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全面推行“河长+检察长”制改革
新闻发布会

河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henan.gov.cn 时间:2020-09-15 09:46 来源:省政府新闻办

新闻发布会视频

  2020年9月15日15:30,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河南省全面推行’河长+检察长’制改革”新闻发布会。

  发布内容:介绍河南省全面推行“河长+检察长”制改革方案,并回答记者提问。

检察长河长

  发布人:

  李自民 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

  胡彦宏 省委改革办副主任

  任 强 省河长办副主任、省水利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主持人:

  平 萍 省委宣传部二级巡视员

平

  主持人 平萍

  女士们、先生们,新闻界的朋友们:

  大家下午好!欢迎出席河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

  2019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强调,要着力创新体制机制,完善河长制湖长制组织体系,加强流域内水生态环境保护修复联合防治、联合执法。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重要讲话精神,我省聚焦服务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国家战略,探索形成了“河长+检察长”这一重要制度创新,有力推动了黄河流域“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突出问题的解决。今年年初,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把全面推行“河长+检察长”制纳入2020年度重大改革事项,为了让大家更全面、更深入了解相关情况,今天,我们专门邀请到省委改革办、省检察院和省水利厅相关负责同志,向大家介绍我省全面推行“河长+检察长”制改革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首先,我介绍一下出席今天发布会的发布人,他们是:

  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李自民先生;

  省委改革办副主任胡彦宏先生;

  省河长办副主任,省水利厅党组成员、副厅长任强先生。

  首先,请胡彦宏先生介绍《河南省全面推行“河长+检察长”制改革方案》出台背景及主要内容。

胡

  胡彦宏

  各位记者朋友:

  大家下午好!

  我简要介绍一下《河南省全面推行“河长+检察长”制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改革方案》)出台的背景和主要内容。

  一、《改革方案》的出台背景

  保护黄河是事关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千秋大计。“河长+检察长”制是省检察院和省河长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国家战略探索形成的一项制度创新。在全省全面推行“河长+检察长”制,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统筹行政执法和司法监督各方力量,共同做好河湖生态保护工作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在我省的贯彻落实,有利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国家战略的实施,对推动我省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服务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起到了积极作用。

  2018年底以来,省检察院与黄河水利委员会、省河长办倡议发起、统筹协调、组织开展沿黄九省区“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在专项行动中,省检察院与省河长办通力协作,同向发力,一批难度较大、社会关注度较高的黄河流域“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同时探索形成了以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河湖治理协作联动为主要内容的“河长+检察长”制。

  “河长+检察长”制运行成效得到社会广泛关注,最高人民检察院、水利部和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给予充分肯定,中央电视台等多家主流新闻媒体予以正面报道。为了发挥“河长+检察长”制更大作用,今年初,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将全面推行“河长+检察长”制纳入2020年度重大改革事项,由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甘荣坤同志领衔推进。省委改革办、省检察院、省河长办经过多次研究论证,征求各方意见,几经修改完善,共同形成了《河南省全面推行“河长+检察长”制改革方案》。经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同意,今天予以公布。

  二、《改革方案》的主要内容

  《改革方案》由“河长+检察长”制的基本内涵和全面推行要求、工作原则、组织形式和工作职责、主要任务、运行机制、保障措施等六部分构成。重点内容有:

  一是明确全面推行要求。主要是在实施范围上铺开,由省内黄河流域向全省所有河湖全面推行;在协作机制上拓展,由过去主要是检察机关与河长办两家的协作,转变为在总河长统一领导下,检察机关加强与河长制全体成员单位全面协作;在跨区划办案上深化,进一步完善省内黄河流域环境资源刑事案件、公益诉讼起诉案件由铁路检察院、铁路法院集中管辖等相关配套制度。

  二是明确建立组织体系。主要是在省、市、县(市、区)成立“河长+检察长”制领导小组及联络办公室。组长由总河长或河长担任,检察长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发展和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公安、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农村、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应急管理、市场监督管理、林业、黄河河务局和检察院等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组成。

  三是明确主要工作任务。提出了检察机关与相关行政机关同向发力的要求和检察机关发挥职能作用,需要行政机关配合的内容。《改革方案》中明确,相关行政机关担负河湖治理主体责任,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责任,共同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检察机关对负有河湖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依法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行政机关应当按照检察建议认真自查、主动整改、按期完成、按时回复。对行政机关不回复检察建议、不依法履行职责、不充分履行职责的,检察机关要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行政公益诉讼时,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

  四是明确五项运行机制。主要是相关涉河湖治理行政机关和检察机关建立办案信息共享、问题线索移送、调查协作、检测鉴定技术支持、省内黄河流域环境资源跨区划案件集中管辖等五项机制。针对河湖管理保护工作中的突出问题,检察机关可以与河长办、成员单位每年共同研究选取一个或几个领域联合开展专项行动,形成执法、司法合力。在联合开展专项行动中,检察机关要严格遵守法律监督权边界,要重在督促相关行政机关依法、全面、充分履职,推动解决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问题,不能超越职权进行“联合行政执法”。

  谢谢大家!

  主持人 平萍

  谢谢胡主任。下面,请任强先生介绍我省探索实践“河长+检察长”制工作情况。

任

  任强

  各位记者朋友:

  大家好!下面,我介绍一下我省探索实践“河长+检察长”制相关工作情况。

  2018年,河南发起了“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创新探索出“河长+检察长”依法治河新模式,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省检察院、黄委会、河长办、黄河河务局密切协作、合力攻坚,沿黄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强力推动、扎实工作,有力有效推动了黄河“四乱”问题的解决。

  一、推行背景

  “河长+检察长”制公益诉讼助力河湖生态保护工作的机制创新,主要是基于:在思想上同源,河长制和检察公益诉讼都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强生态保护的顶层制度设计;在目标上同向。“清四乱”是目前河长制工作的第一抓手,生态保护是公益诉讼的重要内容。在工作上同力。充分发挥河长、检察长各自职能优势,行政执法与司法检察公益诉讼互促共进、协同发力,合力破解河湖生态治理难题。

  二、工作实践

  一是加强设计,完善机制。建立了河长办、检察机关协同决策机制,提高了工作效率,增强了工作合力;建立了日常联络常态长效机制,在黄河流域九省区率先派驻省河长办检察联络员,每周联合办公,开展业务交流,健全了公益诉讼联席会议、执法信息共享和案件线索移交等制度;建立了“共建清单、迅速交办、督促整改、共同验收”办案协作机制,及时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和困难,逐件“回头看”,确保每个问题整改到位;建立了环境资源跨区划案件集中管辖机制,与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省公安厅及时沟通,会签文件,将黄河干流河南段环境资源类提起公益诉讼案件,集中由铁路运输检察院管辖,指导铁路运输检察机关和地方检察机关协作配合,共同做好黄河干流河南段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工作。

  二是以点带面,梯次推进。按照“试点先行、典型引路、以点带面、点线面梯次推进”的工作思路,经沿黄市县河长办、河务部门排查梳理,省河长办、河南黄河河务局分析研判,首批选取7个典型历史积案移交检察机关,通过啃“硬骨头”,收到了“查处典型案例、破解一方难题”的良好效果。比如,郑州法利兰童话王国项目是省河长办第一批向省检察院移交的7个“四乱”问题之一,该项目先后受到9次行政处罚仍未停止施工作业,省检察院下达检察建议书后,市、区政府高度重视,加大清理整治力度,迅速彻底整改到位。而后省河长办又分两批向省检察院移交了259个“四乱”问题线索,截至2019年7月底,已基本整改到位。

  三是持续发力,深化成果。河南黄河滩区既是行洪通道,也是老百姓生产生活区域,历史情况复杂,治理任务艰巨,需要持续发力,久久为功。从2019年8月份,我省利用5个月时间,深入开展黄河“清四乱”工作,新排查出“四乱”问题158个,截至2019年底,已全部整改到位。2020年4月24日,省委书记、省第一总河长王国生,省长、总河长尹弘共同签发河南省第2号总河长令,决定开展黄河“清四乱”歼灭战,截至目前,累计新发现问题565个,已销号561个,销号率99.3%。

  三、工作成效

  “河长+检察长”取得了明显的生态成效、治理成效、社会成效。一是河畅。沿黄各地共清理违章建筑43.9万平方米,清理垃圾34.7万立方米,为我省黄河河道行洪安全提供了有力保障。二是水清。沿黄各地共清理畜禽养殖场648处,清理污染水域面积5.4万平方米,关停非法排污口77处,有效保障了黄河水质稳定达标。三是岸绿。沿黄各地积极开展生态廊道建设,黄河两岸建成了宽500米的绿化带,绿化程度不断加深,生态效果不断显现。四是景美。通过近年来的河道综合整治,黄河生态环境不断改善,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不断提升。

  这次在全省全面推广“河长+检察长”制,是在更高层次推动,更大范围推广,更宽领域拓展,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的重大举措,必将有效推动河长制从“有名有实”向“有力有为”转变,加快推进建设造福人民的幸福河。

  我就介绍这些,谢谢大家!

  主持人 平萍

  谢谢任厅长。下面,请李自民先生介绍河南检察机关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国家战略工作情况,同时发布检察机关办理黄河流域环境资源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李自

  李自民

  各位记者朋友:

  大家好!我谨代表省检察院对省委改革办、省河长办及各位媒体朋友一直以来对检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去年以来,我省检察机关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聚焦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国家战略,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在推进黄河流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主动担当,协调推动沿黄九省区开展“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2018年底,省检察院把握水利部开展河湖“四乱”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的契机,主动与黄委会、省河长办沟通对接,倡议沿黄九省区检察机关、河长办联合开展“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水利部和省委省政府的大力支持。最高人民检察院、水利部决定共同开展专项行动,成立由张雪樵副检察长、魏山忠副部长任组长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并将办公室设在河南省检察院和黄委会,具体承担专项行动日常协调组织工作。省检察院根据授权,积极作为。一是组织专项行动启动仪式。邀请九省区检察院、河长办主要负责人于2018年12月7日在郑州举行专项行动启动仪式,并发表了《郑州宣言》。二是在整个专项行动中,协助领导机关起草各种工作方案,牵头召开九省区推进会,组织九省区协同推动专项行动有力有效开展。三是与黄委会组织人员赴九省区进行实地调研督导,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四是及时总结推广工作经验,协助最高人民检察院、水利部召开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河南省检察院作为九省区检察机关唯一受邀单位介绍情况。经过九省区共同努力,黄河流域生态面貌得到初步改善。2019年10月,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栏目以《协同治理保护黄河》为题,对专项行动予以报道。

  二、强化办案,推动解决了一批危害黄河流域生态环境的“老大难”问题。在协调推动九省区专项行动的同时,省检察院指导全省市、县区检察机关,注重立足河南,强化办案,全面发挥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以扎实成效助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一是发挥刑事检察职能作用。一方面依法严厉打击破坏黄河流域环境资源犯罪,另一方面对公安机关和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开展刑事立案监督,防止发生有罪不究和以罚代刑等问题。2019年以来,我省黄河流域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277件402人,提起公诉723件1225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34件41人。二是强化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对负有河湖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受到侵害的,依法发出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履职尽责。2019年以来,我省检察机关共受理黄河流域公益诉讼问题线索886件,立案502件。其中,检察机关自行摸排问题线索417件,立案371件。新乡市一企业勾结有关人员向黄河主河道倾倒危险废液,性质恶劣,危害极大,群众反映强烈。检察机关在依法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的同时,同步依法开展行政公益诉讼,向相关职能部门发送检察建议,督促加强全方位、全流程监督,严防违规倾倒行为再次发生;依法开展民事公益诉讼,对造成的黄河生态损害,正在依程序追究生态损害赔偿责任。三是始终坚持效果导向。对检察建议落实情况进行件件“回头看”,紧盯有无表面整改虚假整改、有无整改不到位、有无问题反弹等问题,助推问题彻底整治到位。通过与相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的携手努力,一批历时已久、难度较大、社会关注的破坏黄河生态“老大难”问题得以解决。三门峡市某公司在黄河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违法修建鱼塘、楼房,占地达1400余亩。当地政府及相关监管单位发出整改通知书、处罚决定书等十余次,该公司没有作出有效整改。检察机关主动当好党委政府的法治助手,一方面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全面充分履职,另一方面多次走访企业,释法说理,并协调相关单位帮助解决企业合理诉求。最终,该公司消除抵触情绪,与当地政府共同拆除违建鱼塘79个、违建楼房3000余平方米。本案的成功办理,带动了周边30多个违建鱼塘拆除整改,共恢复湿地1700多亩,黄河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功能逐步恢复,周边水域又成为白天鹅回归越冬的栖息地。今天会上,我们发布八个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已经给各位媒体朋友,请予以关注。

  三、协同治理,为探索构建“河长+检察长”依法治河新模式贡献检察智慧。在积极参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与治理工作中,我省检察机关始终坚持“当好党委政府的法治助手”这一定位不动摇,准确把握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的最佳结合点,充分发挥河长、检察长各自职能优势,加强与黄委会、省河长办及河长制相关成员单位的沟通协作,在实践中探索形成了以建立协作联动机制、实现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有效衔接为主要内容的“河长+检察长”依法治河新模式。一是与省河长办协同建立常态长效机制。在黄河流域九省区率先派驻省河长办检察联络员,通过开展业务交流,健全公益诉讼联席会议、执法信息共享和案件线索移交等制度。去年,省河长办先后分三批向我们移交的266件黄河“四乱”问题线索,现已基本整治到位;今年又分三批移交203件问题线索,目前正在积极有序办理中。二是与河长制成员单位协同开展专项行动。我们先后与住建部门协同开展城市黑臭水体监督活动,与生态环境部门协同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监督活动,与自然资源部门协同开展露天矿山、绿色矿山、废弃矿山“三山”整治攻坚行动,不断增强执法、司法合力。三是与司法机关深入协作。我们在与黄委会、政府有关部门充分沟通、认真研究的基础上,与省高级法院、省公安厅会签文件,将黄河流域河南段环境资源类刑事案件和公益诉讼起诉案件,集中移送铁路运输法院、检察院管辖。建立黄河流域环境资源跨区划案件集中管辖机制,共同做好黄河流域河南段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工作,有利于合理配置司法资源、统一司法尺度,确保环境资源保护法律统一正确实施。

  “河长+检察长”制运行成效得到社会广泛关注和省委、最高人民检察院充分肯定。省委书记王国生在省委全会等多次会议上给予肯定;省人大常委会将其写入《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以地方立法形式予以明确。近日,省委深改委正式出台《河南省全面推行“河长+检察长”制改革方案》,这对我们既是鼓励,更是鞭策。

  下一步,全省检察机关将以落实全面推行“河长+检察长”制改革方案为重要抓手,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化办案,全面协作,完善机制,不断巩固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工作成果,全面加大全省河湖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治力度,扎扎实实推动“河长+检察长”制改革任务落实落地、见到实效,为我省全面建设平安河湖、健康河湖、美丽河湖、文脉河湖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谢谢大家!

  主持人 平萍

  谢谢李检察长。接下来是现场提问环节,欢迎各位记者朋友就本场新闻发布会的相关内容进行提问。按照惯例,提问前先通报一下所在的新闻机构。提问现在开始。

法制

  法制日报记者

  胡主任,您好!刚才您提到,推行“河长+检察长”制,是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国家战略实施的一项制度创新,意义十分重大。请问,方案出台后,河南将采确哪些举措,来确保改革方案落到实处、有效实施?谢谢。

  胡彦宏

  在全省全面推行“河长+检察长”制,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国家战略实施的重要举措。方案出台是基础,更重要的是抓好落实。为了确保“河长+检察长”制落地见效,我们制定了一系列保障措施,主要有:

  一是建立工作督察制度。对全省各级“河长+检察长”制方案出台、制度建立和运行效果等进行全面督导督察,了解掌握实际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纠偏、调整,做到持续改进、不断提升,确保改革任务不走偏、不走样。

  二是实行法治考核。省市县党委、政府加强对全面推行“河长+检察长”制工作的监督考核,将“河长+检察长”制建设、运行情况纳入当地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内容,考核结果作为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相关材料和运行数据由河长办、检察机关负责提供。

  三是提升队伍素质。检察机关和相关行政机关要强化自身学习,加强业务培训,不断提升各自履职能力,确保全省全面推行“河长+检察长”制的各项目标任务落地生根。

  谢谢!

河南日

  河南日报记者

  任厅长,您好!当前,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已深入人心,人民群众对河湖健康生命十分关注。请问,我省全面推行河长制以来,目前整体进展情况和成效如何?谢谢。

  任强

  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设计、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重大战略部署,是破解我国新老水问题、保障国家水安全的制度创新。核心是责任制,党政领导,河长负责;关键是问题导向,统筹力量,解决问题;任务是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执法监管等六项。

  2017年以来,河南省委省政府把河长制工作作为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来抓,深入推进河湖长制任务落实,集中解决了一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影响河湖健康生命的突出问题,全省河湖面貌持续向好。2019年我省息县河湖长制工作受到国务院督查激励。

  一是河长体系日益完善。省委书记担任第一总河长,省长担任总河长,省委、省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全部担任省级河长,各位省级河长带头巡河调研,解决问题,示范引领各级河长履职尽责。目前,我省流域面积30平方公里以上的1839条河流、8个自然湖泊和51个人工湖泊都已分级分段设立了河长湖长,同时将河、塘、沟、渠、堰、坝等小微水体全部纳入河湖长监管范围。

  二是清单式管理整治有力。对省级河长负责的河流实行问题、任务、责任“三个清单”管理模式,结合“一河一策”方案和现场明查暗访情况,由省级河长向市级河长交办“清单”,使河长责任更明确、目标更量化、任务更具体。2019年交办的2378个问题全部得到整改,今年又交办问题393个,已销号319个,销号率81%。今年,在市县也全面推行了“三个清单”管理模式,促进了河湖突出问题的解决。

  三是专项行动扎实有效。全面治乱,开展侵占河湖、破坏生态的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四乱”问题集中整治,2019年全省排查并整治“四乱”问题1980个,今年又已排查“四乱”问题2114个,已销号2067个,销号率97.8%。综合治砂,按照惩防并举、疏堵结合、标本兼治思路,综合整治河道采砂问题,坚决打击非法,规范合法,推广应用机制砂,目前全省河道采砂秩序总体平稳可控。

  四是推进机制不断健全。构建“智慧河湖”监控平台,打造天、空、地、人立体化监测网络,以信息化推进河湖管理现代化。推广“河长+”模式,全面推广“河长+检察长”“河长+警长”机制,借助司法力量推动“四乱”问题解决;建立“河长+巡河员、护河员、保洁员”三员制度,打通管护河湖“最后一公里”问题。强化督查考核,通过网上舆情、群众举报、暗查暗访等三种有效途径,发现收集河湖问题线索,逐项核查督办整改;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和“风向标”作用,传导压实责任。

  谢谢!

新华

  新华社河南分社记者

  李检察长,您好!这次《改革方案》出台后,检察机关将如何结合自身职能,在全面推行“河长+检察长”制改革中发挥更大作用,请您介绍一下?谢谢。

  李自民

  《改革方案》出台后,我们将着重在以下三个方面发挥检察职能,贡献检察力量。一是把准定位。在总河长的统一领导下,准确把握“当好党委政府的法治助手”这一职能定位,积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协助河长破解河湖治理难题,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切实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二是强化办案。把“河长+检察长”制的各项要求落实到具体办案中,依法全面履职,统筹运用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作用,通过办理一批有影响的典型案例,教育、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河湖生态保护工作。三是深化协作。始终秉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在保持与河长办良性协作的基础上,不断加强与河长制全体成员单位的全面协作,做到协同联动,合力攻坚,为我省河湖生态保护与治理工作凝聚力量。

  我就介绍这些,谢谢!

  主持人 平萍

  感谢记者朋友们的积极提问和几位发布人的详实回答!今天的现场提问环节就到这里,如果记者朋友们还有其他关心关注的问题需要了解,可以在发布会结束后,与相关单位联系,进行深入采访。

  媒体朋友们,河湖生态环境保护是一项关系民生的重要工作,人民群众非常期待,社会各界高度关注。我们推行“河长+检察长”制改革,是开展河湖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司法协作的生动实践,也是提升河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的有力举措,对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高水平保护具有积极意义。希望各级各类媒体加强典型案例宣传,深入释疑解惑,主动引导舆论,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参与河湖生态环境管理保护,把黄河母亲河建成造福人民的幸福河的良好氛围!

  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各位发布人!谢谢记者朋友们!再见!

责任编辑:银新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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