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处罚5万元
10月1日起洛阳禁止利用船舶从事水上餐饮

河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henan.gov.cn 时间:2020-09-09 16:47 来源:洛阳市人民政府

  日前,洛阳市公布了《洛阳市城市河渠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明确了洛阳市城市河渠实行分级管理制度,规定了在城市河渠管理范围内所禁止的行为。该《条例》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

  近年,洛阳围绕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修复、水环境治理、水岸线管护等主要任务,通过河渠综合治理和景观水系修建,使得市区段的河渠总长度超过400公里,形成景观水面3万余亩。

  了解到,城市河渠包括城市规划区内的渠道、水库、塘坝等工程设施和水体,种类较多且不易规范,为了规范本条例的调整对象,增加法规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条例》在第二条单设一款,对城市河渠名录作出规定,即“城市河渠名录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自然资源和规划等部门编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公布的城市河渠名录应当明确河渠名称、位置、类型、范围、面积、主要功能等内容”。

  洛阳自古就是与水结缘的城市,《条例》指出,城市河渠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应当与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相结合,与城市整体环境相协调。“近年,我市的城市河渠建设与古都文化紧密结合。”市河渠管理处处长娄卫平说,应天门中州渠南移工程就是为保护隋唐洛阳城宫城南城墙遗址而实施的。位于瀍河入洛河口的朱樱塔等建筑,均依据古籍描述打造,为的是还原洛阳八小景之一“瀍壑朱樱”。

  《条例》明确,城市河渠建设治理应当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合理布设生态绿化、人文景观、休闲步道、文体娱乐等设施。娄卫平表示,我市着力打造生态优美幸福“乐道”,今年,市区“乐道”将增加30公里,其中,洛河“乐道”将增加18公里,伊河“乐道”将增加12公里。

  今年,市河渠管理处已在洛河市区段设置了400余块禁止垂钓、游泳、烧烤的警示牌,这些警示牌经常遭到人为涂改和偷盗。《条例》规定,在城市河渠管理范围内,禁止损毁、涂改或者擅自移动边界标识和警示标志。违反此规定者,不仅要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而且要被以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条例》还规定,在城市河渠管理范围内,禁止利用船舶、船坞等水上设施侵占水域,从事餐饮、住宿、休闲娱乐等经营性活动或者其他影响河渠功能的活动。违反该项规定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禁止非法采挖河道砂石,利用涉河建设工程、城市河渠治理工程、清淤疏浚等活动采挖河道砂石谋取非法利益。违反该项规定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至2倍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违法所得2至3倍的罚款,并可处没收非法采砂作业设施设备。

责任编辑:赵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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