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新闻发布会

河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henan.gov.cn 时间:2020-12-30 08:42 来源:省政府新闻办

新闻发布会视频

  2020年12月30日9:00,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新闻发布会。

  发布内容:介绍《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出台背景和主要内容,并回答记者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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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人:

  王保存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杨汝北 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

  赵云龙 省委宣传部副部长

  李经超 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机关党委书记

  巩魁生 省住建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王法民 省公安厅二级巡视员、新闻宣传处处长

  裴保顺 郑州市委宣传部二级巡视员、市文明办主任

  李红星 省卫健委医政医管处处长

  主持人:

  平 萍 省委宣传部二级巡视员

平

  主持人 平萍

  女士们、先生们,新闻界的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欢迎出席河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入规入法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引导和推动公民树立文明观念,促进文明行为养成,提升社会文明程度,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为做好《条例》的宣传普及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新闻发布会,重点介绍《条例》的起草过程、主要内容和贯彻实施等相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首先,我介绍一下出席今天新闻发布会的发布人: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保存先生;

  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杨汝北先生;

  省委宣传部副部长赵云龙先生;

  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机关党委书记李经超先生;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巩魁生先生;

  省公安厅二级巡视员、新闻宣传处处长王法民先生;

  郑州市委宣传部二级巡视员、市文明办主任裴保顺先生;

  省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处处长李红星先生。

  下面,先请杨汝北先生介绍《条例》的起草过程和主要内容。

杨

  杨汝北

  女士们、先生们,媒体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

  下面,我向大家介绍一下《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起草过程和主要内容。

  一、《条例》的起草过程

  河南省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立法工作,在立法资源十分紧张的情况下,将《条例》列入2019年度立法计划的审议项目。按照立法计划安排,2019年初,成立了由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委宣传部、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省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等单位组成的立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坚持问题导向,就《条例》涉及的一些突出问题,赴洛阳、漯河等市进行调研,并赴北京、河北学习考察。在充分调查研究、吸收借鉴其他省市立法经验的基础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起草了《条例》草案初稿。随后,将《条例》草案初稿发送各省辖市人大常委会、省直各有关单位书面征求意见。同时,通过河南日报、大河报、大河网等媒体向社会公示,开设公共邮箱、微信公众号,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收回调查问卷近百万份,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最应该治理的不文明行为进行了梳理排序,融入到条例草案中。还召开省直有关部门座谈会,面对面征求意见,进一步丰富完善条例草案内容。2019年11月,河南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对条例进行了一审。

  一审后,为进一步做好条例的制定工作,成立了由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保存为组长,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委宣传部、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等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条例二审立法工作小组。立法工作小组会同相关单位和立法专家,召开两次专门会议,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一审意见,对条例草案进行反复研究修改,形成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随后,将征求意见稿向各省辖市、省直有关单位、省人大常委会20个基层立法联系点、5个立法基地和有关高校、专家征求意见,并通过河南省文明网、河南省人大常委会网站等形式充分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2020年5至6月,《条例》立法工作小组开展了省内调研和省外考察工作。在周口市、漯河市多次召开由有关部门、相关专家、人大代表和基层工作人员参加的座谈会,并深入太康县、淮阳区、临颍县等文明行为促进工作具有特点的县、区进行调研,了解情况。同时,结合在调研和征求意见时的情况,有针对性地对北京市、甘肃省、广西壮族自治区的文明行为促进立法进行学习考察,积极吸纳相关立法经验,对条例草案进行了认真研究修改。7月31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条例。

  二、《条例》的主要内容

  《条例》分为5章,包括总则、规范和倡导、保障与监督、法律责任和附则,共53条,对文明行为促进工作作出了综合性、创新性、实用性的规定。

  “总则”主要明确了《条例》的立法目的及依据,以及文明行为的定义、适用范围、基本原则、管理体制等内容,对《条例》进行了总体上的规定。

  “规范和倡导”将文明行为分为基本规范和倡导规范。“文明行为基本规范”,是每个公民都应当做到的文明行为规范,属于“从最低点出发”的底线道德,是必选动作。“倡导的文明行为”,属于以“人所能达致的最高境界作为出发点的”美德,当人们没有达到这方面的要求时,不会受到谴责或者惩戒;当人们达到这方面的要求时,则会得到褒扬或者奖励。两个层次,既有区别又有机联系。另外,结合此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从文明行为角度作出相应规定。

  “保障与监督”一章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机构、党政工作部门、公共企事业单位、窗口单位等在文明行为促进工作中的职责分工作出明确规定,增强了文明行为促进的规范性和可操作性。促进措施上,分别从教育引导、文明创建、表彰奖励、帮扶礼遇、共建共享等方面作了具体规定,丰富了文明行为促进工作的抓手,构建了共建共享的社会共治格局。同时,从检查考核、年度评估、不文明行为记录平台、社会监督等方面作了具体规定,完善了文明行为促进工作检查和督促的法定途径。

  “法律责任”一章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明确了法律责任。作为一部促进行为文明的法规,应当以促进和鼓励为主要立法目的,而不宜设置太多罚则,因此,法律责任一章的篇幅较少。除了法律、法规已有处罚规定的不再重复规定外,对群众关注度特别高、问题比较大的不文明行为的法律责任、处罚方式进行了明确规范。同时,在裁量情节方面,借鉴了社会服务办法制度,规定了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的情形,还根据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推进情况,对纳入个人信用记录的情形进行了限定。

  以上给大家介绍了《条例》的制定过程和主要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更好、更准确地理解《条例》有所帮助。

  谢谢大家!

  主持人 平萍

  谢谢!接下来,请赵云龙先生介绍相关情况。

赵

  赵云龙

  女士们、先生们,媒体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非常高兴参加今天的发布会。《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马上就要实施了。《条例》的出台和实施,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重要指示精神的具体举措,是我省精神文明建设进入法治化推进阶段的一个重要标志。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文明是现代化国家的显著标志,要把提高社会文明程度作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重大任务。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明确将“提高社会文明程度”作为今后五年经济社会发展要努力实现的主要目标之一。我省全面实施《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对于我们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细化到人们的日常行为规范之中,使之成为日用而不觉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省人大常委会制定、通过的《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紧跟社会进步,回应公众关切,引导和推动公民树立文明观念,促进文明行为养成,明确了我们应当遵守的各类文明行为准则,鼓励和倡导见义勇为、无偿献血、慈善公益、志愿服务等文明行为,同时,也在公共秩序、环境文明、交通文明、社区公共文明等方面划出了明确的“底线”,有着突出的思想性、鲜明的时代性和法规的约束性。

  一是突出思想引领。《条例》在总则中强调,文明行为促进工作应当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突出了对文明行为的思想政治引领。《条例》第十一条以“爱国文明行为规范”开篇,是落实宪法第二十四条有关“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祖国”和“爱国主义”的生动体现,明确了“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尊重、爱护国旗、国徽和国歌”等规定。

  二是体现社会文明进步。《条例》顺应时代发展对文明行为提出的新要求。比如在观看演出、比赛活动时,提倡“文明喝彩助威,离开时随身带走垃圾”;规定“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主动为老、弱、病、残、孕等有需要的人员让座,不得抢座、霸座,不脱鞋晾脚,不食用有刺激性气味的食品”;规定“开展健身、娱乐、宣传、销售、庆典等活动时,合理使用场地及设施设备,避免噪声扰民”;规定“不以发帖、跟帖、评论、人肉搜索、智能换脸、智能变声等任何方式侮辱、诽谤他人”。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条例》还规定“咳嗽、打喷嚏时遮挡口鼻,感冒等呼吸道传染性疾病患者自觉佩戴口罩”“患有传染性疾病时,应如实提供有关情况,依法配合相关检验、隔离、治疗”等。

  三是回应群众关切。《条例》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作出了规定,如“不随意抛撒、焚烧冥纸等丧葬祭奠物品”“不露天焚烧垃圾、秸秆、杂草”“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不非法食用、买卖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携犬出户采取束犬链(绳)等安全措施,即时清除犬只粪便”等有关内容,在规范公民文明行为的同时,也回应了“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诉求。

  四是弘扬文明风尚。《条例》倡导文明上网,诚信用网,理性表达,远离不良网站;倡导文明就餐,使用公勺、公筷,分餐进食,不酗酒、不浪费;倡导低碳生活,节约水、电、气、暖等资源;倡导绿色出行,优先选择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倡导见义勇为;鼓励无偿献血,自愿捐献造血干细胞、人体器官(组织);支持开展各类慈善公益活动;支持和发展各类志愿服务组织;鼓励单位、个人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红色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传播和科学普及活动等。

  五是强化刚性约束。《条例》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强化约束作用,明确法律责任,增强社会成员主动履行社会责任的意识。比如,规定“在公共设施上非法涂写、刻画、喷涂、粘贴的,随地吐痰、便溺,乱扔生活垃圾的,不即时清理犬只粪便的,处以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高空抛物的,给予警告或者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机动车驾驶人不按照规定礼让行人、从车辆内向外抛洒物品的,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行人闯红灯、跨越护栏或者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规定载人的,处五十元罚款”。针对社会上出现的极个别人诬告、敲诈等“碰瓷”行为,《条例》规定“公民实施见义勇为、紧急现场救护、扶助等救助行为,被助人及其近亲属故意隐瞒真相,捏造事实,企图谋取不正当利益,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下一步,省文明办将持续推动《条例》的贯彻落实、落地生根,努力使《条例》成为人们日用不觉的行为准则,不断提升全社会的文明程度。

  一是加强引领推动。《条例》规定每年3月第一周为我省新时代文明实践推动周,这是我省的创新举措。我们将在文明实践推动周组织开展系列活动,充分发挥好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的聚合引领作用,发挥好各级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和各级各类道德模范、身边好人、最美志愿者等先进典型的榜样示范作用,带动更多的群众自觉践行文明行为。

  二是推进宣传普及。我们将扎实组织好《条例》的学习宣传,一方面通过学习培训、宣传宣讲、展示展览等形式,推动《条例》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家庭;另一方面组织全省新闻媒体、网络媒体等各类媒体平台,广泛深入宣传《条例》,让《条例》深入人心。

  三是加强监督引导。省文明办将依法建立文明行为评估指数体系,定期开展年度文明行为社会调查,做好民意征集和测评工作,同时也请各级新闻媒体发挥好舆论监督作用,报道典型案例,及时曝光不文明行为。

  四是建立约束惩戒。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建立好《条例》的约束惩戒机制,特别是将建立不文明行为记录平台,对严重不文明行为予以记录,必要时向行为人所在单位或者社区通报,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可以依法予以曝光。

  贯彻落实好《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需要各地、各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值此元旦、春节来临之际,我代表河南省文明办就认真贯彻《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确保全省人民度过文明欢乐祥和的节日,提出以下倡议:

  持续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坚持科学佩戴口罩,保持合理社交距离,养成勤洗手等良好习惯。关爱困难群众,组织开展对特殊困难群众的走访慰问和关心关爱。开展健康向上的网上网下节日文化活动。使用公勺公筷、实行聚餐分餐制,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适量点餐,开展“光盘行动”,制止餐饮浪费行为,杜绝“舌尖上的浪费”。坚决抵制大操大办、铺张浪费、高额彩礼,厚葬薄养、不文明祭扫等不良习俗。强化健康安全和生态保护意识,革除滥食野生动物的陋习。积极参与绿色出行、文明交通活动,创造文明出行、文明交通、文明旅游的良好环境。让我们每个人都从我做起,共树文明过节新风尚。

  谢谢大家!

  主持人 平萍

  谢谢!接下来,请省人大王保存副主任讲话。

王

  王保存

  女士们、先生们,各位媒体朋友:

  《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今年7月31日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新闻发布会,目的是更好地推动全社会认真学习贯彻《条例》。刚才,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主任杨汝北同志向大家介绍了《条例》的起草过程及主要内容,省委宣传部副部长赵云龙同志向大家介绍了《条例》的主要特点和宣传贯彻的具体安排。下面,我就贯彻实施好《条例》,谈三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制定《条例》的重要意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建设,强调要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必须锲而不舍、一以贯之地抓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顺应新时代新形势新任务,立足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要求,我们适时制定出台《条例》,对全方位提升我省的社会文明程度具有重要意义。

  (一)《条例》的制定,是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重大决策部署的具体实践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用法律来推动核心价值观建设”“注意把一些基本道德规范转化为法律规范,通过法律的强制力来强化道德作用。”2016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的指导意见》,强调以法治体现道德理念、强化法律对道德建设的促进作用。2018年,中共中央印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立法修法规划》,要求“探索制定公民文明行为促进方面法律制度,引导和推动全民树立文明观念,推进移风易俗,倡导文明新风。”2019年,栗战书委员长在省级人大立法工作交流会上强调,“要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抓好弘德立法”。2018年10月,河南省委召开全省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省委书记王国生同志提出,“培育出彩河南人,要塑造主流价值之魂,要研究解决如何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融入社会治理的问题。”中央、省委对文明行为促进工作入法提出了明确指示和要求,同时也为此项立法工作提供了顶层设计和基本遵循。为此,省人大常委会加快立法工作进度,提高立法工作质量和效率,及时制定《条例》,将实践中一些广泛认同的道德要求上升为法律规范,成为了全社会一体遵循的活动准则,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了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推动我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法制体系的形成。

  (二)《条例》的制定,是提高公民道德素养、提升社会文明程度、谱写新时代中原更加出彩绚丽篇章的客观要求

  社会文明是一个地区社会进步的重要体现,也是推动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满足感幸福感的重要支撑。营造文明和谐的社会环境,离不开每一个公民文明素养的提升,离不开全面、科学、合理、有效的文明行为制度。近年来,我省精神文明建设各项工作取得长足进展,全国文明城市、全国文明单位、全国道德模范、“中国好人”等数量均位居全国前列,公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有了明显提高。但是,不文明行为、不良风气仍然一定程度存在。为了巩固我省精神文明建设成果,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文明素养,凝聚更强大的文明力量,迫切需要一部综合性、系统性、针对性强的地方性法规,为文明行为立规矩、树导向、定红线,引导和推动全省上下树立文明观念,养成良好行为习惯,发挥法治对精神文明建设的支撑保障作用。《条例》的出台,必将提高中原大地的文化软实力、竞争力,同时也将为国家精神文明体系建设贡献力量。

  (三)《条例》的制定,是应对和防范重大公共卫生风险的重要举措

  今年年初,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不仅对经济社会发展产生了一定程度的影响,也给人民的生产生活方式、公共卫生习惯带来了改变。从滥食野生动物到不佩戴口罩,从随地吐痰到不讲究个人卫生,不文明的行为习惯和不健康的生活方式都加速了疫情的蔓延。在《条例》制定过程中,我们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在总结疫情防控经验和教训的基础上,适时增加了部分关于“疫情防控常态化”的内容。比如,规定患有感冒等呼吸道疾病时应当自觉佩戴口罩,患有传染性疾病时,应当如实提供有关情况,依法配合相关检验、隔离、治疗等;同时,《条例》还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的生活方式,鼓励使用公勺、公筷,分餐进食。《条例》的制定和出台,将有效提高我省防范化解重大公共卫生风险水平,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准确把握《条例》的指导思想

  深刻理解、准确把握制定《条例》的指导思想,是做好宣传贯彻工作的必要前提。总体上讲,《条例》在制定过程中体现了以下指导思想:

  (一)坚持将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条例主线

  《条例》制定过程中,注意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24字要求,体现到具体条文中;将国家层面“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价值目标融入到立法目的和概念里,将社会层面“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的价值取向呈现在部门职责和保障中,将个人层面“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价值准则细化到行为规范和要求内,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更加具体化、明确化。

  (二)坚持党的领导、政府主导和全民参与相统一

  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党的领导是做好一切立法工作的前提。政府及其部门的落实和保障则是文明行为促进工作开展的关键。全民参与是共建文明社会、共享文明成果的最终落脚点。《条例》明确了这一指导思想,将确保我省文明行为促进工作积极、稳妥、高效地开展。

  (三)坚持与法律法规的紧密衔接,维护法制统一

  文明行为促进的内容丰富,涉及到众多法律法规,我们依据新出台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条例》涉及到的相关内容进行了衔接。比如,依据民法典,在《条例》中规定了弘扬家庭美德、自愿实施紧急救助、保护隐私、禁止高空抛物等内容。又如,参考我省社会信用条例的有关规定,突出了诚实守信、诚信经营的要求,有效维护了法制统一。

  (四)坚持突出地方特色,增强可操作性

  《条例》坚持促进文明行为养成的理念,结合我省文明社区创建、文明乡村建设等方面的实际情况,对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反映比较集中的不文明行为,进行有效规范和重点治理,切实增强了法规的针对性和执行力。

  三、切实抓好《条例》的宣传贯彻

  法治建设是一个有机整体,立法是为了用法,法的制定与法的实施紧密联系、相互影响。因此,法规通过后还不能算是大功告成,必须要做好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以保证法规的顺利施行。

  (一)要认真组织学习宣传活动

  知法才能守法,才能严格、准确地执法。学习、宣传、普及《条例》知识,是贯彻实施《条例》的前提和首要环节,各地各部门应当予以高度重视。全省各地要采取多种行之有效的方式,广泛宣传《条例》,让《条例》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各级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及其办事机构和有关部门要带头学好《条例》,领会立法宗旨、立法精神和要求,增强贯彻实施《条例》的自觉性;要开展多层次的培训,使相关执法人员都能准确把握《条例》的主要内容。新闻媒体要积极主动地做好宣传配合工作,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的良好氛围,为《条例》的实施打下良好基础。

  (二)要加大各部门的协调配合

  文明行为促进工作调整对象多、涉及范围广,组织协调任务较重。因此,各级文明委和政府要形成工作合力,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把贯彻落实《条例》作为推动本地群众性创建活动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督促相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能,各司其责、互相配合,共同推动《条例》的贯彻实施。同时,各有关部门还要抓紧完善相关政策,制定出台配套措施,建立文明行为促进目标责任和考评制度,健全道德模范、身边好人等文明行为先进人物的帮扶和礼遇制度,使《条例》的一些原则规定具体化,把《条例》真正落到实处。

  (三)要加强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

  监督法律法规的实施是县级以上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责。县级以上人大及其常委会要高度重视《条例》的贯彻实施,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积极主动地参与《条例》的宣传贯彻活动,适时听取关于《条例》执行情况的汇报,并可通过执法检查、代表视察等形式,加强对《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指出,并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切实加大监督力度,增强监督实效。

  女士们、先生们、各位媒体朋友,《条例》的制定出台,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具体实践,是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的重要举措,是提升社会文明程度和治理水平的重要措施,将进一步巩固我省精神文明建设成果。我们相信,在全省各级人大、政府和文明委的重视下,各有关部门通力合作,全社会共同参与,一定能够把《条例》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为谱写新时代中原更加出彩的绚丽篇章贡献力量!

  谢谢大家!

  主持人 平萍

  谢谢!接下来是现场提问环节,欢迎记者朋友就本场新闻发布会的相关内容进行提问。按照惯例,提问前请先通报所在的新闻机构。提问现在开始。

  法制日报记者

  我们了解到,《河南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涉及到公民生活方方面面,请您具体介绍一下,《条例》里哪些内容是针对公民行为而制定的?这些内容的制定依据是什么?谢谢!

经

  李经超

  感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去年10月份印发的《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指出,在新时代的公民道德建设中,要把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作为公民道德建设的着力点,同时将我们文化中积淀出的被人们广泛认可的公序良俗上升到法律层面也是现代法治精神的要求。所以条例第三条就开宗明义的将文明行为的概念定义为了:“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符合新时代公民道德要求,维护公序良俗,倡导绿色环保,体现社会文明进步的行为。”从这个概念我们可以看出对文明行为的要求是有层次的,而条例将其分为了文明行为基本规范和文明行为倡导规范。

  什么是文明行为基本规范呢?基本规范就是每个公民都应当做到的文明行为规范,属于行为底线,是必选动作。因为这些规定涉及到了公民的权利、义务,所以我们在这部分内容上,是经过慎重研究的。在第二章中的关于“基本规范”的规定,主要源于上位法或者中央文件的规定,同时也以共同遵守的公序良俗为基础参考了外省的规定。依据的上位阶法律中不仅有《宪法》、《民法典》、《道路交通安全法》、《噪声(大气、水)污染防治法》、《野生动物保护法》、《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的决定》、《治安管理处罚法》,也有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绿化条例》等行政法规。不仅有中央印发的《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关于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指导意见》的相关要求,也参考了我省《爱国卫生条例》、《物业管理条例》和天津、北京、甘肃、广西等地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及有关部委规章的规定。对公民的“必选动作”做到了依法立法,使基本规范的内容做到了有依据、有参考。公民应遵守的文明行为基本规范分别从爱国、公共秩序、交通出行、公共卫生、生态保护、文明社区和乡村建设、旅游和上网、诚信意识、家风建设、文明涉外活动等十一个方面作了具体规定,以公共生活中人与国家、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人与家庭、人与世界这五组关系为主线安排本节的条文顺序,形成了严密的逻辑体系。以“爱国文明行为规范”打头、以“国际交往文明行为规范”收尾,较为全面地涵盖了文明行为基本规范的重点内容。

  关于文明行为的倡导规范,是文明行为中的自选动作。倡导即是引导和鼓励,倡导的文明行为规范。为此,条例第二章的后半部分,分别列举了文明健康环保生活方式、见义勇为、无偿献血、扶贫济困、现场救助、志愿服务、文化普及等需要倡导和鼓励的文明行为。比如提倡使用公勺公筷、不铺张浪费等文明用餐,倡导低碳生活、节约水、电、气、暖等资源,提倡公共交通等绿色出行、不在交通工具上吃刺激气味的食品,提倡养成健康习惯、科学预防疾病;倡导和鼓励了见义勇为、无偿献血、济弱助困、紧急救护的行为,并在条款中明确规定了要保护好作出这些行为的人员的合法权益,以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同时,志愿服务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倡的内容之一,我省在2018年已经通过了《河南省志愿服务条例》,并得到了广泛的认可和很好的执行,本条例也专门有一条对这个条款进行了衔接,第二十八条规定了倡导参加志愿服务活动,依法支持和发展各类志愿服务组织,倡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为开展志愿服务提供场所和其他便利条件。我省条例通过对这一部分行为的倡导和鼓励,进一步提升了文明行为的品位,扩大了文明行为的范围,延伸了文明行为促进工作的内涵,也为进一步提升我省形象向公民提出了要求。

  谢谢。

  河南日报记者

  《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颁布,对全社会精神建设有着很好的引领促进作用。请您谈谈,住建系统在抓好精神文明创建的同时,下一步将如何贯彻落实好《条例》?谢谢。

巩

  巩魁生

  《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颁布,对引导和推动公民树立文明观念,促进文明行为养成,提升社会文明程度,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下一步,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认真学习贯彻《条例》。我们将坚持抓机关、带基层、促系统,广泛动员和组织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自觉遵守、带头贯彻《条例》,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公德,恪守职业道德,弘扬家庭美德,提升个人品德,结合系统行业实际,扎实开展“我为住建添光彩”营造“三个氛围”创建模范机关活动,以实际行动积极参与文明行为促进工作。

  二是持续推进百城建设提质工程。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城镇化、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重要指示精神,践行新发展理念,本着“安全、整洁、有序、智能”的工作方针,深入融合推进百城建设提质工程和文明城市创建,进一步加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优化人居环境,提升城市生态文明和精神文明程度,加快建设和谐宜居、富有活力、各具特色的现代化城市,为谱写新时代中原更加出彩绚丽篇章提供有力支撑。

  三是大力推动文明行业建设。我们将按照《条例》明确的职责,指导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城市供水、城市供热、城镇燃气、园林绿化、住房公积金、城市管理和物业管理等行业,制定和完善行业文明服务规范,督促指导有关单位开展具有行业特色的文明行为促进活动,认真做好文明行为促进保障工作。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在全省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给郑州圆方集团重要回信精神,邀请系统内先进典型和劳动模范开展宣讲,大力学习宣传先进典型,在全行业形成学先进、赶先进、做先进的浓厚氛围,不断提升文明行业建设水平。

  四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规范城市管理。坚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加强过街天桥、地下通道、城市照明、地下管廊等市政公共设施建设,完善盲道、坡道、电梯等无障碍设施,积极推进公共厕所、生活垃圾中转站、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等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加强日常保洁和设施维护,保证设施完好和正常使用。同时,对违反《条例》的不文明行为,如私搭乱建,在建筑物墙面、地面和其他公共设施上非法涂写、刻画的,随地吐痰、乱丢果皮纸屑、乱倒生活垃圾的,城市管理部门将予以劝阻、制止,加强引导规范,共同推动全社会文明程度的提升。

  我就介绍到这里,谢谢!

  河南广播电视台、大象新闻记者

  我们知道,文明行为更多是靠道德引领和教育感召来实现习惯养成的,请问,公安部门作为执法单位,在文明行为促进上是如何发挥作用的?谢谢。

法民

  王法民

  感谢提问。公安机关是执法机关,也是服务机关,文明行为更多是靠道德引领和教育感召来实现习惯养成的,在这一点上,我们全省公安机关将一方面抓宣传,传递倡导文明的理念,一方面抓教育,在日常执法活动中坚持“文明执法,柔性执法”,把执法过程作为教育和引导的过程。

  具体来说,我们将一是加大全民普法工作力度。充分利用公安新媒体平台,策划制作轻量化、易传播的普法精品案例,增强普法教育感染力和亲和力。比如向广大群众发布交通违法典型案例和公民自觉人车互让,和谐出行的感人故事,通过对典型案例的分析解读,宣传普及《道路交通安全法》,倡导文明出行新风尚。再比如,我们聘请了邓亚萍等7名河南籍知名人士为河南禁毒公益形象大使,将充分发挥形象大使的作用,深入开展“携手同心建净土、初心不忘创无毒”专题宣传活动等等。

  二是延伸文明行为教育的触角。我们依托“一村一警”工作机制,广泛开展“百万警进千万家”活动,充分发挥驻村社区民警“矛盾调解员,法制宣传员,文明引导员”的作用,把文明行为教育引导深入到最基层,把矛盾调解的过程作为文明行为教育引导的过程,通过调解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最大限度防止“民转刑”案件的发生。同时,我们还将充分发挥全省4000多名“法制副校长”的作用,开展日常性法制教育,把文明行为促进工作落实在校园里,引导广大中小学生“系好人生的第一粒扣子”。

  第三,大力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在全省一线执法民警中推行“文明执法、柔性执法”,在执法活动中,充分释法、深入讲法,以人民警察文明执法的行为树立文明标杆,教育引导执法对象遵守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共同维护文明和谐的社会环境。

  文明行为的养成不是一朝一夕之功,在此,我们也温馨提醒公众:不文明行为一旦越界,也许就是违法。自觉养成文明行为,共同创建和谐社会,必将给我们的生活增添幸福感。

  谢谢大家!

  大河报记者

  卫生健康行业作为一个特殊行业,文明直接关系群众身心健康,可以说,行业的精神文明建设至关重要。请问,《条例》实施后,省卫生健康部门将采取哪些措施,来确保条例在卫生行业的贯彻实施?

李红星

  李红星

  非常感谢这位媒体记者朋友的提问。《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出台和施行,是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决策部署,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中国,健康中原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为了引导和促进文明行为,提升公民思想觉悟、道德水准、文明素养度的具体要求。作为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我们主要是任务是加强医疗行业文明建设,完善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督促医疗卫生机构优化医疗服务流程,引导文明就医,推进文明行医。具体有以下措施:

  一、优化布局,构建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体系

  在医疗服务体系优化上,一方面加强四级中心建设即国家区域医疗中心、省级医学中心、省区域医疗中心和县域医疗中心建设,另一方面加强医联体建设。通过四级中心建设,实现患者就诊的区域分开,缓解大型医院人满为患的局面。目前心血管、儿童专业正式被授予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单位。14个专业的省级医学中心有序推进,60个省区域医疗中心正在谋划中,建成了105个县域医疗中心。通过医联体的建设,为居民提供连续性医疗服务,在县域内以医共体为载体,在城区以城市医联体为载体,在医联体内为患者提供诊断、治疗、康复、护理与保健为一体的接续性医疗服务,最终实现分级诊疗模式。

  二、以人为本,持续改善人民群众就医感受

  从人民群众关心的挂号、缴费、取药、检查、病历复印等处着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在全省医疗系统推广落实预约诊疗、多学科会诊等改善医疗服务十大举措,进一步优化医疗服务流程,改善就医环境,提供人性化的服务,改善人民群众就医感受,引导患者文明就医。同时,巩固我省无偿献血者临床用血费用直接减免工作成果,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让无偿献血者切实感受到政策带来的便利。

  三、加强管理,提供高水平的医疗服务供给

  在全省医疗系统持续以“大型医院巡查”、医院等级评审评价、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民营医院“管理年”、医疗质量安全性、医疗机构合理用药考核等为抓手,建立健全医疗质量管理体系,加强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培训,严格执行医疗规章制度、技术操作规范,促使医务人员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开展专业培训和大比武活动,不断提升医疗和护理质量,提高医疗服务能力,为患者提供优质、安全、高效的医疗服务,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牢固树立依法执业意识,全面提升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能力和水平。

  四、党建引领,健全医德医风建设长效机制

  在全省医疗系统巩固“亮出形象正党风 医德建设争先锋”活动,促进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加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教育、职业道德和职业技能教育,增强卫生系统干部职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自觉性;增强职业责任感和荣誉感,提高职业技能;有针对性地开展警示教育,筑牢防腐拒变的道德底线,推动文明行医。大力弘扬“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新时代卫生职业精神和“生命至上,举国同心,舍生忘死,尊重科学,命运与共”的伟大抗疫精神,加强行业作风建设,强化落实《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引导医务人员统一思想,主动结合工作实际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践行良好的医德医风,规范从业行为,树立行业新风。

  谢谢!

  郑州日报记者

  郑州作为省会城市,也是我省第一个出台《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城市,目前已实施一年半的时间,应该积累了不少经验。请问,《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正式实施后,郑州市将如何进一步发挥示范作用?谢谢!

裴

  裴保顺

  郑州市将在认真总结《郑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贯彻实施经验的基础上,从以下几方面抓好《河南省文明行为条例》在我市的贯彻实施,发挥好示范带头作用。

  一是抓好省、市《条例》的有效衔接。积极对接市人大法工委、市司法局等部门,按照法律适用的原则,认真研究《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与《郑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衔接问题,提出明确的执行意见,实现两个《条例》的有效衔接,使两个《条例》成为郑州市文明行为促进工作坚实法律基础,以期达到“1+1>2”的效果。

  二是建立健全制度。协调督促各地各单位严格按照《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规定和任务分工,研究制定各自的工作方案和相关配套工作制度,为《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在我市顺利实施提供制度保障。重点协调市属行政执法部门依据《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及本部门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具体的执法办法,开展执法业务培训,为执行《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打下坚实基础。

  三是加强宣传教育。发挥市属主流媒体作用,统筹全市各级各部门利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等阵地和网站、微信、微博、新闻客户端等新媒体平台,采取多种形式,持续开展《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及公共文明行为常识“七进”活动;制作《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公益广告,在全市社区、广场、公园、商场、车站、市场、宾馆等场所广泛投放,为《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实施营造浓厚社会氛围。督促协调各级行政执法部门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落实普法责任制,在执法过程中加强对《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宣传普及,不断提高《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知晓度和影响力。

  四是开展集中治理。统筹协调公安、城管、卫健、民政、交通等执法主体,严格落实《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赋予的工作任务,聚焦我市存在的突出不文明行为,坚持从小切口入手,通过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治理、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治理、不文明养宠行为治理、不文明祭祀行为治理等专项行动,持续向不文明行为宣战,不断提升市民文明素养和城市文明程度,推动《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在我市落地落实落细。

  我就介绍到这里,谢谢。

  主持人 平萍

  谢谢裴主任!也谢谢记者朋友们的积极提问!今天的现场提问环节就到这里,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感兴趣的问题需要进一步了解的,可以在发布会结束后,与相关发布单位和省辖市联系,进行深入采访。

  媒体朋友们,《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出台,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指示精神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进全省精神文明建设的有力推手。在此,希望新闻媒体充分宣传解读好《条例》,使《条例》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营造人人宣传、人人践行的良好氛围,引导全社会树立文明观念、提高文明程度、形成文明风尚,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河南,凝聚奋进新时代的精神力量。

  今天这场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再次谢谢保存主任和各位发布人!谢谢记者朋友们!请大家稍事休息,我们将在此继续举行《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新闻发布会,稍后再见。

责任编辑:银新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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