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升温”
交警部门严查不使用安全带等行为

河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henan.gov.cn 时间:2020-06-03 16:31 来源:焦作市人民政府

  从本月起,备受市民关注的“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将“升温”,交警部门开始严查摩托车骑乘人员不戴头盔和汽车驾乘人员不按照规定使用安全带等行为。

  从今年4月底开始,根据上级部门的统一部署,焦作市交警部门开展了“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整个行动将按照宣传引导、劝导查纠、总结固化等阶段开展。而在过去的一个多月中,交警部门针对“一盔一带”下大力度,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今年4月底,记者曾在人民路与塔南路交叉口对一条车道通过的20辆机动车进行了随机统计,发现其中近半数驾驶人未使用安全带。同一地点,6月1日上午,记者再次统计,发现20辆机动车中只有一名驾驶人未使用安全带。4月底,记者在该路口对使用安全头盔的情况也进行过观察,发现只有一些送外卖或快递的人员驾驶电动车时佩戴有安全头盔。6月1日记者再观察时,发现佩戴安全头盔的市民明显增多。

  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仍需继续发力。据介绍,按照全省统一部署,6月1日起,焦作市交警部门将统一开展“一盔一带”查纠活动,重点严查摩托车骑乘人员不戴安全头盔以及汽车驾乘人员不规范使用安全带的交通违法行为。对于不戴安全头盔的电动车驾乘人员,交警仍以劝导教育为主,不进行处罚。

  6月1日,严查行动如期启动。10时许,记者在站前路与塔南路交叉口看到,市公安交警支队定和大队的民警正在这里开展查处行动。从10时许到10时20分许,该路口从东向西方向,交警一共查处了4辆机动车。其中,3辆为驾驶人本人未使用安全带,一辆为坐在副驾驶的乘客未使用安全带。据介绍,6月1日在焦作市多条道路以及高速公路均安排有警力开展查处工作。

  对于处罚标准,交警部门进行了解释。驾驶摩托车时驾驶人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的,罚款50元,记2分;乘坐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罚款20元;在普通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罚款50元;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罚款200元,记2分;机动车行驶时,乘坐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罚款10元。

  交警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还将持续推进,在依法查处摩托车骑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汽车驾乘人员不使用安全带违法行为的同时,交警也呼吁广大电动车骑乘人员,“一盔一带”要从我做起,一定要佩戴安全头盔,从现在做起,让安全常在。

责任编辑:陈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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