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洛阳市重点民生实事工作方案

河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henan.gov.cn 时间:2021-02-09 14:49 来源:洛阳市人民政府

各县(市、区)党(工)委和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委各部委,市直机关各单位,各大中型企业、科研院所和大专院校,各人民团体:

  《2021年洛阳市重点民生实事工作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把办好重点民生实事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十九届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委十届十二次全会暨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市委十一届十四次全会精神,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具体体现,精心组织,扎实推进,确保民生实事落到实处、见到实效,让广大群众看到变化、得到实惠,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人民群众,为深化提升“9+2”工作布局,高质量建设现代化洛阳都市圈,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开好局、起好步,奋力谱写新时代中原更加出彩的洛阳绚丽篇章。

  一要坚持以人为本、利民惠民。各级党委、政府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为民办实事的过程作为树牢群众观念、践行群众路线、增强党性锻炼的过程,切实转变工作作风,站稳群众立场,以百姓心为心,及时了解群众疾苦和所需所盼,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根本任务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要致力保基本,着力提品质,持续办实事,优化宜居环境,稳定社会大局,厚植文化生活,兜牢民生底线,让城市更有底蕴、更有颜值、更有温度,让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二要坚持落实落细、见实见效。要规划到位,做到规划见实事、规划见民生,为高质量办理民生实事提供有力支撑。要资金保障到位,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持续加大民生投入。要推进措施到位,坚持挂图作战,把握时间节点,争取民生项目早建设、早投用、早惠民,除全年性工作外,其余事项要确保三季度末大头落地,十月底前全面完成。要引导疏导到位,在民生实事办理过程中了解民意、集中民智、答疑释惑、凝聚民心,在党心民心的交融中团结带领人民群众听党话、跟党走。三要坚持扛牢责任、兑现承诺。各级党委、政府和党员领导干部要把办好民生实事作为检验政治责任、民生情怀,以及工作能力、工作水平的“试金石”,带着感情、带着责任去推动落实。各地各单位要履行好主体责任和属地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扛牢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要通力合作,共同抓好工作落实,确保兑现对人民群众的承诺。四要坚持主动公开、跟踪督导。新闻媒体要强化民生实事的宣传报道,定期公示民生实事的进展情况。督查部门要把各项民生实事列入重点督查范围,将日常监督与抽查暗访相结合,全程跟踪督办,确保按时推进。责任单位要每月向市政府办公室报送承办事项的进展情况,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每季度通报民生实事的办理情况,每半年对民生实事办理情况进行一次总结,年底综合报告全年完成情况。对工作推进不力的,要启动问责机制,严格追究问责。

  2021年2月8日

  一、巩固脱贫成果

  1.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对易返贫致贫人口尤其是脱贫不稳定户和边缘易致贫户实施常态化监测,继续精准施策,确保脱贫群众真脱贫、不返贫,脱贫成果巩固率达98%以上。

  牵头单位:市扶贫办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2.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加大资金投入,谋划实施带贫能力强的特色产业扶贫项目,持续增加群众收入,脱贫户人均纯收入增幅高于本地区农村居民2个百分点。

  牵头单位:市扶贫办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政府

  3.实施“百村万店”行动,加快电子商务向农村覆盖,年底前每个县(市)新增2个以上淘宝示范镇、10个以上淘宝示范村,全市淘宝示范镇(村)覆盖率达到三分之一以上;加大农村电商人员培训,培训3500名懂电商、能经营、会管理的电商人才,确保每村达到1名以上,提高城乡配送效率,带动农村电商发展。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政府

  二、改善生态环境

  4.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实施“五大行动”,完成国家、省下达的目标任务,确保大气、水、土壤环境质量不断改善(以省下达任务为准)。

  牵头单位:市污染防治攻坚办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工信局、发改委、住建局、交通局、城管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场监管局、公安局、财政局、水利局、林业局、供销社、应急管理局、文广旅局、国资委、科技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洛阳供电公司,各县(市、区)政府

  5.推进城市垃圾分类处理,生活垃圾分类普及率达60%;新建中心城区厨余垃圾(湿垃圾)处理中转站7座;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490万吨,利用率超过70%。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

  责任单位:各城市区政府

  6.高标准实施国土绿化。高质量建成沿黄生态廊道;完成造林绿化32万亩;绿化美化村庄300个,村庄绿化覆盖率达到30%以上;中心城区新增绿地面积1500亩,绿化覆盖率提高1个百分点。

  牵头单位:市交通局、林业局、城管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7.发展绿色交通,2300台出租车替换为新能源纯电动巡游车,新能源出租车替代率达到86%,居全省前列;新增短途物流运输车全部使用新能源车。

  牵头单位:市交通局、商务局、公安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三、推进就业创业

  8.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政策,重点做好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下岗职工、农民工、返乡人员就业工作,确保全市新增城镇就业11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下;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6万人;加大创业扶持力度,全年办理创业担保贷款15亿元,确保应贷尽贷。

  牵头单位:市人社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9.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开展企业职工、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重点群体、退役军人等职业技能培训30万人次,引导企业完善技术工人薪酬激励机制,扩大中等收入群体。

  牵头单位:市人社局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国资委、教育局、工信局、民政局、司法局、商务局、住建局、城管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局、文广旅局、交通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财政局、退役军人事务局、扶贫办、邮政管理局、总工会、团市委、妇联、残联,各县(市、区)政府

  10.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围绕“就业政策支持、就业能力提升、就业岗位保障”三个关键环节,助推1100名退役军人就业创业。

  牵头单位: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四、提升教育水平

  11.新建、改扩建义务教育学校21所(中心城区9所、县城12所),增加义务教育学位11400个,持续消除大班额,缓解城镇义务教育入学压力。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责任单位:相关县(市、区)政府

  12.新建、改扩建22所公办幼儿园(城市区10所,县〈市〉12所),新增公办学位3000个,进一步扩大公办幼儿教育资源,公办幼儿园比例全省领先。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13.新建、改扩建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25所(新建3所、改扩建22所),持续保持全国领先;加快农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完工或交付使用农村教师周转宿舍348套,满足我市农村教师动态入住需求。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责任单位:相关县(市)政府

  14.继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鼓励高校毕业生从事农村教育工作,为农村学校招聘特岗教师600名,培养农村全科教师免费师范生260名,引导各地建立稳定有效的乡村教师补充机制,优化农村教师资源配置。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财政局、人社局、市委编办,各县(市、区)政府

  15.开工建设洛阳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二期工程;完成汝阳县职教中心新校区、栾川县中等职业学校产教融合项目、洛阳市中医药学校产教融合项目等,培养高素质技能人才,促进更高质量就业。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洛阳职业技术学院

  责任单位:相关县(市、区)政府

  五、建设健康洛阳

  16.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切实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机制,提高核酸快速检测反应能力,科学有序开展新冠疫苗紧急接种,进一步筑牢疫情防控安全屏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8月底前河南省第二儿童医院(市儿童医院)建成投用,10月底前豫西公共卫生中心(万安山医院)一期、市中医院伊滨医院一期建成投用,年底前河科大一附院洛阳肿瘤医院、伊滨综合医院一期主体完工;开工建设市中医院伊滨医院二期、洛阳北城区三级综合医院;河科大二附院、市妇幼保健院成功创建三级甲等医院,偃师市人民医院、汝阳县人民医院、伊川县人民医院成功创建三级综合医院。

  牵头单位:市卫健委,老城区政府、伊滨经开区管委会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住建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财政局,相关县(市、区)政府

  17.推进区域医疗中心建设。争取国家呼吸区域医疗中心落地我市;国家中医骨伤科区域医疗中心平台建设、人才引进取得突破,诊疗能力保持国内领先。

  牵头单位:市卫健委

  责任单位:瀍河区、伊川县政府

  18.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基层群众知晓度,对农村适龄妇女、纳入城市低保范围的适龄妇女免费开展一次宫颈癌、乳腺癌筛查工作,宫颈癌、乳腺癌各完成筛查9.41万人;免费开展预防出生缺陷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对筛查出的高风险孕妇进行免费产前诊断;实施3岁前幼儿母亲科学育儿培训工程,全年培训8000人。

  牵头单位:市妇联、卫健委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

  19.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完成272个村卫生室改造提升;实施乡镇卫生院骨干医师进修培训计划,全年培训100名以上;选派城市区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医师120名,对口支援9家县级医院和42家中心卫生院,实现县人民医院及中心乡镇卫生院对口支援全覆盖。

  牵头单位:市卫健委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

  20.提升“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能力。积极推广“健康洛阳”App、网上预约等互联网预约服务,三级以上医疗机构全部开展预约诊疗服务;巩固提升乡村远程诊疗能力,优化升级远程诊疗系统,充分发挥10家城市区三级医院专科优势,为农村群众提供方便、快捷就医服务。

  牵头单位:市卫健委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21.提升社会急救能力。大力推进急救培训进机关、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活动,培训2万名掌握基本急救技能人员,普及急救知识,提高民众自救、互救能力。

  牵头单位:市卫健委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六、建设宜居洛阳

  22.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对失养失修失管严重、市政配套设施不完善、社会服务设施不健全、居民改造意愿强烈、具备改造条件的城镇住宅小区进行改造,全年完成改造不少于5.5万户;完成棚户区改造项目7个、安置房7465套;改造提升中心城区14条背街小巷(不含棚户区改造周边同步建设街巷)。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民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财政局、通管办,洛阳供电公司,各城市区政府

  23.实施中心城区龙门大道以东区域、武汉路、三川大道等5项雨污分流工程;唐宫路、永泰街等4项积水点改造工程。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责任单位:相关城市区政府

  24.城市公共区域窨井盖维护改造。开展全市窨井设施隐患排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窨井设施进行更换改造,加大窨井设施日常养护力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脚底下的安全”。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公安局、财政局、交通局、商务局、卫健委、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文广旅局、体育局,河南有线公司、洛阳供电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铁塔公司,各城市区政府

  25.加快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开工建设租赁住房2000套,合理调控租金水平,缓解中低收入群体住房难问题。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责任单位:相关城市区政府

  26.完善骨干路网,开工建设新街北延、玄武门大街等15项市政主干路;实施九都路、周山大道快速化6项工程;建成玻璃厂路立交主线、唐寺门立交、塔湾立交等20项重大路桥工程;打通二乔路、广利街、芳林北路等12条断头路;改造提升金业路、景华路、小浪底专用线等13条道路。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责任单位:相关县(市、区)政府

  27.实施线网入地工程,完成中心城区25项管线入地(高压管线入地15项,弱电线路入地10项)。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责任单位:河南机动通信局洛阳分局,洛阳供电公司、河南有线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相关城市区政府

  28.按照城市乐道建设标准,新建乐道300公里,配套建设驿站20个。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责任单位:市城管局、体育局,相关县(市、区)政府

  29.新建伊滨区咸宁寨游园、高新区五一游园、老城区忠襄游园、西工区东陡沟游园等小游园40处,实行“园长制”,提升游园管理水平;建设完成伊河关林湿地、洛河白村湿地、洛河白马寺湿地、瀍河朱樱湖湿地、瀍河后李湿地等5处湿地公园。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水利局

  责任单位:相关城市区政府

  30.加快供热管网建设,加强运营管理,提升服务质量。新建、改造中心城区供热管网15公里,新建、改造换热站20座,中心城区新增集中供热面积380万平方米,集中供热普及率达到95%,保持全省领先。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

  责任单位:市热力公司、新区热力公司、高新热力公司,各县(市、区)政府

  31.提升物业管理水平,试点推广40个老旧住宅小区物业规范化管理,实现无主管老旧小区物业管理全覆盖。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责任单位:相关城市区政府

  32.持续提升城乡市场规范化建设、管理水平。迁建疏解涧西区豫北一路批发市场、西工区七一南路海鲜批发市场、老城区聚客隆家电市场、老城区大唐宫陶瓷市场、瀍河区启明南路东南角汽车交易市场等5个市场;新建、提升涧西区上发生鲜市场、瀍河区北关市场、高新区龙鳞路精品农贸市场等16个农贸市场;每县(市)改造提升1个以上农贸市场。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城管局、供销社,各县(市、区)政府

  33.做好城乡居民“米袋子”“菜篮子”保障工作,确保重要农产品市场供应(完成省定目标任务);做好市场调节和稳价保供工作,适时落实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价格补贴。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发改委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场监管局、财政局、民政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各县(市、区)政府

  34.优先发展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持续实施农村安全饮水巩固提升工程,强化水样检测和设施运行管理,实现农村安全饮水全覆盖;建立农村住房安全监测机制,确保农村4类对象危房动态清零;在有条件的245个行政村发展管道天然气;新建100个水果、蔬菜、食用菌等鲜活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提高农村供电可靠性和供电能力,实施农村电网改造(以省下达任务为准);扩大5G基站新建规模,加快推进5G重点场景应用,年底前实现乡镇、农村热点区域全覆盖。

  牵头单位:市水利局、住建局、城管局、农业农村局、工信局、通管办,洛阳供电公司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改委、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铁塔公司,各县(市、区)政府

  35.持续实施“百村示范、千村整治”,改善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乡村。年度垃圾分类处理行政村普及率达到50%;完成农村厕所改造10万户。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住建局、生态环境局、林业局、卫健委、交通局,各县(市、区)政府

  36.新建、改建公厕190座(中心城区90座、县城100座),每平方公里公厕数量不少于3座。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七、关爱特殊群体

  37.提高困难群众生活保障水平。持续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以省下达任务为准)。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财政局、扶贫办,各县(市、区)政府

  38.完成500户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改善残疾人出行条件;稳定贫困重度失能残疾人托养中心入住率,年底前在75%以上。

  牵头单位:市残联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39.继续实施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对具有我市户籍或居住证且符合康复条件的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开展康复救助,全年救助不少于1040人,基本实现有需求残疾儿童应救尽救。

  牵头单位:市残联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教育局、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卫健委、审计局、市场监管局、医疗保障局、扶贫办,各县(市、区)政府

  40.进一步完善城镇困难职工帮扶救助体系,健全城镇困难职工档案,实现全市在档城镇困难职工家庭帮扶全覆盖。

  牵头单位:市总工会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41.关爱一线环卫工人,为全市早班一线环卫工人免费提供爱心早餐。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

  责任单位:市总工会,各县(市、区)政府

  42.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乐养居”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新建、改扩建“乐养居”90个,全市“乐养居”达到150个;建成养老服务信息平台13个。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43.扩大困难群体、弱势群体和特殊群体法律援助覆盖面和援助事项范围,全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6500件,提供各类法律咨询服务45000人次以上,做到应援尽援,维护合法权益。

  牵头单位:市司法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八、丰富文体生活

  44.开展文化惠民。完成农村(社区)和重点项目工地公益电影放映任务3.5万场;探索推出洛阳都市圈旅游年票;开展覆盖洛阳都市圈的文化惠民演出460场,其中市域外不少于50场。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旅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45.深入组织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城市绿地游园、社区(行政村)安装或更新体育健身器材100套;组织开展市级以上群众体育活动及比赛50次以上;培训社会体育指导员300名。

  牵头单位:市体育局

  责任单位:团市委,各县(市、区)政府

  46.推进城市书房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打造示范性城市书房20座。

  牵头单位:市文广旅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

  47.持续推进“东方博物馆之都”建设,建成牡丹博物馆、隋唐大运河文化博物馆、大谷关及客家之源纪念馆等9座博物馆;发挥博物馆文博惠民作用,引进举办精品展览30场,开展社会宣教活动200场。

  牵头单位:市文物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九、方便群众出行

  48.加快推进轨道交通建设。地铁1号线牡丹文化节前开通运营;地铁2号线12月底前开通运营;地铁1、2号线完善提升工程年底前开工建设。

  牵头单位:市轨道公司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城管局、住建局、发改委、文物局、卫健委、人防办、交通局、公安局、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支队、市场监管局、文广旅局,洛阳广播电视台、洛阳供电公司,相关城市区政府

  49.开工洛阳汽车站迁建工程。

  牵头单位:市交通局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财政局,老城区政府,洛阳交运集团

  50.建成投用中心城区金业路唐宫路口、滨河北路大运河博物馆门口、西苑路河科大门口、中州路第三中学门口等10座人行天桥;王城大道水口村、王城大道连霍高速口、中州路市中心医院等3个地下人行通道,牡丹广场、王城公园、应天门等33个地铁地下通道。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责任单位:市人防办,市轨道公司,相关城市区政府

  51.中心城区新建50座公共停车场,新增停车位12680个,加强停车管理,提高已建成停车场使用效率,科学制定停车收费标准,探索实行错时、错峰收费机制。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

  责任单位:相关城市区政府

  52.加强充电桩建设。中心城区新建充电桩3000个以上;新建文仲大道公交停车场、三元路公交首末站、安康路公交首末站、西关纯电动充电站4个公交场(站)。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交通局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城管局、机关事务管理局、住建局,各相关城市区政府

  53.改善农村出行条件。坚持“建、管、护、运”并举,持续推动“四好农村路”建设,实施农村公路“百县通村入组”工程,新改建农村公路400公里;完成300个自然村通硬化路,年底前基本实现全市20户以上具备条件的自然村通硬化路。

  牵头单位:市交通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

  54.新开通城市公交线路8条(含微公交);优化调整线路10条;新开通都市圈公交线路4条、6组团公交线路20条。

  牵头单位:市交通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55.动态消除道路危桥。改造、加固农村公路危桥12座、600延米;建设安全防护工程600公里。

  牵头单位:市交通局

  责任单位:相关县(市、区)政府

  十、优化营商环境

  56.升级改造市政务服务平台,持续提升政务服务能力。推广应用“洛快办”App(“豫事办”洛阳分厅客户端),年底前实现1800个政务服务事项掌上办、随身办;全面推进“豫事办”洛阳分厅建设,上线政务服务事项80个以上,实名注册用户数突破300万,逐步实现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移动端应用在“洛快办”汇聚;“一次都不跑”审批占比在92%以上;350项实现“一证通办”;60件以上“一件事”集成办理;探索推进“异地可办”,100项高频政务服务事项洛阳都市圈通办;不动产登记就近受理、跨县(市、区)域办理;对重度残疾及行动不便老人普遍实行社会保险、不动产、公积金等预约服务、上门服务、帮代办服务。

  牵头单位:市政数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责任单位:市直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

  57.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在市民之家及各县(市、区)实体政务大厅全面推行政务服务证照免费邮寄;推行企业开办免费刻制印章服务,免费提供首套印章四枚(企业公章、财务章、发票章、法人名章)。

  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市邮政管理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县(市、区)政府

  58.持续提升审判执行效率。推广“绿标签”制度,为涉诉企业开辟绿色通道,实行“速调+速裁+速执”新模式,一体化推进纠纷解决;进一步压缩诉讼全流程用时,基层法院商事案件平均审理天数不超过50天,两级法院首次执行平均用时不超过70天,争取审判执行总天数达到全省最优。

  牵头单位:市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各县(市、区)政府,各级法院

  十一、构建平安洛阳

  59.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以校园、农村、商超食品安全为重点,实现监管全覆盖,全市大中型商超全面推行“6S”管理,放心食品超市承诺率在80%以上,抽样检验食品药品32000批次,达到全省领先水平。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60.推进智慧安防小区建设。在100个城市小区建立集门禁、人脸、车禁、视频监控于一体的智慧安防小区管控系统;在100个农村(社区)建设以互助联防等为主要内容的智慧安防村居管控系统。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市委政法委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民政局、政数局,各县(市、区)政府

  61.加强市域社会治理。深化拓展网格化服务管理,市域网格覆盖率100%;配齐配强专(兼)职网格员,实现全市专(兼)职网格员全覆盖;开展重点敏感场所火灾探测预警,在“九小”场所和老旧小区、群租房、农村敬老院等火灾防控薄弱区域,安装火灾探测报警装置1万个。

  牵头单位:市委政法委、市消防救援支队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文广旅局、商务局、住建局、邮政管理局、民政局、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

  62.提升诉讼服务现代化水平。全面推广网上立案、跨域立案、网上交费、在线庭审、电子送达等司法服务;建设“24小时自助法院”,实现诉讼业务“自助办”“一键办”。

  牵头单位:市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各级法院

  63.扩大村(居)法律顾问服务面。完善农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年底前全市专业律师担任村(居)法律顾问的比例达到80%,打通基层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

  牵头单位:市司法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

责任编辑:赵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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