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扎实做好“六稳”“六保” 推动财政资金聚力增效

河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henan.gov.cn 时间:2020-10-10 15:08 来源:安阳市人民政府

  今年1月至8月,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22.4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83.4亿元,其中,民生支出完成223.6亿元,有力地保障和改善了民生,有效促进了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今年年初以来,安阳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决策部署,抓细、抓实各项工作措施,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推动财政资金聚力增效,助力安阳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坚持“两手抓”

  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

  面对疫情影响,安阳市有效落实资金安排、库款调拨、医疗保障、经费补助、政府采购、金融支持等措施,为疫情防控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资金和制度保障。截至目前,全市累计下达疫情防控资金2.3亿元,申报重大公共卫生安全项目新开发银行贷款7382万元,拨付医疗保险基金1100万元、工伤保险基金850万元,确保安阳市群众不因担心费用问题而不敢就诊,确保了不因资金问题而影响医疗救治和疫情防控。为支持企业尽快复工复产复业,安阳市制定出台了《安阳市疫情期间中小企业房租减免实施细则》,为全市780家中小微企业减免房租1112万元;落实疫情防控重点企业专项再贷款财政贴息补助政策,支持12家企业申请再贷款2.6亿元,财政贴息370万元,助力企业纾困解难。

  强化“一盘棋”

  推动经济平稳运行

  面对严峻形势,全市财政部门在严格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基础上,不断完善综合治税长效机制,挖掘非税收入新的增长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累计增幅在6月底实现“由负转正”,收入实现均衡入库。1月至8月,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22.4亿元,同比增长7.8%,其中,税收收入完成85.7亿元,同比增长0.9%。财政支出保障有力,支出结构持续优化。1月至8月,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累计完成283.4亿元,其中,民生支出完成223.6亿元,同比增长1.2%,高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幅1.9个百分点,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8.9%,较上年同期提高了1.4个百分点。安阳市高度关注基层运转情况,坚持财力下移。1月至8月,市级财政下达县(市)区2020年转移支付103.6亿元,为县(市)区落实“三保”支出提供了有力支撑。

  为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安阳市坚定践行新发展理念,积极落实一系列政策,累计争取新增专项债券74.2亿元,支持殷墟遗址博物馆、老城区棚户区改造、滑县第三污水处理厂新建等重点项目建设,促进公益事业健康有序发展;减免企业税收8.8亿元,减免企业养老、失业、工伤等三项社保费5.8亿元,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筹措资金1亿元,保障建成区工业企业退城进园土地收储补偿资金需求,促进工业企业高质量发展;提前拨付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2763万元,加快制造业转型发展;筹集资金880万元,对国家级绿色工厂、绿色园区、制造业“双创”平台、省级质量标杆企业及市级研发平台进行奖励,促进服务企业快速发展;通过采取取消投标保证金、实行网上商城采购等措施,清除影响政府采购公平竞争的各种壁垒,提升市场主体的获得感。在2019年度全省营商环境评价中,安阳市“政府采购”指标总评位居全省该项指标第四位,得分位列全市20项一级指标第二位。

  为增强安阳市发展活力、动力,安阳市坚持以推动财政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主轴,调整完善市与县(市)区财政体制,印发《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完善市与县(市)区财政管理体制的通知》,进一步理顺财税关系,释放发展潜能,凝聚发展合力。此外,安阳市还建成网上非税收入平台、非税收入数据共享交换平台,7月17日开出全市第一张财政电子票据,真正实现了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确保“兜底线”

  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

  今年是脱贫攻坚的收官之年。安阳市财政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加强扶贫资金统筹使用,筹措资金6.6亿元,为871个扶贫项目建设提供资金保障;对照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逐项查找资金支付中存在的问题,建立督导台账,实行销号管理,以“绣花”功夫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安阳市在省财政厅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评价中被评为“优秀”等级,获得奖励资金3823万元。

  为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做好突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市财政局围绕民生大事、难事、急事,精准发力、补上短板,做好关键节点、困难人群基本生活保障,筹措就业补助资金2.2亿元、稳岗补贴2491万元,千方百计稳就业;投入资金1320万元,支持市本级义务教育阶段校舍维修改造;落实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资金2194万元、文体场馆免费开放资金3087万元,支持公共文化和群众体育事业发展;争取上级加大对我市企业养老保险基金转移力度,养老保险金实现十六连涨,21万余名企业退休人员受益;投入资金3.3亿元,保障疫情期间困难群体基本生活;落实妇女“两癌”筛查、新生儿产前“两筛”和消化道肿瘤、心血管高危人群筛查经费2355万元,护航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责任编辑:王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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