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加强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
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

河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henan.gov.cn 时间:2020-08-04 17:50 来源:河南政府网

  日前,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加强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切实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作用,缓解小微企业和“三农”等普惠领域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意见》提出,加强市、县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建设。建立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名录管理制度,按照“减量提质”要求推进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资源整合。市、县级政府原则上只保留1家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对资不抵债、失去功能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妥善化解风险。省再担保机构对市、县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择优给予股权投资支持。2021年市、县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注册资本分别达到3亿元以上和1亿元以上,2022年分别达到5亿元以上和2亿元以上。

  做优省直专业性融资担保机构。省直有关部门要支持所属专业性融资担保机构围绕创新创业、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领域开展区域性、特色化、专业化经营,与保险公司开展“担保+保险+险资直投”等创新合作,探索投担业务联动机制,为企业发展提供多元化金融服务。支持省直专业性融资担保机构引进战略投资者,实施跨行业、跨区域、跨所有制兼并重组。

  充分发挥省再担保机构作用。《意见》指出,中原再担保集团要加强再担保能力建设,发挥龙头引领作用,积极争取与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开展投资合作,为融资担保机构提供以再担保业务为主业的增信分险服务。2020年中原再担保集团注册资本达到100亿元,再担保业务规模达到注册资本的80%以上,对市、县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再担保覆盖率达到80%以上;2025年形成覆盖全省融资担保机构的再担保体系。

  同时,提升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能力。省农业信贷担保公司要不断扩大和提高农业信贷担保业务规模和服务质量,2020年担保业务规模达到注册资本的2倍以上,2022年基本形成以公司总部、区域办事处、县级服务中心、乡镇工作站为架构,以信息化为支撑、覆盖全省的农业信贷担保服务网络。

  《意见》强调,各地要建立对本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资本金的持续补充机制,统筹整合现有财政资金或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每年在财政预算中安排一定数额的专项资金。建立完善联审服务机制,继续做好中央财政对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奖补政策的落实工作。(文/王靖)

责任编辑:李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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