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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0001-01-2021-00017 失效时间
发文机关 河南省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0年08月12日
标  题 豫政函〔2020〕61号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2546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发文字号 豫政函〔2020〕61号 发布时间 2021年01月18日

河南省人民政府
关于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第2546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豫政函〔2020〕61号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全国人大代表葛树芹提出的《关于在汤阴建设扁鹊中医药文化研究中心的建议》(第2546号)收悉。经研究,现提出如下协办意见:

  近年来,我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出台了《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豫发﹝2020﹞4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河南省中医管理局河南省文化厅关于加强中医药文化建设的指导意见》(豫中医﹝2017﹞32号)等文件,采取建设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开展中医药文化与管理研究、考察中原中医药文化遗迹、支持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等措施,在中医药文化建设上进行了有益探索,中医药文化基础更为坚实,中医药健康养生文化广泛传播,中医药文化创新成果不断涌现。截至目前,全省有全国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5个、省级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6个,评选中医药文化与管理研究课题93项,有省级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传统医药类项目50多项。

  为深入开展扁鹊中医药文化研究,传承弘扬中医药文化,我省实施了中原中医药文化遗迹与文物整理研究项目,对汤阴扁鹊庙进行了实地考察,编纂了《中医药文化寻源—中原中医药文化遗迹考察记》,并将汤阴扁鹊庙和艾园收录其中。同时,开展中医药非物质文化遗产发掘保护工作,1978年将扁鹊庙确定为汤阴县县级文物保护单位,2004年确定为安阳市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008年确定为河南省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015年扁鹊庙景区被批准为国家AAA级旅游景区。

  下一步,我们将深入研究、积极吸纳葛树芹代表的建议,立足我省中医药文化发展实际,深入挖掘中医药文化内涵,加快推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一是认真落实《实施意见》,进一步挖掘和传承中医药文化,支持中医药文化研究和成果推广。二是在对全省中医药文化遗迹与文物整理研究的基础上,制定切实可行的保护措施,积极探索以汤阴扁鹊庙为代表的中医药文化遗迹利用模式,促进中医药文化遗迹保护利用与科普教育、旅游、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深度融合。三是继续支持开展扁鹊中医药文化研究,鼓励汤阴县积极申报国家及我省各类中医药文化研究和建设项目,通过举办中医药文化论坛等形式扩大对外交流合作,不断拓展中医药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的深度和广度,推动中医药文化繁荣发展。

  衷心感谢贵局长期以来对我省中医药文化建设给予的关心、指导和大力支持。

  联系单位及电话: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0371—65506456

河南省人民政府

2020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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