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影响营商环境执法司法突出问题
集中专项整治工作新闻发布会

河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henan.gov.cn 时间:2020-07-31 15:08 来源:省政府新闻办

新闻发布会视频

  2020年7月31日15:30,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河南省影响营商环境执法司法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工作”新闻发布会。

  发布内容:介绍影响河南省营商环境执法司法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工作的相关情况。

  发布人:

  李玉杰 省委政法委副书记

  王韶华 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

  田效录 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郭   渊 省公安厅二级警务专员

  王海云 省司法厅副厅长

  主持人:

  常轶旸 省委宣传部新闻发布办公室主任

河南省影响营商环境执法司法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工作新闻发布会

  主持人 常轶旸

  女士们、先生们,媒体朋友们:

  大家下午好!欢迎出席河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

  今年以来,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经济社会发展面临前所未有的严峻挑战,很多市场主体也面临前所未有的压力。在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要求下,通过优化营商环境为各类市场主体创造有利条件,是稳住经济基本盘的重要抓手。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强调要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大决策部署,省委政法委决定在全省开展影响营商环境执法司法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为了让大家更深入地了解这项工作,今天,我们专门邀请到省委政法委、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有关负责同志,重点发布集中专项整治工作相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朋友关心的问题。

  首先,我介绍一下出席今天发布会的发布人:

  省委政法委副书记李玉杰先生;

  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韶华先生;

  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田效录先生;

  省公安厅二级警务专员郭渊先生;

  省司法厅副厅长王海云女士。

  首先,请李玉杰先生发布集中专项整治工作总体情况。

李

  李玉杰

  女士们、先生们,新闻界的朋友们:

  下面,我简要介绍一下全省开展影响营商环境执法司法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工作的总体情况。

  为贯彻落实省委十届十一次全会精神,按照《河南省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若干政策措施》部署要求,7月11日,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甘荣坤主持召开省委政法委员会全体会议,决定从7月份开始到今年年底,在全省开展影响营商环境执法司法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为扎实推进专项整治工作,省委政法委制定下发实施方案,并召开全省三级党委政法委、政法单位电视电话会议进行动员部署。

  开展影响营商环境执法司法突出问题集中整治,是全省政法机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决策部署,着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法治具有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作用,法治化环境是最重要的营商环境。习近平总书记在7月21日召开的企业家座谈会上强调,要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实施好民法典和相关法律法规,完善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的法治环境,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中央政法委最近出台的《关于依法保障和服务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运用好执法司法政策,以稳市场主体推动做好“六稳”“六保”工作。政法机关作为执法司法机关,是法治建设的重要力量,执法司法活动与建设法治化环境密切相关,政法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司法,就是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具体体现。

  近年来,我省法治建设力度不断加大,效果明显,法治化营商环境也不断优化,执法司法质效不断提升,但我省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方面还存在差距和问题,对标世界银行营商环境指标评价体系,我省一些主要指标与国内一些先进省份差距较大,执法司法工作中的一些突出问题亟待解决。比如,涉企窗口服务不优,服务承诺落实不到位,“互联网+政法”作用发挥不充分;对侵犯企业知识产权、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破坏生产经营等侵害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打击不够有力,损害企业合法权益;涉企案件执法司法行为不规范、质效不高;对执法司法问题监督不到位;个别政法干警违纪违法问题也时有发生。这些问题影响了执法司法质效,影响了公平正义,影响了政法机关的公信力,损害了营商环境,需要切实推动解决。

  这次集中专项整治紧紧围绕优化法治营商环境这一总体目标,聚焦影响营商环境尤其是企业反映的执法司法突出问题,与推进法治建设、深化改革创新、建强政法队伍结合起来,纠建并举、标本兼治,推动工作作风实现新转变、执法司法质效新提升、法治环境实现新改观。各地各单位通过召开座谈会、走访企业等形式,认真听取工商联、商会、企业负责人等各方面的意见建议;设立电话、开通网络平台、接受来信来访,受理群众反映的问题;对全省各级政法机关办理的涉营商环境刑事、行政、民商事及执行案件进行全面梳理,排查存在的执法司法问题;对标对表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认真查摆问题短板。对排查出的问题和案件,建立台账,逐项进行纠正整改。同时着眼长效常治,找准发生问题症结和深层次原因,健全完善执法司法制度机制。对集中专项整治情况,省委政法委和省政法单位将组织进行检查评估,检查评估情况纳入年终平安建设考评。

  这次集中专项整治不分阶段,查摆整改问题压茬推进,统筹兼顾政法工作重点任务和常态化疫情防控,结合正在开展的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试点工作,统筹谋划,科学安排,确保实效。省委政法委成立集中整治办公室加强组织实施和督导推动。各省辖市党委政法委和省政法各单位成立相应的工作专班,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建立案件台账、问题台账,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各项任务全面落地见效。

  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化营商环境,是全省政法机关的职责和使命。各级政法机关将以这次集中专项整治为契机,加强问题查摆整改,强化执法司法质效整体提升,为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优化营商环境贡献政法力量!

  省委政法委集中专项整治办的邮政信箱是:郑州市金水区金水路17号省委政法委影响营商环境执法司法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办公室;电子邮箱是:jzzxzzbgs@163.com(集中专项整治办公室首字母小写)。

  我就介绍这些,谢谢大家!

  主持人 常轶旸

  谢谢。下面,请王韶华先生介绍全省法院系统开展集中专项整治有关情况。

王

  王韶华

  各位记者朋友:

  大家下午好!针对此次集中整治实施方案中五个方面的整治重点,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抓好落实:

  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开展集中整治的重要意义。法治环境是营商环境的基础和重要保障,据相关测算,法律要素在世界银行评价指标体系中占比达三分之二左右,法治环境的优劣,直接影响营商环境评价结果,直接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质量和水平。开展严重影响营商环境执法司法突出问题集中整治,是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决策部署,服务“六稳”“六保”任务的具体行动,是补齐河南营商环境短板的有效途径,是解决法院自身存在问题的良好契机。我们将站在讲政治的高度看待集中整治工作,充分认识开展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积极主动作为,努力为优化我省营商环境贡献力量。

  二是进一步坚持问题导向,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措施。针对涉企窗口服务不优问题,进一步加强一站式服务中心建设,优化涉诉企业“用户体验”,真正让数据跑起来、让当事人少跑腿;进一步健全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加大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应用力度,健全与工商联等组织的联动调解机制,提高多元化解实效;进一步加强对诉讼服务窗口受理人员的教育培训,引导秉持热情大方、文明礼貌、服务周到的理念,切实让涉诉企业主感受到司法温度。针对损害企业合法权益问题,引导广大法官进一步牢固树立谦抑审慎善意文明规范的司法理念,依法平等全面保护中小企业产权及合法权益;严格遵循罪刑法定、疑罪从无原则,正确区分把握罪与非罪的界限,对中小微企业主犯有轻微犯罪的、羁押时间较长的、对企业正常经营影响较大等情形的,可依法定条件、法定程序变更强制措施,能免刑则免刑,能缓刑则缓刑,依法保护企业家人身自由和企业正常经营;审慎适用查封、扣押、冻结、划拨等民事强制措施,尽可能采取不影响企业生产经营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司法办案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注重保护涉案企业及企业家声誉,慎重选择办案方式和时机,防止机械司法、就案办案,最大限度保护涉案企业及企业家合法权益。针对执法司法不规范、质效不高问题,进一步优化与办理破产、执行合同相关的诉讼服务和程序保障,研究制定法院系统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切实提升破产及民商事案件审判执行质效;进一步加强对行政协议、行政允诺、行政许可等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监督行政机关严格履约,切实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深入开展涉党政机关执行清积专项行动,促进党政机关带头履行生效判决;大力推进执行行为规范化,综合采取多种手段整治消极执行、拖延执行、选择性执行、不规范执行甚至是乱执行;推动将“切实解决执行难”纳入市域治理现代化体系,构建执行协作联动、失信联合惩戒一体化、常态化机制,助力营造诚实守信的营商环境。针对执法司法监督不力问题,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完善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继续加大甄别纠正涉及民营企业和企业家的冤错案件工作力度,对于涉企业家产权申诉案件,加大审查力度,逐一进行甄别,依法纠正错案并予以赔偿;聚焦司法不公、司法不廉、作风不良的关键环节,推动监督工作和信息化建设深度融合,加强对合议庭和主审法官行使权力的动态监督,促进法官严格规范办案。针对政法干警违纪违法问题,围绕政法队伍“四化”建设目标,紧密结合正在开展的“三个规定”专题学习活动和即将开展的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重点从提高思想认识、转变司法理念、改进工作作风、规范办案方式、加强教育管理等方面发力,全面提升综合素质和能力水平,确保公正文明司法;建立健全涉民营企业错案责任追究机制,对在案件审理中不作为、乱作为,未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或存在违法审判情形,导致冤错案件发生的,依法依纪严肃问责追责。

  三是进一步狠抓工作落实,建立健全突出问题集中整治长效机制。加大对涉企刑事、民商事、行政、执行及信访案件的排查、评查力度,对梳理出的问题和排查出的案件,列出清单、形成台账,制定具体整改方案,明确整改任务、整改措施、整改期限和整改责任人,同时以典型案例促进“以案促改”,形成长效机制,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坚持全省法院工作“一盘棋”,建立上下联动机制,进一步强化数据思维,注重运用司法大数据,深入分析研判整体工作情况,确保三级法院统一发力、一体推进,彻底打通“堵点”,解决“难点”,消除“痛点”;加强案例指导,统一涉企案件的裁判尺度,持续发布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典型案例,为全省法院审理相关案件提供指引和参考;建立健全涉企工作会商机制,及时回应民营企业司法诉求,分析研判企业经营治理突出问题,提出防范法律风险的建议;开辟民营企业维权“绿色通道”,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和电子邮箱,畅通民营企业反映问题、表达诉求的规范化渠道,为民营企业提供便捷高效的“一站式”司法服务。

  我们的举报投诉电话是:0371-61620122;举报投诉的电子邮箱是:hngyyshj@163.com(“河南高院营商环境”8个首字母);群众来信请寄: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监察局。谢谢大家!

  主持人 常轶旸

  谢谢。下面,请田效录先生介绍全省检察系统开展集中专项整治有关情况。

田

  田效录

  各位记者朋友:

  大家好!欢迎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检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近年来,省检察院推动树立“企业为王、精准服务、效果至上”理念,坚持依法精准服务、平等全面服务、理性规范服务、常态长效服务、亲清共赢服务,在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发展上采取了一些措施,取得了一些成效。省检察院在出台多个指导性文件的基础上,坚持专项带动,重点攻坚。先后部署开展了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发展六个业务专项、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复工复产五个专项活动,办理了一批典型案件,督促解决了一批影响民营企业发展的难题。但我们也深知工作中还有许多不足,全省检察机关将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自觉性,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影响营商环境执法司法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动员部署会议精神,按照省委政法委《集中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安排部署,立足职能、注重效果,扎实开展好集中专项整治工作,努力为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作出检察贡献。

  一是坚持问题导向,增强集中专项整治针对性。紧盯实施方案中明确的整治重点,特别是其中与检察职能履行关系密切的突出问题,以钉钉子精神抓住不放、持续整治,全面清剿顽瘴痼疾。继续完善检察长联系企业制度、开展检察官进民企走访活动,面对面了解企业家创业的艰辛艰难,了解企业所需所盼,更加注重工作的方式方法和综合效果。注重运用司法大数据分析研究涉及企业案件的特点,针对共性法律问题,及时向工商联、相关部门提出检察建议。

  二是立足四大检察,增强集中专项整治全面性。坚持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四轮驱动”、共同发力。刑事检察重点打击侵犯企业知识产权、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破坏生产经营等侵害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犯罪案件,认真贯彻落实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联合印发的《关于办理合同诈骗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座谈会纪要》等相关文件精神,切实提升办案质量。民事检察注重精准监督,重点整治虚假诉讼,依法保护企业产权。行政检察重点办理涉企生效行政判决、裁定申诉案件,开展涉企行政纠纷化解,努力实现案结事了政和。公益诉讼检察通过办理案件,引导企业转型升级、绿色发展。全面加强各项诉讼监督工作。

  三是改进方式方法,增强集中专项整治实效性。坚持打击犯罪与帮扶止损并重,既依法追究犯罪人的刑事责任,又坚持宽严相济、区别对待,更加注重综合效果。全面准确把握办理企业人员涉嫌相关犯罪案件法律政策,强化三个效果相统一的办案理念,严格坚持主客观相一致原则,严格区分罪与非罪界限,严格把握企业人员涉嫌相关犯罪案件入罪门槛。对涉案企业,慎用查封、扣押、冻结措施,最大程度防止给企业生产经营带来负面影响。坚持少捕慎诉原则,积极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符合从宽处理条件的以更大的幅度依法从宽,能不判实刑的就提出适用缓刑建议。对涉案企业有关人员,慎用羁押性强制措施,已经在押的认真负责地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如果不是确有羁押必要,可以建议变更强制措施,为企业生产经营创造有利条件。

  四是注重搞好结合,增强集中专项整治统筹性。开展集中专项整治与落实最高检服务保障“六稳”“六保”11条意见、与最高检部署的涉非公经济控告申诉案件清理等涉企服务保障专项活动、省检察院去年以来先后部署的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发展六个业务专项、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复工复产五个专项活动紧密结合、一体推进,特别是已经取得初步成效的涉企犯罪案件“挂案”清理、涉企立案监督等专项,我们要在巩固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提升,形成专项带动、整体推进的格局。围绕集中专项整治开动脑筋、强化措施、紧盯不放,下大气力办出一批有影响、效果好的案件,既依法保障企业权益,又促进守法合规经营,切实增强企业获得感,努力为“留得青山、赢得未来”贡献检察力量。

  五是加强协作配合,增强集中专项整治系统性。政法机关各个诉讼环节都与企业保护紧密联系,省检察院在服务保障企业发展方面一直注重与其他政法机关密切配合。近两年,省法检两院共同组织召开座谈会研究出台30条意见、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涉民营企业司法保护典型案例,社会各界给予积极评价。目前,就涉企犯罪“挂案”清理工作,省法院、省检察院与省公安厅正在研究会签《关于建立长效机制持续规范司法行为有效清理防范“挂案”切实保障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意见》,推动平等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制度化、常态化。下一步开展集中专项整治过程中,全省检察机关将进一步加强与其他政法机关的沟通联系,特别是对涉及多部门的突出共性问题以及重大复杂案件、存在较大认识分歧案件,强化研究会商、共同论证把关、形成整治合力。

  集中专项整治工作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省政法机关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我们将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真抓真整、严抓严整、常抓常整,确保圆满完成各项整治任务,为我省检察工作创新发展提供有力保障,为奋力谱写新时代中原更加出彩的绚丽篇章作出更大贡献。

  下面,我公布一下省检察院接受群众反映的渠道:群众来信热线电话是12309,电子邮箱是hnsjcy12309@163.com,信箱是郑州市金水区郑汴路134号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欢迎大家及时向我们反映问题。谢谢!

  主持人 常轶旸

  谢谢。下面,请郭渊先生介绍全省公安系统开展集中专项整治有关情况。

郭

  郭渊

  新闻界的朋友们:

  为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充分发挥公安职能作用,全力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全省公安机关严格按照省委政法委开展的“影响营商环境执法司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部署,坚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责任,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为全力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保好驾、护好航。

  为确保集中整治有序进行、取得实效,省公安厅和各级公安机关均成立了主要领导任组长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并坚持依法保护、平等保护、全面保护的原则,聚焦影响营商环境,尤其是企业反映的执法突出问题组织开展“六类专项整治”,以确保实现“三个坚决防止 三个全面提升”。“六类专项整治”:一是开展涉企窗口服务不优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服务承诺不落实,窗口形象和服务意识差,“互联网+公安”服务效率不高,与“黑中介”勾结输送利益;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及企业求人多、办事难等问题。二是开展损害企业合法权益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对侵犯企业知识产权、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破坏生产经营等侵害市场主体合法权益违法犯罪行为打击不力问题以及刑事执法介入经济纠纷,滥用刑事强制措施,超范围查封、扣押、冻结企业财产,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损害企业合法权益等问题。三是开展执法不规范、质效不高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虚假诉讼案件办理不规范;涉企案件久拖不结,冤错案件有错不纠;选择性执法、片面执法、逐利执法;因“问题楼盘”引发的涉企案件办理不及时、不公正、效果不好等问题。四是开展执法监督不力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机制不健全、力量薄弱、工作不规范、监督措施不力导致行政行为不规范、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五是开展公安民警违纪违法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公安民警知法犯法、违法执法、粗暴执法、损害执法权威;违反“三个规定”,违规插手干预办案;徇私枉法、以权谋私,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等问题。六是开展影响营商环境的黑恶犯罪专项打击整治行动。紧密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将打击重点对准恶意阻工、强揽工程、强迫交易、暴力讨债、寻衅滋事等影响重点项目建设和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行霸”“业霸”“套路贷”等黑恶犯罪。

  通过开展上述专项整治,实现“三个坚决防止”:即坚决防止发生以刑事执法介入经济纠纷,对企业经营者以及高管滥用刑事强制措施影响企业正常经营,损害企业合法利益等情形;坚决防止发生对侵犯企业知识产权、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破坏生产经营等侵害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打击不力等情形;坚决防止发生对涉企案件滥用查封、扣押、冻结等刑事强制措施,影响企业合法经营等情形。实现“三个全面提升”:即全面提升公安机关服务企业能力水平。针对企业进一步深化“放管服”工作,强化警企合作,为本地企业提供精准指导、法律保障、便捷服务。全面提升公安机关打击犯罪能力水平。快侦快破大案要案,彻底摧毁犯罪团伙,全力净化营商环境。全面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以“三查一治”(执法巡查、信访核查、个案评查、专项整治)为手段,以刀刃向内、刮骨疗毒的勇气,坚决遏制办理关系案、人情案、片面执法或选择性执法等严重影响营商环境的行为。

  同时,根据工作需要,为切实加强社会监督、媒体监督、群众监督,提升工作实效,省公安厅设置了专项整治活动的举报电话:0371-65882201;互联网举报邮箱:jzzdzfjd@163.com(经侦总队执法监督首字母,163的邮箱);举报信箱:河南省公安厅经济犯罪侦查总队。在这里也欢迎广大媒体朋友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谢谢大家!

  主持人 常轶旸

  谢谢。下面,请王海云女士介绍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开展集中专项整治有关情况。

运

  王海云

  全省影响营商环境执法司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动员部署会后,省司法厅按照会议的安排部署,立即进行传达学习,特别是深入学习了荣坤书记在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迅速在全省司法行政系统组织开展影响营商环境执法司法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借此机会,我向大家介绍一下省司法厅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的具体举措。

  一、成立工作专班。为加强对集中整治工作的统一领导,省司法厅成立了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开展影响营商环境执法司法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省司法厅党委书记陈红瑜同志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厅法治调研督察处,负责集中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指导、落实督办和总结评估等相关工作。为推动全系统集中整治工作扎实开展,我们实行领导分包督办制度,每位厅级干部联系一个省辖市,督办当地司法行政机关的集中整治工作。同时要求,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建立专项整治组织机构,明确任务、压实责任,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扎实推进。

  二、制定实施方案。在查摆梳理问题的基础上,我们制定了《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开展影响营商环境执法司法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实施方案》,明确了集中整治工作的总体要求、整治重点、主要措施和组织实施,对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扎实开展营商环境执法司法突出问题集中整治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要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统筹兼顾司法行政重点工作任务和常态化疫情防控,结合正在开展的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试点工作,科学安排集中整治各项工作,做到有机衔接、相互促进,实现上下联动、同频共振、整体推进。

  三、查摆梳理突出问题。按照《中共河南省委政法委员会关于开展影响营商环境执法司法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实施方案》要求,我们对照本次集中整治重点以及社会反映强烈、严重影响营商环境的执法司法突出问题,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查摆司法行政工作中严重影响营商环境的突出问题,针对服务质量不优、执法司法不规范质效不高、执法司法监督不力、司法行政干警及律师违纪违法等,梳理出4大类15项具体问题,为开展集中整治工作提供精准靶向。

  四、强力推进落实。省司法厅党委把开展集中整治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狠抓推动落实,确保集中整治不偏、不空、不虚,取得扎实成效。一是坚持开门查摆。省司法厅通过召开座谈会、实地走访、设立举报箱、公布投诉举报电话等方式,广泛征集问题,并以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和申诉、控告案件为重点,集中对近五年司法行政机关已办结和正在办理的营商环境案件进行全面梳理,逐个排查存在的执法司法问题,列出清单,形成问题台账。二是坚持边查边改。对梳理出的问题和查摆出的问题,梳理定项、按项分类,制定具体整改方案,列出时间表、路线图,集中精力,狠抓整改,确保查准查实、整改到位。三是坚持标本兼治。既抓突出问题的集中整治,更深挖产生问题的深层原因,注重在制度机制建设上下功夫,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确保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纳入规范化、法治化轨道。四是强化督查问责。对行政执法监督、法律服务过程中,发生影响营商环境的案件,从严查处。对问题频发、整改不力的部门和单位,实行“一案双查”“一问三责”,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对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徇私枉法、以权谋财,办理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等执法司法腐败问题,及时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同时,我们也诚心邀请新闻媒体、社会各界加强对全省司法行政机关影响营商环境执法司法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的关注和监督,全省司法行政机关将在省委、省政府和省委政法委的正确领导下,进一步统一思想、坚定信心、主动作为,全力以赴推进影响营商环境执法司法突出问题集中整治,为营造稳定、公开、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谱写新时代中原更加出彩的绚丽篇章作出我们新的更大贡献。

  最后,向社会各界公布省司法厅此次活动的举报电话和邮箱,举报电话:0371-65509225;举报邮箱:dydcc806@163.com;通讯邮箱:郑州市经四路八号,河南省司法厅影响营商环境执法司法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办公室(邮编:450003)。

  谢谢大家!

  主持人 常轶旸

  谢谢。接下来是现场提问环节,欢迎记者朋友就本场新闻发布会的相关内容进行提问。按照惯例,提问前请先通报所在的媒体机构,提问现在开始。

第一

  新华社河南分社记者

  王院长,您好。营商环境评价中由法院牵头负责的指标主要是“办理破产”“执行合同”“保护中小投资者”,社会各界对法院系统开展营商环境突出问题集中整治也十分关注。请问我们在围绕“执行合同”指标,进一步提升审判执行质效方面准备采取哪些具体措施?谢谢。

  王韶华

  谢谢你的提问。民商事案件被称为市场的“晴雨表”,民商事案件审判质效的高低直接关系到市场主体的投资信心和预期,进而影响地区营商环境。该项指标主要考察解决商业纠纷的耗时、成本和司法程序质量,即商事纠纷从法院立案到执行终结的平均用时及成本。2018年以来,全省法院在受案数量持续增长的态势下,商事案件审理、执行环节平均用时逐年缩短,审判执行质效指标稳中有升。

  下一步,我们将重点采取以下具体措施,持续提升审判执行质效:一是进一步简化商事案件办理程序。深化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进一步探索建立信息化自动识别分案系统,加强司法确认程序、小额诉讼程序、简易程序、普通程序等有机衔接,切实提升民商事案件审判执行质效;二是进一步加强诉讼案件全流程管理。对诉讼全流程精细化管理,有效压缩立案审查、诉调对接、和解调解、委托司法鉴定、审计、评估等中介行为的办理时间和各环节周转时间;严格规范卷宗移送的期限和流程,全面提高案卷移送工作效率;严格控制案件审理执行期限,严格审限变更审批程序,加强程序性事项审批,坚决杜绝随意延长审限、扣除审限的现象,杜绝案件不符合结案标准而随意报结的现象;三是建立民商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进一步完善和解、调解、仲裁、公正、行政裁决、行政复议与诉讼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推动诉调对接平台与银行、证券、期货、知识产权、民商事调解组织等相关平台的对接,落实委派调解、委托调解制度,提高商事纠纷司法审判和执行效率;四是持续加大执行工作力度。进一步推进执行工作信息化建设,由立案庭统一立案分案,提升执行案件流程管理智能化水平,强化执行流程的六大刚性约束,进一步缩短案件执行周期;进一步完善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机制,探索推行分段式执行、团队化办案、集约化管理,切实提高执行办案效率;进一步规范终本、终结案件管理,定期开展案件评查,结果纳入年度执行质效考核,切实提高执行办案质量;五是进一步提升信息化应用水平。完善网上立案、网上庭审、电子送达等平台建设,促进语音识别、远程视频、智能辅助、电子卷宗等科技手段的深度应用,切实降低经司法程序执行合同案件的时间和成本。

  总之,我们将以此次集中整治为动力,持续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企业家座谈会讲话精神,落实省委十届十一次全会精神,围绕中央、省委决策部署,紧盯“办理破产”“执行合同”“保护中小投资者”三大项指标,找准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短板,坚持刀刃向内,敢于刮骨疗毒,实现整治顽瘴痼疾、提升审判质效目标,努力为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河南高质量发展贡献法院力量!谢谢。

男

  法制日报记者

  田检察长,您好。刚才您提到河南检察机关近年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采取了不少措施,取得了一些成效。那么,能否介绍一下我们在推动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方面的具体做法?谢谢。

  田效录

  近年来,全省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助推我省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改善。在政策保障上,2018年省法检两院联合出台《关于充分发挥司法职能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的30条意见》,为司法机关服务保障民企提出政策要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省检察院主动谋划采取针对措施,制定《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积极服务保障企业复工复产的八条意见》,为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贡献检察力量;近日,又联合省工商联出台《关于健全联络机制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十条意见》,更好保障各项服务措施落实落细。在重点攻坚上,2019年4月,针对民营企业反映最突出的六个方面司法需求,省检察院在全省部署开展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发展六个业务专项,即民营企业涉嫌犯罪案件“挂案”专项清理活动、侵犯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依法打击侵犯民营企业合法权益黑恶势力犯罪专项活动、依法打击侵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职务犯罪专项活动、涉民营企业民事案件监督专项活动、涉民营企业行政审判和执行监督专项活动,经过一年的努力已取得阶段性成效。今年又在全省部署开展服务保障企业复工复产五个专项活动,即严惩制售假冒伪劣防疫物资犯罪专项活动、严惩妨碍企业生产经营犯罪专项活动、宽严相济办理企业人员涉嫌相关犯罪案件专项活动、涉疫情防控和企业生产经营民事诉讼专项监督活动、野生动物保护领域专项监督活动。各个专项活动均取得一定效果,其中办理侵犯企业合法经营的黑恶势力犯罪案件80件;办理制售假冒伪劣防疫物资犯罪案件158件;办理企业人员涉嫌相关犯罪案件中,不捕134人,不捕率30.3%,高于总体不捕率6个百分点,不诉119人,不诉率为11.1%,高于总体不诉率2.5个百分点。特别是在民营企业涉嫌犯罪案件“挂案”清理专项活动中,已经有123件“挂案”清理到位,我省的做法受到省领导和各方面的高度肯定。在服务措施上,健全法律政策引导服务,持续开展送法进企业法治教育宣传活动,促进企业依法经营。去年,全省检察机关开展“检察护航民企”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企业家代表走进检察机关,听取他们对检察机关的意见。疫情防控期间加强法律服务,全省检察机关共走访企业1331家,帮助解决实际问题561条,引导企业做好风险防控,积极助力复工复产。

河南日

  河南日报记者

  郭专员,您好。在后疫情时代,经济社会全面复苏发展,一方面需要持续加大对涉企犯罪的打击力度,另一方面又要保障企业从业人员的合法人身权益,实现营商环境的优化。请问,我们将如何统筹好这两方面的工作?谢谢。

  郭渊

  我认为这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统筹解决好这两个问题有利于保障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公安机关在持续严厉打击涉企犯罪的过程中,始终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就是在为合法经营的企业和企业家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同时,我们公安机关在办理具体案件的过程中,也要根据具体情况做不同的处理,原则上应当用足、用活、用好相关保护企业发展的政策规定,最大限度地保障企业的合法经营,确保实现“政治效果、经济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就像你刚才提到的,新冠肺炎疫情以来,许多企业在复工复产和生产经营的过程中不仅遇到了用工紧张、原料匮乏、资金短缺等问题,也积累了因产供销矛盾引发的各类经济问题,这中间既有正常经济活动,又有经济纠纷,还包含一部分经济犯罪,在这种情况下,公安机关既要坚持严格、规范、依法办案,又要注重区分不同情况,要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角度出发,最大限度保护企业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目前,我们公安机关已经安排部署各地公安机关特别是经济犯罪侦查部门注重保护企业法人等高管的合法权益,在办理涉企案件过程中,对企业经营者、公司企业负责人、关键岗位工作人员、核心技术骨干涉嫌犯罪需要采取限制人身自由强制措施的,要及时告知企业或企业主管部门,事前听其相关诉求,更加妥帖处理这类问题。对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确保刑事诉讼顺利进行的,应当慎用拘留、逮捕等羁押性强制措施。发现错拘等执法过错问题的,必须立即纠正。已经被采取强制措施的企业经营者,在企业遇有重大经营决策时,在不妨碍侦查活动顺利进行的情况下,可以在公安机关的监督下,进行一定的经营管理行为,争取最大限度地降低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

广电

  河南广播电视台、大象新闻记者

  王厅长,您好。行政执法监督在服务法治化营商环境、规范依法行政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同时也存在因为行政执法监督不规范、不到位导致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影响营商环境建设的问题。请问,今后在加强执法监督力度方面,司法行政机关将采取哪些措施来有效解决这些问题?谢谢。

  王海云

  谢谢记者朋友的提问!这些年来,我省主动作为,先后制定出台了《河南省行政执法条例》《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办法》等,通过建制度、搭平台、抓创新、促改革,着力破解监督不得力、效果不明显问题。当前,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对行政执法监督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司法行政机关作为承担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职能部门,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盯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每一个环节,强化主动监督意识,加强执法权力内部制约,自觉接受外部监督,构建科学有效的权力运行监督体系,努力让监督长出“牙齿”,真正促进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

  一是坚持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相结合。广泛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选取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执法监督检查,从执法主体、执法程序、执法流程等方面加大对各类执法行为的监督力度。

  二是坚持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相结合。督促各级行政执法机关严格执行行政处罚裁量标准、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内部执法评议考核等内部监督制度,并通过回访行政管理相对人、聘请社会监督员、委托第三方开展外部评议等方式,增强外部监督效力。

  三是坚持普遍监督和个案监督相结合。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现对行政执法行为的全过程、全方位监督,进一步畅通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加强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及时纠正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执法行为。同时,严格执行《河南省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根据违法或者不当的执法行为造成后果和社会影响的轻重程度,严格追究有关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的责任。

  主持人 常轶旸

  媒体朋友们,我们知道,良好的营商环境,是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增强发展动能的前提。优化营商环境是一项系统工程,头绪多、任务重、涉及面广,需要综合施策、精准发力。通过今天的发布会,我们进一步认识到,开展影响营商环境执法司法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是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重要抓手,是优化我省营商环境的实际行动,是政法机关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具体实践。在此,希望各级各类新闻媒体在今后一段时间内,能够深入宣传我省开展集中专项整治的举措和成效,加强舆论监督,为我省构建优良营商环境、提振市场活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浓厚舆论氛围。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各位发布人!谢谢记者朋友们!再见。

责任编辑:银新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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