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指导和规范各地林业部门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4号)要求,在认真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的前提下,积极推进今后生态廊道建设工作,统筹安排好造林绿化用地,科学规范开展通道绿化建设,我局组织起草了《关于生态廊道建设配置建议(征求意见稿)》,现广泛征求修改意见。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可于11月6日前将修改意见反馈至河南省林业局。
联系人:余刘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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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林业局
2020年10月22日
责任编辑:王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