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新闻发布会

河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henan.gov.cn 时间:2020-11-25 09:09 来源:省政府新闻办

新闻发布会视频

  2020年11月25日10:00,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河南省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新闻发布会。

  发布内容:重点介绍我省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开展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受灾人员救助等专项救助等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发布人:

  党培红 省民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贾晓云 省医保局二级巡视员

  蔡 茜 省民政厅社会救助处处长

  杨 光 省教育厅财务处处长

  董海立 省住建厅住房保障处处长

  马占魁 省应急厅救灾和物资保障处二级调研员

  卢 宇 省人社厅就业促进局副局长

  主持人:

  常轶旸 省委宣传部新闻发布办公室主任

河南省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新闻发布会

  主持人 常轶旸

  女士们、先生们,媒体朋友们:

  大家好! 欢迎出席河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扎实做好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实实在在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兜住民生底线。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健全社会救助体系,优化社会救助机制,切实兜住兜牢基本民生保障底线,近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社会救助工作的总体目标和重点任务,为统筹推进我省社会救助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政策保障。为了让大家更详细地了解相关情况,今天我们在这里举行新闻发布会,对《实施意见》的出台背景、主要内容以及相关工作实施情况进行发布和解读,并回答记者提问。

  首先,我介绍一下出席今天发布会的发布人:

  省民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党培红女士;

  省医疗保障局二级巡视员贾晓云女士;

  省民政厅社会救助处处长蔡茜女士;

  省教育厅财务处处长杨光先生;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住房保障处处长董海立先生;

  省应急管理厅救灾和物资保障处二级调研员马占魁先生;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就业促进局副局长卢宇先生。

  下面,请党培红女士介绍《实施意见》相关情况。

党

  党培红

  新闻界的各位朋友、女士们、先生们:

  大家上午好!

  很高兴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意见》,进一步改革完善我省社会救助制度,近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豫办〔2020〕26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下面,我就出台《实施意见》的有关情况向大家做以介绍。

  一、《实施意见》出台的现实背景

  社会救助事关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和衣食冷暖,关系民生、连着民心,是保障基本民生、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的兜底性、基础性制度安排,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的集中体现。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社会救助工作作出一系列重大部署。党的十九大提出统筹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对统筹完善社会救助制度提出明确要求。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将“民生福祉达到新水平”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之一,强调要“改善人民生活品质,提高社会建设水平”,再次彰显了民生保障制度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的重要作用。

  我省于2014年出台了《河南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豫政〔2014〕92号),用省政府规章的形式,确立了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临时救助等8项救助制度为主体,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的“8+1”社会救助制度框架。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各地、各部门的帮助支持下,我省社会救助工作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在保障基本民生、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截至2020年10月底,全省城市低保对象40万人、农村低保对象289万人、特困人员50万人;全省剩余35.3万未脱贫人口中,通过低保、特困等政策兜底保障了92%,社会救助的兜底保障作用进一步凸显。“十三五”期间,我省持续加大兜底保障力度,农村低保标准由年人均2960元提高到4260元,增幅43.9%,连续5年超过扶贫线,稳定实现“两线合一”;城市低保标准由月人均400元提高到570元,增幅42.5%;城乡低保月人均补助水平由不低于240元、132元提高至不低于286元、178元,分别增长19.2%、34.8%。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不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1.3倍,2020年分别达到每人每年8892元、5538元,社会救助工作成效明显。但是,保障和改善民生没有终点,只有连续不断的新起点。我省社会救助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仍然较为突出,存在着救助资源总体不足、救助政策整合联动不够、基层基础薄弱、信息化建设滞后、社会力量参与不足等方面的问题。

  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社会救助工作。今年4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意见》后,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立即作出批示,要求省民政厅牵头,抓紧研究制定我省配套落实文件。为落实省领导要求,省民政厅会同教育、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医疗保障等20多家部门,成立了起草小组,研究起草了我省《实施意见》,就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社会救助工作决策部署作出安排。11月初,《实施意见》经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同意后,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是省委省政府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改革完善我省社会救助制度的重要工作举措,对于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兜住兜牢基本民生保障底线,统筹推进我省社会救助事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大的现实影响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二、《实施意见》的主要内容

  此次社会救助制度改革按照保基本、兜底线、救急难、可持续的总体思路,充分考虑了未来一个时期我省社会救助制度的发展趋势及时代要求,提出了兜底保障基本民生的综合改革举措,为我省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指明了方向。

  一是坚持目标导向,科学设定了近期和远期两个改革目标。《实施意见》结合我省实际,确定了近期和中长期两个改革的总体目标,明确“到2022年,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功能有效发挥,困难群众得到及时有效救助,形成分层分类、城乡统筹、制度完备的社会救助新格局。到2035年,实现社会救助事业高质量发展,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困难群众,民生兜底保障安全网密实牢靠,总体适应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宏伟目标”。同时,着眼我省社会救助工作未来发展提出了许多新的措施要求,比如“建立健全分层分类的救助体系”“加快推进社会救助制度城乡统筹”“完善基本生活救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探索由急难发生地实施临时救助”“有条件的地方要有序推进持有居住证人员在居住地申办社会救助”等等。特别是关于“完善基本生活救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科学确定救助标准和水平”,要求结合财力状况,科学制定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指导标准,逐年缩小与全国平均水平的差距。对已纳入低保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以及老年人、未成年人等特殊困难群体,通过增发低保金或拉大补助档差等方式,适当提高救助水平。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原则,适应我省经济发展新常态,既不降低标准,也不吊高胃口,使改革目标和措施更加符合实际。

  二是坚持效果导向,细化明确了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重点任务和改革措施。《实施意见》细化明确了完善统筹衔接的综合救助体系、完善基本生活救助体系、完善专项社会救助体系、完善急难社会救助体系、完善社会力量参与救助体系、深化“放管服”改革等6个方面18项重点任务和具体改革措施,不仅对改革完善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受灾人员救助、临时救助等八大救助制度作出了具体部署,而且对发展完善法律援助、司法救助、慈善救助、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社会力量参与等其他救助帮扶制度进行了安排,涵盖了困难群众的多方面需求。在深化社会救助“放管服”方面,就优化审核确认程序、加强核对机制建设和信息化建设、提升社会救助服务水平等内容作了具体部署,注重从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上完善政策制度,形成基本民生保障长效机制。

  三是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当前我省社会救助工作的薄弱环节加强了保障措施。《实施意见》针对基层社会救助工作机构不健全、工作力量不足、经办服务能力不强的问题,明确提出要“强化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政牵头、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市县成立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或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乡镇(街道)明确专人负责”,对县乡村三级社会救助工作人员的配备提出了明确要求,首次明确了村(社区)组织的社会救助责任,强化了县级社会救助工作机构、乡镇(街道)、村(社区)组织在履行社会救助职责、落实社会救助政策等方面的保障条件,充实了基层工作力量。同时,严格奖惩机制,要求“将社会救助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各地各有关部门年度责任目标考核,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综合考核的重要参考”,加大对骗取社会救助行为的查处力度,健全容错纠错机制,有利于激发基层干部担当作为的积极性,更好保障了履职需要。

  三、《实施意见》的政策创新

  《实施意见》以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为重点,着力提高基本民生保障水平。具体来说,就是要推动三个“转变”:

  一是推动以生活保障为主向生活保障和服务保障并重转变。《实施意见》着力构建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在确保低保、特困等制度持续平稳运行的基础上,增加了社会救助项目,对最核心的低保或特困人员给予基本生活救助。适度扩大特困保障面,将特困救助供养覆盖的未成年人年龄从16周岁延长至18周岁。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延伸至低收入家庭。在注重物质救助的基础上,创新社会救助方式,要求积极发展服务类社会救助,“在尊重本人意愿的前提下,为符合条件的贫困重度残疾人提供集中或社会化照护服务”“积极发展志愿服务组织,促进社会救助领域志愿服务发展”“鼓励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社会工作者协助社会救助机构开展家庭经济状况调查评估、建档访视、需求分析等事务,为救助对象提供心理疏导、资源链接、能力提升、社会融入等服务”,这些措施将对接困难群众多样化救助需求,更好地保障困难群众基本权益。

  二是推动以兜底保障为主向兜底保障和急难救助并重转变。《实施意见》针对绝对贫困、相对贫困、急难情形,建立了分层分类的梯度救助体系,既有效衔接扶贫开发政策、确保打赢脱贫攻坚战,又体现了“重在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的工作要求,有效化解“低保捆绑”带来的“悬崖效应”,形成兜底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合力。后脱贫攻坚时期,在突出重点救助对象兜底保障的同时,对低收入家庭以及刚性支出较大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根据实际需要给予相应的专项社会救助和其他必要救助;对遭遇突发事件、基本生活暂时陷入困境的家庭或个人以及临时遇困、生活无着人员,给予急难社会救助;遭遇自然灾害的,给予受灾人员应急救助、过渡期生活救助等。政策调整既巩固现有低保、特困等兜底保障制度,又延伸社会救助覆盖范围,坚持兜底保障和急难救助并重,确保真正兜住底、兜牢底。

  三是推动以家庭保障为主向家庭保障和个人保障并重转变。《实施意见》根据困难群众困难程度和致困原因,将社会救助划分为特困人员、低保家庭和低收入家庭不同类别。在救助主体上,加强了个人保障。针对属于相对贫困人口的低收入家庭,首次提出对低收入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等,根据本人申请,可以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给予基本生活救助。在救助程序上,提升了工作效率。明确将低保、特困人员、小额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限下放至乡镇(街道)。可以通过政务服务平台查询的相关证明材料,不再要求提供。对急难型临时救助,可以实行“小金额先行救助”;对支出型临时救助,可以采取“分级审批”“一次审批、分阶段救助”等方式,增强救助的时效性;对遭遇重大生活困难的,可采用“一事一议”方式适度提高临时救助标准。建立完善社会救助资源库,推进社会救助信息共享。推动社会救助服务向移动端延伸,实现救助事项“掌上办”。在救助要求上,体现了以人为本。《实施意见》明确在突发疫情等紧急情况时,确保医疗机构先救治、后收费。细化身份不明确和无力支付相应费用患者的认定方法,缩短审核时间。积极为走失人员、务工不着人员、家庭暴力受害人等离家在外的临时遇困人员提供救助。这些措施,有利于实现社会救助权责统一、工作快捷高效,既便于基层精准操作,又减轻困难群众个人和家庭负担,更方便受困群众得到及时救助,体现了社会救助工作“以人为本”的宗旨要求和对困难群众的人文关怀。

  统筹抓好中央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意见和我省《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推动全省社会救助事业高质量发展,是各级各部门的一项重要而长期的任务。下一步,我们将在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紧密结合全省“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推动社会救助改革落地见效,满足更多困难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加快推进现代化河南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谢谢!

  主持人 常轶旸

  谢谢党厅长的详实发布,接下来,欢迎各位记者朋友就本场新闻发布会的相关内容进行提问。也请提问前先通报你所在的新闻机构。提问现在开始。

河南日

  河南日报记者

  蔡茜处长,您好。众所周知,基层社会救助工作任务日益繁重。刚才发布中也提到,目前我省基层仍然存在着社会救助机构不健全、社会救助力量薄弱等问题。那么下一步,《实施意见》在为基层开展社会救助工作创造更好条件方面,有什么具体的举措?请介绍一下,谢谢。

蔡

  蔡茜

  非常感谢这位记者朋友。俗话说“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基层干部处在社会救助工作的第一线,上级出台的每一项救助政策,都需要基层工作者来宣传、来落实。河南是全国人口大省、困难群众人数多,我们常年救助的对象有900多万,兜底保障的任务十分艰巨。为此,这次文件明确要求,充实基层社会救助力量,确保事有人管、责有人负。

  具体来说,在组织领导方面,首次提出了党对社会救助工作的全面领导,强化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政牵头、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在资金保障方面,将社会救助工作经费纳入各地财政预算。尤其是对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的资金来源进行了扩展,首次明确提出从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中列支。在充实基层力量方面,对县乡村三级社会救助工作人员的配备明确具体措施。乡级要明确专人负责,村级设立社会救助协理员,由“两委”班子成员兼任,并且要合理确定薪资待遇;困难群众较多的村(社区)建立社会救助服务站。2021年年底全省基层社会救助工作人员要配备到位。这也是纳入对地方党委政府年度责任目标考核。此外,为了激励基层干部担当作为,这次文件还提出要健全容错纠错机制,对秉持公心、履职尽责但因客观原因出现失误偏差而且能够及时纠正的经办人员,依法依规免于问责,真正打通社会救助政策落实的“最后一公里”。谢谢。

中新

  中新社记者

  贾巡视员,您好。《实施意见》提出,要打造多层次救助体系。请您介绍一下,下一步河南将如何推进医疗救助这项工作?谢谢。

贾

  贾晓云

  谢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医疗救助制度是多层次社会救助体系内的一个专项救助制度,更是三重医疗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进一步减轻困难群众就医负担、筑牢民生保障底线的重要举措。

  现行的医疗救助政策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对我省困难群众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全额或定额资助,保障其获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二是对门诊和住院的医疗费用进行救助,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报销后,进行再报销,并在县域内享受“一站式”结算服务,在减轻困难群众就医费用负担的同时也在服务流程上提供了方便。截至今年10月底,医疗救助基金共资助困难群众参保594.11万人,资助金额5.49亿元;医疗费用直接救助250.72万人次,救助金额13.39亿元。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落实好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结合部门职责,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对困难群众统筹实施好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树立底线思维,重点夯实医疗救助托底能力,不断健全并完善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协助民政、扶贫等相关部门建立救助对象的精准识别机制,科学界定救助范围,合理确定救助标准,精准实施分类救助,稳步提高救助水平。一是进一步完善巩固基本医保保障功能,充分发挥基本医保的基础性作用,在继续提高基本医保参保率基础上,落实落细各项医疗保障政策,巩固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综合保障待遇水平,统筹用好居民医保和医疗救助基金,发挥好三重制度梯次减负功能,稳步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二是合理确定医疗救助标准,适度拓宽医疗救助对象,并实行分类救助。探索按医疗机构级别分别设定医疗救助起付线,并逐步提高年度医疗救助限额,稳步提高医疗救助水平。三是优化医疗救助待遇设置,探索实行住院和门诊统一的医疗救助比例,共用年度救助限额,提高医疗救助基金使用效率。四是加快推进一体化经办,做好救助对象资助参保、待遇给付等经办服务,提高结算便利性。逐步形成参保缴费有资助、基本保障有标准、大病保险有倾斜、医疗救助有托底的医疗保障政策体系。

  谢谢!

大象

  河南广播电视台、大象新闻记者

  杨处长,您好。教育救助是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重要内容之一,请问,对于特殊困难学生群体的救助,近年来我省采取了哪些措施?《实施意见》中又有哪些新的举措和突破?谢谢。

杨

  杨光

  感谢您对教育救助工作的关心。教育救助的体现主要是学生资助工作。河南是一个人口大省、教育大省,教育人口2800多万,占全国总量的近十分之一,河南又是农业大省,贫困学生占比偏高,资助任务艰巨繁重。

  近年来,在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国家及我省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不断完善、财政投入不断加大、认定程序不断规范、救助效果日益显著。一是扩大资助范围。至目前,学生资助政策已达30多项,实现了“三个全覆盖”,所有学段全覆盖、所有学校全覆盖、困难学生全覆盖。二是优化资助方式。根据资助对象需求和阶段特征,形成了“奖、助、贷、勤、免、补、资、偿”多样化资助模式。三是规范认定程序。以精准资助为目标,形成了健全的制度体系,做到了明确救助对象、明确发放时间、明确认定程序、明确救助效果。四是加大财政投入。据初步估计,2020年学生资助资金规模将超过150亿元,惠及学生超过1700万人次,其中,财政性资金投入将达到101亿元,占比67%,较“十二五”末增长了55%。这些政策和措施,既确保党中央国务院“义务教育有保障”庄严承诺的实现,也保障了“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教育救助政策目标的完成,帮助数以千万的孩子点亮了人生梦想。河南学生资助也成为河南一张亮丽的名片。

  此次我省出台《实施意见》,将特殊困难学生的资助范围,在之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七类基础上,实现了两个增加,一个扩面,增加的两类为:因监护人见义勇为伤亡的学生、城市困难职工家庭子女,一个扩面为:将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扩面至,所有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实施意见》进一步扩大了教育救助范围,体现了精准资助的理念,体现了对英雄的尊重和关爱,体现了党和政府人民至上的执政方针,彰显了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下的教育公平。谢谢!

中国网

  中国网记者

  董处长,您好。我们知道,住房救助对维护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维持社会稳定具有重要的意义。想请您介绍一下,目前河南省住房救助工作开展情况如何?下一步又有何打算?谢谢。

董

  董海立

  首先感谢记者朋友对住房救助工作的关注。

  作为社会救助工作的一部分,省住建厅党组对住房救助工作高度重视,始终坚决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将其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和严肃的政治任务强力推进。

  在农村低保和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住房安全保障方面,近年来共完成农村低保和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危房改造18.06万户,顺利实现存量危房清零,为我省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提供了有力支持。对城镇住房救助对象,及时配租公共租赁住房或发放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赁补贴,截至目前,全省累计对8.09万户城镇住房困难低保家庭提供了公租房,对20.8万户城镇住房困难低保家庭发放了租赁补贴。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做好住房救助工作。

  在农村低保和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住房安全保障方面:一是进一步落实政策要求。今年10月份,我厅已会同省民政、财政等部门下发了《关于建立完善建档立卡贫困户等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动态监测机制的通知》,对包括农村低保和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在内的住房安全动态监测机制进行明确。二是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落实县级政府主体责任和乡镇政府直接责任,发挥村“两委”、乡镇包村干部、驻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的作用,定期开展走访摸排,每月将新增人员和排查发现问题上报乡镇政府和相关部门。三是进一步加强工作协作。加强与民政部门工作协同,对民政部门提供的新增低保和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及时开展房屋鉴定,及时将符合条件人员纳入改造计划,确保“应改尽改”。

  在城镇住房救助方面:一是努力实现住房救助信息化。持续推进住房保障信息化建设,指导各地进一步加强与民政、大数据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尽早实现“一网通办”“一证通办”,使城镇住房困难低保家庭申请住房救助更加便捷、高效和精准。二是提高服务水平。贯彻共同缔造理念,推进公租房小区共建共治共享,指导各地着力培育一批服务贴心、管理规范、群众满意的公租房小区,不断提高包含住房救助对象在内的住房保障家庭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谢谢!

河南商报

  河南商报记者

  马处长,您好。我们了解到,机构改革后,受灾人员救助工作由民政部门划转至应急管理部门负责。请问,职责划转后我们是如何开展受灾人员救助工作的?另外,进入冬春季后,我省对受灾人员救助工作又有何具体安排?谢谢。

马

  马占魁

  谢谢你的关注。2018年年底,按照河南省机构改革统一安排,我省受灾人员救助工作由民政厅划转至应急管理厅负责。转隶以来,应急管理厅党委高度重视这项工作,我们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把做好受灾人员救助工作作为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重要体现,提高政治站位,高标准做好受灾人员救助工作,确保受灾困难群众的基本生产生活不受影响。

  2018年来,各类自然灾害共造成我省3588万人次受灾,全省各级自然灾害救助管理部门及时启动自然灾害应急救助预案,下拨各类救助物资,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3.4万人,确保了受灾群众的基本生产生活。2018-2019、2019-2020两个年度,我省各级共投入受灾群众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资金4.91亿元,对328.9万人次受灾困难群众进行了救助,确保了受灾困难群众的基本生产生活。在救助过程中,我们做到三个优先,即:受灾的优抚对象优先、受灾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优先、受灾的民政救助对象优先。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确保了受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不出问题,确保了受灾困难群众安全过冬,温暖过节。

  关于第二个问题,今年,我们本着早部署、早安排、早实施的原则,及早安排部署2020-2021年冬春救助工作,下发了《关于做好2020-2021年度全省受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的通知》,上报了申请受灾困难群众生活救助补助资金的请示,召开了全省冬春救助工作会议,要求各地按标准、按程序做好今冬明春受灾困难群众的生活救助工作。在这个会上,我们对全省受灾倒损房屋的恢复重建工作也进行了统一安排。今年我省倒损房屋较多,是历史上较严重的一年,据统计,我省今年因灾倒塌农房1887间,严重损坏房屋1518间,一般损坏房屋3083间,对局部地区来说恢复重建任务量比较大。我们要求有恢复重建任务的市县要切实落实地方灾害救助主体责任,多方筹措资金,严格落实政府帮建补助政策和补助标准,完善程序,科学谋划、精心制定因灾倒损民房恢复重建工作方案,明确部门责任,细化任务分工,规范工作程序,精准确定重建对象,制定“时间表”和“任务书”,扎实做好因灾倒损民房恢复重建工作。

  我先介绍到这里,谢谢。

大河报

  大河报记者

  卢局长,您好。通常来讲,社会救助对象一般都是就业困难人员,请您从促进就业角度介绍一下,人社部门为社会救助对象提供了哪些帮扶举措?谢谢。

卢

  卢宇

  谢谢你的提问。就业一头连着经济社会发展,一头连着老百姓的饭碗,可以说既是国计又是民生。党和政府高度重视就业工作,把它摆在了“六稳”“六保”的首位,放在了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位置统筹谋划部署。针对社会救助对象中的就业困难人员,我省建立了以就业失业登记为基础的就业援助制度,对经人力资源行政部门及其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审核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我们主要实施五项就业扶持措施:一是给予包括就业政策法规咨询、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等在内的免费公共就业服务;二是对组织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并符合条件的人员或机构,给予一定标准的补贴补助;三是对市场渠道难以就业的利用公益性岗位进行托底安置,并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四是对有创业意愿的劳动者,提供创业培训、创业融资、创业孵化、创业咨询辅导“四位一体”的创业扶持服务;五是对实现灵活就业并办理就业登记手续、参加社会保险的,给予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

  今年以来,面对新冠肺炎疫情等因素的不利影响,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围绕失业保险金、失业补助金、失业登记、公益性岗位、以工代赈、以工代训等相关方面,我省陆续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河南省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等政策文件,对就业援助工作提出了更高更新的要求,在扩大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范围、阶段性发放失业补助金、简化失业登记手续、临时性开发城镇公益性岗位等方面都做了明确的规定。从政策的实施效果看,今年1-10月,全省失业人员再就业28.27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9.97万人。开展创业培训23.77万人次,新增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11.55亿元。全省灵活就业困难人员享受社保补贴1.32亿元。我们看到,通过这些政策的有效对冲,全省就业形势已逐步企稳。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大政策投入、政策落实力度,确保就业困难人员优先享受公共就业服务,确保他们求助有渠道、就业有门路、生活有保障,实现零就业家庭实现动态“清零”。谢谢!

  主持人 常轶旸

  谢谢记者朋友的积极提问。今天的现场提问环节就到这里,如果记者朋友还有其他关注的问题需要进一步了解,可以在发布会结束后,与省民政厅等相关发布单位联系,进行深入采访。

  媒体朋友们,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社会救助关乎困难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是扶危济困、救急救难的兜底性制度安排,是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重要内容。在此,希望各级各类新闻媒体能够持续关注我省社会救助事业发展,充分宣传好解读好我省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为做实做深各项社会救助工作,切实保障好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实现弱有所扶、困有所助、难有所帮,推动全省社会救助事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最后,再次谢谢各位发布人!谢谢各位记者朋友!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就到这里,再见。

责任编辑:张家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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