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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0001-01-2021-00018 失效时间
发文机关 河南省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0年08月12日
标  题 豫政函〔2020〕60号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8358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发文字号 豫政函〔2020〕60号 发布时间 2021年01月18日

河南省人民政府
关于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第8358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豫政函〔2020〕60号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全国人大代表司富春提出的《关于将中医药纳入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的建议》(第8358号)收悉。经研究,现提出如下协办意见:

  中医药是中华文化的瑰宝和中华文明的结晶,黄河流域是中华文明的摇篮、中医药学的发源地。近年来,我省高度重视并大力支持中医药事业发展,逐步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中医药医疗、教育、科研、产业和管理体系,形成了覆盖城乡的中医药服务网络,中医药产业呈现良好发展态势。2020年4月,我省出台了《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豫发﹝2020﹞4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制定了5个方面23项具体举措,着力推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

  下一步,我省将深入研究、积极吸纳司富春代表的建议,立足我省中医药发展实际,积极推动将中医药纳入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一是抓好《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在黄河流域规划建设道地药材基地,引导资源要素向道地产区汇集,推进规模化、规范化种植,提升药材品质,提高种植收益。适时建立中药材种植保险制度。鼓励各地设立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化运作的中医药发展基金。在国土空间规划、产业布局、土地供给等方面,对中医医疗、中药产业、中医养生养老和健康旅游等项目给予支持。二是加强与国家层面的沟通汇报。积极争取将中医药纳入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恳请贵局协调推动以我省为中心,建设沿黄九省区中医药大数据中心、黄河流域中医药博物馆,举办沿黄九省区中医药博览会,构建黄河流域中医药产业联盟。三是加大与沿黄九省区的合作力度。鼓励支持我省教育、医疗、科研、产业等机构,利用张仲景医药科技文化节等平台,加强与其他沿黄省区在中医药医疗服务、产业发展、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等方面的交流合作。

  衷心感谢贵局长期以来对我省中医药工作给予的关心、指导和大力支持。

  联系单位及电话: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0371—65506456

河南省人民政府

2020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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