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关于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的问题

河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henan.gov.cn 时间:2020-10-22 16:53 来源:河南省财政厅

详细信息

标题咨询:关于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的问题
提交日期2020-10-22
内容       领导,您好!我想咨询下关于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的问题,我的户籍所在地是周口,考试也是在周口考的,目前在上海工作,是否需要信息采集?信息采集中的工作单位是填写目前在职的工作单位吗?

受理回复

回复日期2020-10-22
回复单位河南省财政厅
回复内容

        网友,您好!来信已收悉。针对您提出的咨询问题,现答复如下: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的通知》要求,河南省行政区域内的会计人员需要进行信息采集,采集原则(一)在职的会计人员按工作单位所在县(区、市)进行采集;(二)不在职但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会计人员按实际居住地所在县(区、市)进行采集。

       根据您的情况,您本人既不在河南工作,又不在河南实际居住,不需要在河南进行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建议您咨询目前工作单位所在省(市、区)财政会计管理部门。

      感谢对河南财政的支持。

责任编辑:祝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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