以上的平原地区,每户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2分半(167平方米);对山区、丘陵地区,每户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3分(200平方米)。三是建立了审批机制。乡镇人民政府明确专门机构,负责本地农村宅基地和自建住房管理审批工作,建立了一个窗口受理、多个机构联动的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联审联办制度,为满足农民合理建房需求提供全流程服务。谢谢!

  河南法制报记者

  非法占用耕地问题时有发生,请问我省公安机关如何加大涉嫌自然资源犯罪刑事案件打击力度?谢谢。

尹

  省公安厅二级警务专员、食品药品环境犯罪侦查总队总队长 尹向东

  感谢河南法制报的提问。近年来,全省公安机关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部署,积极配合自然资源部门,依法严厉打击非法占用农用地、非法采矿犯罪。

  2018年,全省公安机关开展了“严厉打击‘大棚房’非法占用农用地专项行动”,配合行政主管部门联动执法159次,联合整治突出问题23个;共侦办非法占用农用地类刑事案件146起。

  2019年,全省公安机关开展了“违建别墅问题清查整治专项行动”,协同行政主管部门联动执法192次,联合整治突出问题40个;共侦办非法占用农用地类刑事案件83起。

  2020年国务院、省政府部署的“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开始后,省公安厅组织开展了“雷霆行动”,重拳出击,严厉打击非法占用农用地、非法采矿等犯罪活动。据统计,去年以来,全省公安机关共破获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件509起,非法采矿和破坏性采矿案件785起,形成了强大的震慑声威。

  今后一个时期,公安机关将继续聚焦打击非法占用农用地和非法采矿犯罪问题。一是持续开展专项行动。通过开展昆仑行动、黄河行动、雷霆行动,持续保持高压严打态势,集中打击锋芒,发现一起、立案一起、快侦快破、绝不姑息。当然,要符合刑事案件立案标准,同时涉土地类、矿产资源类刑事立案还需要自然资源等行政监管部门的支持和配合。二是强力推进大要案件侦办。省公安厅已于1月24日挂牌督办了今年第一批共10起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件,集中优势警力,重点组织攻坚,确保“全环节、全链条、全要素”打击。三是进一步加强行刑衔接。健全完善与自然资源等相关行政部门情况通报、线索流转、案件移送等工作机制,进一步提升打击整治工作效能。

  再次感谢媒体长期以来对河南公安工作的支持,谢谢!

  河南日报记者

  深入开展自然资源督察执法工作是维护全省自然资源管理良好秩序的重要手段,请介绍一下,今年我省自然资源督察执法工作的总体思路和拟开展的重点工作?谢谢。

杜

  省自然资源厅副厅长 杜清华

  谢谢你的提问。今年我省自然资源督察、执法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法治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然资源管理的重要指示批示,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做到“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强化监督管理,压实市县政府主体责任,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落实最严格的自然资源保护制度,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坚决打击新增耕地、矿产等自然资源违法行为,努力开创自然资源管理长效常治新局面。

  在自然资源督察方面重点聚焦“四个督察”:一要聚焦重点督察。主要是聚焦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情况和党中央关注的突出问题,牢牢把握督察的政治属性,对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挖湖造景”、“大棚房”反弹等问题开展重点督察。二要聚焦专项督察。主要是聚焦市县政府耕地保护主体责任、相关部门监管责任的履行情况,督促自觉提高耕地保护意识,对辖区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负总责。三要聚焦跟踪督察。主要是聚焦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发现问题,推动市县整改纠正存量问题,重点整治2019年耕地保护督察和2020年土地例行督察的存量问题,彻底消除违法状态。四要聚焦例行督察。主要是聚焦用途管制和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情况,向市县政府发送《督察意见书》和《限期整改通知书》,对督察发现问题突出、整改责任不落实、消极应付或存在弄虚作假、瞒报谎报整改结果的地区和部门,坚决依法依规移交问题线索,通过公开通报、媒体曝光、挂牌督办、限批停批、警示约谈、追责问责等硬措施,督促问题彻底整改纠正。

  在自然资源执法方面着力抓好“四个重点”:一要着力抓好党中央关切问题整治。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遏制新增乱占耕地建房行为,发现一起、严查一起、追责一起;坚持试点先行,依法有序、审慎稳妥推进存量问题整治。与此同时,深入推进违建别墅问题清查整治,建立健全日常监管长效机制。二要着力抓好“一网两长”制落地见效。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原则,织密自然资源监管一张网,分级设置田长、山长和网格员,确保每一寸土地、每一座山体有人管、有人护,切实守护好河南的万顷良田和绿水青山。三要着力抓好“两大行动”震慑威力。在去年基础上,继续组织开展“护田行动”和“磐石行动”。“护田行动”重点针对强行毁麦占地、土地违法高发频发、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严重、土地卫片整改较慢的地区;“磐石行动”重点针对以生态修复为名盗采矿产资源、矿产卫片较多、非法采矿屡禁不止的地区。通过这“两大行动”,达到查处一地,严惩一片,警醒一方,震慑违法的目的。四要着力抓好执法“四化制度”常态落实。一是警示教育经常化,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对违法占比高的省辖市和县市区进行警示提醒和教育;二是异地执法常态化,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定时间、不定人员,利用异地执法力量突然直奔现场的方式,对有关地区自然资源管理现状进行全面“体检”,重点整治整改突出问题;三是挂牌督办实时化,重点对重大典型案件、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挂牌督办,消除违法状态;四是约谈问责高压化,将每月第一个星期一,作为对违法问题突出的市县区的“警示约谈日”,持续保持严抓严管的高压态势。谢谢!

  平 萍

  由于时间关系,今天的提问就到这里,如果记者朋友还有其它问题需要进一步了解,发布会结束后,可以与省自然资源厅等相关部门联系采访。

  媒体朋友们,粮食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基础,耕地则是粮食安全的根本保障。坚决遏制各类自然资源违法行为,对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为全省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资源保障意义重大。在此,希望各新闻媒体持续关注我省自然资源督察执法工作,聚焦督察执法典型案例和工作成效,采写有力度、有温度的宣传报道,为守护好河南的万顷良田、绿水青山,谱写新时代更加出彩绚丽篇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就到这里,感谢各位发布人,谢谢各位记者朋友,再见!

责任编辑:王靖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关闭当前页面】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