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关于2020年国庆假期3倍工资的问题

河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henan.gov.cn 时间:2020-09-21 16:00 来源: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详细信息

标题咨询:关于2020年国庆假期3倍工资的问题
提交日期2020-09-18
内容       尊敬的领导,您好!我想咨询下今年国庆假和中秋假重合,法定节假日3倍工资是3天还是4天?牵涉到员工福利,期盼您的回复。谢谢!

受理回复

回复日期2020-09-21
回复单位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回复内容

       网友您好,来信已收悉。请您关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微信公众号9月19日发布的公告通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就2020年国庆节、中秋节假期加班工资计算问题进行明确。

       10月1日至4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按不低于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报酬。

       10月5日至8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先安排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按不低于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报酬。

       在10月1日至8日期间,用人单位未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按原有工资计发方式处理。感谢来信,祝好!


责任编辑:祝萍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关闭当前页面】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