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出台方案支持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

河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henan.gov.cn 时间:2020-11-16 10:07 来源:洛阳市人民政府

  到2025年年底,全面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到2035年年底,实现覆盖城乡、布局合理、公益普惠、优质安全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日前,《洛阳市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实施方案》(简称《方案》)印发实施。洛阳市将围绕扩充学前教育资源总量、优化幼儿园办园结构、健全经费投入长效机制、加强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规范民办幼儿园协调发展等方面持续发力,促进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

  《方案》对洛阳市学前教育深化改革的目标进行了明确:到2020年年底,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稳定在85%以上,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原则上达到50%;到2025年年底,全面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基本建成与中原城市群副中心城市战略定位相匹配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到2035年年底,实现覆盖城乡、布局合理、公益普惠、优质安全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在扩充学前教育资源总量方面,我市将科学布局规划,加大建设力度,积极扩大增量。《方案》提出,要以县(市)区为单位制订(修订)幼儿园布局专项规划,把普惠性幼儿园建设纳入城乡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设施统一规划;继续实施市民生实事工程和学前教育行动计划,逐年安排建设一批公办幼儿园;充分利用各种闲置资源建设公办幼儿园,积极鼓励社会力量办园。

  在优化幼儿园办园结构方面,《方案》明确,要提高公办园占比,以县(市)区为单位制订公办学位扩充计划(2020年—2022年):每个县(市)区城区至少开办3所标准化政府办幼儿园;到2020年年底,每个乡镇至少办好1所标准化公办中心幼儿园,彻底消除公办中心幼儿园“空白”乡镇;到2022年年底,3万人口以上的乡镇至少办好2所公办中心幼儿园。此外,我市还将通过完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标准及管理办法、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实施阶梯性奖补等方式,引导支持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关于配建园治理,《方案》明确,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回收后,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不达标的县(市)区,要优先办成公办幼儿园;确需办成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不得收取租金。

  在健全经费投入长效机制方面,我市将不遗余力优化经费投入结构、健全成本分担机制。《方案》提出,要坚决落实幼儿园生均财政拨款标准和普惠性幼儿园补助标准,公办幼儿园生均经费不低于省定标准,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每生每年补助不低于500元,并实行动态调整机制;逐步完善与公益普惠方向和管理体制相适应的生均拨款、奖补、收费、资助一体化的学前教育经费投入机制;各县(市)区根据办园成本、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群众承受能力,合理确定、动态调整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每3年调整一次。

  在加强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方面,洛阳市将严格依标配备教职工,采取事业编制总量内合理调配、员额制管理、政府购买服务等途径,及时补充公办幼儿园教职工;依法保障教师地位和待遇,完善落实各类幼儿园教师社会保障机制和幼儿教师职称评聘标准;完善教师培训培养体系,把民办幼儿园教师培训纳入“国培”“省培”“市培”计划,各类幼儿园按照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教师培训经费;严格教师队伍管理,把师德建设作为评估办园质量的重要指标,对违反职业行为规范、影响恶劣者实行“一票否决”,终身不得从教。

  在规范民办幼儿园协调发展方面,洛阳市将积极实施分类管理,确保2022年年底前全部实行分类管理。针对无证办园现象,市教育局将建立工作台账,按照“准入一批、整改一批、整合一批、取缔一批”原则,做好无证园分类治理工作。此外,在提高幼儿园保教质量、完善监管体系等方面,《方案》也对具体措施、问责机制等进行了明确。

责任编辑:赵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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