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药品耗材集中采购和使用工作新闻发布会

河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henan.gov.cn 时间:2020-12-25 15:04 来源:省政府新闻办

新闻发布会视频

  2020年12月25日15:30,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河南省药品耗材集中采购和使用工作新闻发布会。

  发布内容:介绍我省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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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人:

  郑子健 省医保局党组书记、局长

  王良启 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

  李国辉 省市场监管局药品安全总监 

  马茂林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

  王雪辰 省医保局二级巡视员

  主持人:

  平 萍 省委宣传部二级巡视员

平2

  主持人 平萍

  女士们、先生们,媒体朋友们:

  大家好!欢迎出席河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

  解决看病难、看病贵是医改的重要课题之一,药价虚高、药品回扣是其中的难点和痛点,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着力解决药品招采领域存在的问题。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省委省政府坚持以人民利益为中心,以用药安全为基础,积极组织实施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使用工作,让质优价廉的中选药品惠及更多群众。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新闻发布会,重点介绍我省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使用工作开展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首先,我介绍一下出席今天发布会的发布人:

  省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郑子健先生;

  省卫生健康委党组成员、副主任王良启先生;

  省市场监管局药品安全总监李国辉先生;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马茂林先生;

  省医疗保障局二级巡视员王雪辰先生。

  首先,请郑子健先生作介绍。

郑

  郑子健

  女士们、先生们,新闻界的朋友们:

  欢迎各位朋友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河南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医药价格虚高是我国医改着力破解的重要课题,也是社会关切、涉及民生的重要问题,对此,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2018年11月14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深改委第五次会议审定了《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试点方案》,开始探索完善药品集中采购机制和以市场为主导的药价形成机制,降低群众药费负担。全省医疗保障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医保局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精心组织、持续推进,取得了积极成效。下面,我主要从三个方面介绍一下我省药品、耗材集中采购和使用工作推进情况。

  一、我省药品耗材集中采购进展情况

  自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以来,集中带量采购改革从试点到全国全面推开,采购品种从药品再到高值医用耗材,整体改革成效显著,社会反映良好。按照国家医保局的统一部署,在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下,三批112个国家集中采购药品在我省成功落地。第一批11个月完成约定采购量的170%;第二批7个月完成全年约定采购量的77.21%;第三批也于11月20日落地执行,一个月完成全年约定采购量的12.36%。备受关注的国家集中采购冠脉支架将于2021年1月10在我省正式落地执行。

  在落实国家集中采购基础上,我省抓住改革契机,按照“省级组织、联盟采购、平台操作”总体思路,全省统一基本政策、统一实施范围、统一平台操作,积极开展省级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首批选取了29种药品和人工晶体、留置针两类医用耗材。目前,两类医用耗材已于10月26日产生了中选结果,平均降幅66.5%,最高降幅94.34%;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竞价拟中选结果已于今天上午产生,29种药品全部竞价成功,平均降幅为70.71%,最高降幅达98.91%,结果执行后,预计一年费用将由35亿元下降至10亿元左右,可节约费用25亿元。

  为进一步扩大改革成效,今年8月份,我省与重庆、云南、贵州联合开展了吻合器、补片、胶片三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平均降幅达64.77%,最高降幅为97.76%。近期又与广东等省组成采购联盟联合开展冠脉球囊集中带量采购,结果已于12月22日产生,平均降幅92.23%,最高降幅96.34%。同时,我们积极组织协调省辖市分东、西、南、北、中5个片区形成联盟从低值耗材入手开展集中带量采购。截至目前,豫北片区联盟集中采购结果已于10月30日产生,5种医用耗材平均降幅75%,最高降幅88.62%;中部联盟集中采购拟中选结果已于12月18日产生,6种医用耗材平均降幅45%,最高降幅91%。其他片区联盟相关工作正在紧张筹备,集中采购工作将陆续开展。

  为服务疫情防控工作,6月份,我省开展了新冠病毒检测相关试剂专项采购。核酸检测试剂价格从120-180元/人份降至12-15.6元/人份,降幅超90%;12月,与广东等省组成采购联盟联合开展的新冠病毒监测配套耗材集中带量采购,12月23日产生拟中选结果,新冠病毒监测配套耗材平均降幅达76%,最高降幅为96%,进一步降低了检测成本。

  医药价格的降低,给群众带来了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据测算,执行国家集中采购三批药品和冠脉支架中选结果,一年可节约费用81亿元。执行我省集中采购药品、耗材中选结果,一年可节约费用41亿元。总体上,执行国家和我省集中采购结果后,集中采购药品和耗材一年费用将由155亿元降至33亿元,一年可节约费用约122亿元,在明显减轻患者医药费用负担的同时,也节约了大量医保基金,提高了医保资金使用效能。

  二、我省药品、耗材集中采购的主要做法

  我省在国家集中采购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方式方法,不断扩大采购品种范围,充分发挥省级带量采购规模优势,达到量价挂钩、以量换价的目的。

  (一)高位推动,部门协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工作,成立了戴柏华副省长为总召集人的省医药集中采购联席会议。戴柏华副省长亲自动员部署国家集中带量采购落地工作。在联席会议制度框架下,我们研究制定了《关于落实国家组织药品和使用试点扩围工作实施方案》等10多个配套文件,为推进我省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工作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为确保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工作稳步推进,相关部门相互支持,密切配合,省卫健委重点抓中选药品临床使用,省药监局重点抓中选药品质量监督,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点组织实施和保障服务,省工信厅、财政厅、商务厅和市场监管局立足职能定位,在生产、供应、配送等领域共同推动集中采购工作,形成了高效协作、协同联动的长效机制。

  (二)坚持带量,招采合一。坚持量价挂钩、保证使用、及时回款、招采合一,这是我们抓好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的基本原则。我们将公立医疗机构分散的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量集中起来,形成规模团购效应,改变药品和医用耗材购销模式,减少企业公关、销售费用,并由企业根据采购量自主报价,通过市场竞争决定价格。建立激励和约束机制,合理引导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优先使用中选产品。通过医保基金预付,确保医疗机构30天内回款,降低企业交易成本。从多个环节挤干药品和医用耗材的中间费用,让广大患者享受到实实在在的改革红利。

  (三)多方联动,互补共进。在国家医保局的统筹安排下,我们采取国家集采、省级集采、省际和省辖市联盟集采同步推进、互为补充的方式,逐步形成了国家和地方互补共进的工作格局。进一步发挥规模优势,增加采购体量,提升议价能力,共同推动形成以市场为主导的药品、耗材价格形成机制。

  (四)全程监控,保质稳供。我们把药品、耗材质量始终放在首位,在推进药品、耗材集中采购改革中,坚持降价不降质为托底要求,药监部门严控源头质量风险,实施生产、流通、使用的全流程监管,确保药品质量。紧盯集中带量采购工作的“最后一公里”,研究建立了药品集中采购监测分析机制。通过省医药采购平台,从供应配送、采购使用和预付回款等角度加强日常监测,避免中选药品供应不足、医疗机构回款不及时等问题,保证群众既能“买得起药”,也能“买得到药”。

  三、我省药品、耗材集中采购的主要成效

  通过药品和耗材集中采购,我省医药价格降价减费效果明显,医药产业供给侧改革的传导效应逐渐显现。

  (一)提升了群众用药水平。国家组织集中带量采购药品都是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药品或者原研药品,省级组织集中带量采购中也坚持质量优先的原则,确保中选产品质量。从目前落地实施情况来看,中选产品的质量和疗效已被医生和患者普遍接受和认可。同时,中选产品中,大多数为常见病、慢性病用药,基层群众用上了更多质量优良、价格适宜的药品,整体提升了我省群众用药水平。

  (二)净化了行业生态。集中带量采购营造了一种新的、比较健康的利益分配机制,改进了医院药品、耗材采购模式,逐步消除“带金销售”现象。药品、耗材价格空间进一步压缩,有利于引导医生和患者理性用药,也净化了医药流通环境,改善了医药行业生态。同时,通过降价和替代效应,降低药品费用,腾挪费用空间,引导公立医院建立新的补偿和运行机制,为进一步深化公立医疗机构改革、推进“三医联动”创造了条件。

  (三)推动医药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集中带量采购对企业的产品质量、产能供给和成本控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企业面临更大竞争压力,有利于推进行业优化重组,逐步改变我国医药企业“小、散、乱”的局面,推动行业规模化和集约化发展。同时,也将促使企业转换销售模式,把更大精力投入到质量保证、产品研发和成本控制上,促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健康发展。

  除了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之外,全省医保部门按照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持续推进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我们突出抓好支付方式改革、市级统筹、门诊统筹等重点领域改革,全面增强医保基金抗风险能力。全省纳入医保目录的药品达2983种,更多救命救急的好药纳入医保。积极探索按病种付费、DRG(疾病诊断相关分组)试点改革,切实保障医保基金安全和可持续发展。深入开展规范使用医保基金专项治理,截至11月底,共检查定点医药机构25621家,拒付追缴违规医保基金8.57亿元,形成了打击欺诈骗保的高压态势。持续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深入推进医保领域“放管服”改革,努力做到让群众少跑腿,让信息多跑路。在全省范围内推广应用医保电子凭证,让参保群众就医买药不再需要携带实体卡。目前,全省已经有近2000万群众激活了电子凭证,医保业务办理将更加便捷高效。

  虽然我省医疗保障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短板。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国家要求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巩固药品、耗材集中采购成果,切实减轻群众看病用药负担,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医疗保障的获得感、满足感、安全感,为谱写让中原更加出彩绚丽篇章、服务健康中原建设做出我们医保部门的更大贡献!

  主持人 平萍

  谢谢郑局长的详实发布!接下来,请王良启主任介绍国家组织集中采购中选药品临床配备使用和供应情况。

王

  王良启

  新闻媒体的朋友们:

  大家下午好!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我省卫生健康事业的关注和支持。接下来我介绍一下国家组织集中采购中选药品临床配备使用和供应情况。

  按照《河南省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扩围工作实施方案》,卫生健康部门负责对医疗机构落实中选药品使用情况进行指导监督、监测和预警,主要有两方面工作:

  一是合理配备使用,二是确保临床供应。

  关于合理配备使用,我们主要做了三个方面工作。

  一是畅通渠道。去年12月5日《试点扩围工作实施方案》下发后,我们马上(12月11日)印发《关于做好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药品临床配备使用工作的通知》,及时将中选药品纳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畅通中选药品进医院渠道,同时采取措施,确保优先采购和使用中选药品,确保落实采购协议。

  二是完善措施。省卫生健康委指导各级医疗机构制定用药指南,将中选药品纳入临床路径,对医务人员进行中选药品使用培训,开展处方审核点评、药物调剂、用药监护、临床评价等,进一步规范临床用药行为。

  三是强化监督。建立和完善中选药品使用监测评价和预警制度,依托全省医疗机构药品采购数据,分析评估药品生产流通企业交易、配送情况和医疗机构采购、使用情况。今年以来,对2296家药品生产企业、429家药品流通企业、近7000个药品交易情况进行数据分析和跟踪调研,并按季度编制监测报告,督促医疗机构规范药品使用。

  关于确保中选药品临床供应,我们充分发挥省级短缺药品供应保障工作会商联动机制作用,加强短缺药品监测预警和分类应对,也重点做了三个方面工作。

  一是完善工作规则,形成部门合力。省卫生健康委牵头制定了《河南省短缺药品供应保障工作会商联动机制工作规则》,并落实责任,细化《短缺药品保供稳价重点任务分工》,将36项重点工作分解明确到各有关部门,做到分工协作、信息互通、有效衔接、联动应对。

  二是加强信息采集,健全监测体系。实行短缺药品信息直报制度,及时采集短缺信息,形成医疗机构、药品流通企业、社会和媒体等多元信息监测体系,建立省、市、县卫生健康部门三级联动应对机制。目前,短缺药品直报系统已联通3160家医疗机构,基本实现全省省、市、县、乡四级医疗机构全覆盖。

  三是强化分类应对,确保药品供应。发挥会商联动机制作用,科学研判,强化措施,及时快速有效应对药品短缺问题。一是完善供需对接。针对易短缺药品,建立医疗机构、生产企业、配送企业供需对接工作机制,及时掌握短缺信息,协调生产和配送企业预先安排,确保供应。二是强化应急调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强化责任担当,千方百计保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职业病防治和罕见病用药。比如,突发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紧急协调有关企业调拨临床紧缺的新冠肺炎治疗药品,有效支持救治和防控工作。三是做好药品储备。协同省工信厅、财政厅等部门完善省级医药储备工作制度,2020年我省医药储备额达到2亿元(贴息贷款)。为保障储备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我们会同省工信厅及时制定调整完善省级药品储备目录。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持续做好中选药品的配备使用和供应工作,让改革成果惠及更多群众,为推进健康中原建设作出积极努力。

  谢谢大家!

  主持人 平萍

  谢谢王主任!接下来,欢迎各位记者朋友就本场新闻发布会的相关内容进行提问。按照惯例,提问前请先通报所在的新闻机构。提问现在开始。

  新华社河南分社记者

  王局长,您好。药品和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政策自实施以来就备受社会各界广泛关注,请您介绍一下,集中带量采购实施后对利益相关方会产生哪些具体的影响?谢谢。

雪

  王雪辰

  带量采购的利益相关方主要有患者、中选企业、医疗机构和医保基金。从运行情况来看,带量采购给利益相关方带来的主要是正面影响,可以总结为“四得”:

  第一是患者得实惠。可以说,带量采购最直接的受益者是广大患者,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药品、耗材价格降下来了。这种降价不是点点滴滴的降价,而是大幅度的降价,药品降价在50%以上,耗材降价超过60%。我们初步测算,每年节约费用在122亿元左右,按个人承担40%算,老百姓一年也可少支出49个亿。二是药品耗材的质量水平上去了。就药品而言,国家集采药品均是质量和疗效过一致性评价的药品或者原研药品,省里集采的药品也均是市场广泛认可的好药;就耗材而言,支架均是铬合金制品,其他耗材的生产厂家基本上都是国内外知名品牌,价格虽然降下来了,但是质量更有保证。三是集采的品种使用广泛。无论是药品还是耗材,都是从市场销量大、采购金额高、市场竞争比较充分的产品中选择确定的,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肿瘤四大疾病人群受益最大。

  第二是中选企业得保障。这项改革对药品耗材生产企业来说冲击较大,但企业产品一旦中选,就会得到三个很好保障:一是采购量得保障。企业降价是建立在足够采购量基础上的,带量采购通过“真带量”“带实量”,解决了企业生产盲目性和销售难的问题。二是回款得保障。配套政策明确,中选产品货款回款周期是1个月,而过去基本上都在半年甚至更长时间,解决了企业资金流的问题。三是高质量发展得保障。各级集采都把产品质量放在首要标准,促使企业由重销售到重质量,由重销售额到重成本控制,由小、散、乱生产到重规模生产,发展方向更加明确。

  第三是医疗机构得奖励。带量采购从根本上解决了药品、耗材进院难,以及进院后销售难的“双难”困局。药品、耗材价格下来了,如何保证医疗机构资金流正常运转,以及白衣天使绩效与收入挂钩呢?国家出台了三个配套政策:一是凡带量采购的药品、耗材,在总额预算之外,医保基金按采购金额提前预付给医疗机构。国家规定预付比例不低于30%,我省规定预付比例为50%。二是带量采购结余的医保基金,经考核后,按不高于50%的比例返还给医疗机构,用于医护人员绩效奖励。三是各地可结合实际,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逐步提高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项目收费标准。目前国家这三个配套政策我省已实施或正在实施。

  第四是医保基金得持续。带量采购最大受益者是医保基金。带量采购的药品、耗材,95%以上在医保目录范围内,价格降下来了医保支出自然就减少了。刚才我讲了,按目前的招采品种和规模,我省每年节约费用在122亿元左右,其中医保基金就少支出73亿元,相当于一个较大省辖市一年的医保收入。目前,由于受人口老龄化和经济增幅放缓等影响,医保基金当期收不抵支的统筹地区逐年增加,地区之间不平衡的结构性矛盾也在不断扩大,带量采购有效缓解了医保基金增量不足和结构性失衡现状,对医保基金的可持续发展及高质量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产生了积极的效果。谢谢!

  河南日报记者

  李总监,您好。我们知道,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工作能否顺利开展,人民群众能否真正获得利益,选购药品质量安全至关重要。请您介绍一下,药品监管部门在保障中选药品质量安全方面是如何做的?谢谢。

李

  李国辉

  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要决策部署,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是惠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实事、好事。全省各级药品监管部门深刻领会保证中选药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意义,深入贯彻“四个最严”要求,严格落实“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的监管措施,切实强化中选药品质量安全监管,守底线、促发展,服务好国家发展改革大局,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全程监管,确保中选药品质量安全

  一是以监督检查和药品抽检为重点,全面加强中选药品生产、流通、使用各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管,监督企业严格依照药品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组织生产经营,坚决防范因价格下降而降低药品质量的行为。将中选药品全部纳入年度药品抽检计划,对抽检不合格药品依法依规及时查处,并督促企业深入排查问题根源,限期整改到位,彻底消除风险隐患。

  二是加强中选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直报工作,做好中选药品的不良反应数据统计、收集、信息监测,对监测中发现的异常风险信号、聚集性信号及时组织处置。

  三是督促药品配送企业按照《国家药监局关于药品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加快推进药品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做好中标品种全过程可追溯工作。

  四是加强通报沟通,建立健全信息通报机制,及时向医保、卫健等部门通报药品监管工作情况。同时,建立健全药品安全问题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妥善处置热点问题。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公开监管执法信息和中选药品质量信息,回应社会关切,不断提高监管工作透明度。

  二、严格落实责任,完善相关工作机制

  一是强化责任落实。要求各级地方政府按照《药品管理法》“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统筹协调,完善体制机制保障;全省各级药品监管部门要切实履行药品安全管理责任,加强日常监管工作,特别是中标品种生产、流通、使用全周期的质量安全监管;坚决守住集中采购试点的药品质量安全底线。

  二是严惩违法行为。要求全省各级药品监管部门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开展药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不断强化药品安全突出问题综合治理。严格落实行政处罚各项规定,严肃查处违反药品管理法及药品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行为,对问题企业和药品依法采取责令停止生产经营、召回等措施。进一步完善药品安全执法办案体制机制,加强部门间的协作配合,强化行刑衔接,依法落实行政处罚到人各项要求,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是强化信用监管。进一步加大药品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的信用监管力度,完善“黑名单”管理等相关制度,对违法行为性质恶劣、影响严重的企业,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等28部门共同印发的《关于对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严重失信者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要求,实行信用约束和联合惩戒。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深入落实“四个最严”要求,统筹抓好守底线、保安全、促发展各项工作,全力服务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工作大局,为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推动药品产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河南广播电视台记者

  马主任,您好。作为医药集中采购的工作机构,请问,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实施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确保药价稳定、保障供给方面,采取了哪些具体举措?谢谢。

马

  马茂林

  今年以来,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过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开展我省药品医用耗材带量采购、强化大数据监测分析等工作,确保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在我省顺利推进。

  一是升级完善医药采购平台,保障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落地实施。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围绕“确保使用、确保供应、确保质量、确保回款”等要求,升级完善省医药采购平台相关功能,方便企业和医疗机构网上签订购销合同、自主选择配送企业、开展阳光交易,通过信息化手段更好服务医疗机构和中选企业执行带量采购政策。同时,平台为医保、卫健、药监、审计、纪委监委等部门提供在线监督通道,方便监管部门对带量采购药品的采购进度、结算回款等情况进行实时监测。截至目前,三批国家集采共112个中选药品在我省落地实施,第一批执行11个月,第二批执行7个月,第三批执行1个月,已节约药品费用46.44亿元。

  二是认真组织实施我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扩大带量采购范围。按照省医保局关于我省药品和医用耗材带量采购工作实施方案,选取奥美拉唑等29个药品和留置针、人工晶体两类医用耗材,开展我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持续释放改革红利。今年10月底已产生了我省首次医用耗材带量采购中选结果,中选产品价格平均降幅为66.5%,最高降幅达94.34%,多个产品中选价创全国新低。集中采购结果执行后,预计两类医用耗材采购年金额由6亿元降至1.8亿元,将节约费用4.2亿元以上。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竞价拟中选结果已于今天上午产生,29种药品全部竞价成功,平均降幅为70.71%,最高降幅达98.91%,结果执行后,预计一年费用将由35亿元下降至10亿元左右,可节约费用25亿元。

  三是强化大数据监测分析,为行政部门决策提供数据支撑。依据平台交易数据,定期开展药品医用耗材带量采购运行监测分析,重点分析采购进度、未中选产品使用比例、医疗机构回款等情况,为进一步完善带量采购政策提供了数据支撑。

  下一步,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尽快建立招标、采购、交易、结算、监督一体化的省级招标采购平台,深入推进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各项工作,为我省人民群众带来更多实实在在的改革红利。谢谢!

  主持人 平萍

  谢谢各位发布人和记者朋友!今天的现场提问环节就到这里,如果大家还有其他关注的问题需要进一步了解,可以在发布会结束后,与省医疗保障局等相关发布单位联系,进行深入采访。

  媒体朋友们,跟进落实国家组织药品耗材集中采购和使用工作是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安排,深化医保、医疗、医药 “三医联动”改革,破解百姓“看病贵、看病难”问题的重大民生工程,也是降药价、促医改、保民生的重要举措。在此,希望各级各类新闻媒体能够持续关注我省药品耗材集中采购和使用工作进展,精准解读相关政策,聚焦报道减轻群众用药负担,增进民生福祉的生动事例,为全面推进药品耗材集中采购使用改革,保障人民群众享有质量高、负担轻的医药服务营造良好氛围。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各位发布人!谢谢记者朋友们!再见。

责任编辑:银新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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