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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0001-01-2021-00019 失效时间
发文机关 河南省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0年08月12日
标  题 豫政函〔2020〕59号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8770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发文字号 豫政函〔2020〕59号 发布时间 2021年01月18日

河南省人民政府
关于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第8770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豫政函〔2020〕59号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全国人大代表宋静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伊尹中医药文化发展的建议》(第8770号)收悉。经研究,现提出如下协办意见:

  近年来,我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出台了《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豫发﹝2020﹞4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河南省中医管理局河南省文化厅关于加强中医药文化建设的指导意见》(豫中医﹝2017﹞32号)等文件,采取建设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开展中医药文化与管理研究、考察中原中医药文化遗迹、支持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等措施,在中医药文化建设上进行了有益探索,中医药文化基础更加坚实,中医药健康养生文化广泛传播,中医药文化创新成果不断涌现。截至目前,全省有全国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5个、省级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6个,评选中医药文化与管理研究课题93项,有省级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传统医药类项目50多项。

  伊尹中医药文化是中国古代医学哲学理论的重要内容,深度挖掘、弘扬伊尹中医药文化对传承发扬中医药文化具有重要意义。我省积极开展中医药文化寻源工作,多次赴嵩县、伊川县、杞县、虞城县等地对伊尹故里及相关遗迹进行实地考察,对伊尹中医药文化进行深入挖掘,推进伊尹中医药文化传播发展。

  下一步,我们将深入研究、积极吸纳宋静代表提出的建议,强化顶层设计,深入挖掘中医药文化内涵,加快推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一是认真落实《实施意见》,督促各级政府将中医药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在国土空间规划、产业布局、土地供给等方面对中医医疗、中药产业、中医养生养老和健康旅游等项目给予支持,完善支持中医药发展的保障措施。二是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鼓励支持各级政府、社会组织和个人开展中医药科学研究,建设中医药博物馆、展览馆、文化馆和宣传教育基地,通过省中医药文化与管理研究项目对以伊尹中医药文化为代表的中医药文化内涵研究课题予以支持。三是积极推动中医药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充分发挥我省中医药资源优势,在中医医疗、教育、科研等方面加强对外合作与交流,为维护人类健康作出更大贡献。

  衷心感谢贵局长期以来对我省中医药文化建设给予的关心、指导和大力支持。

  联系单位及电话: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0371-65506456

河南省人民政府

2020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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