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文化和旅游厅:召开专题会议
推进公共文化服务领域标准指引落实意见制定

河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henan.gov.cn 时间:2020-05-13 10:10 来源:省文化和旅游厅

  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省文化和旅游厅负责制定出台公共文化服务领域标准目录和标准指引落实意见,现将推进情况和下步工作计划汇报如下。

  一、推进情况

  (一)高度重视,传达学习。省文化和旅游厅高度重视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划化工作,2019年11月、12月,党组书记宋丽萍同志先后批示,要求相关厅领导、处室负责同志对《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国家文物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公共文化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办办发〔2019〕139号)两个文件进行学习。2020年2月收到省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我省贯彻落实意见(征求意见稿)的通知后,厅办公室提前对省文化和旅游厅工作进行安排,将文件精神传达到各单位、业务处室。

  (二)加强沟通,收集资料。3月16日收到我省正式通知(豫政办〔2020〕5号)后,省文化和旅游厅与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省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及时进行对接,明确公共文化领域目录制定的主要依据以及我厅的重点工作任务。同时厅办公室积极收集借鉴吉林、江西等其他省的指导意见,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三)梳理分工,明确责任。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国家文物局办公室制定的《标准目录》共明确了公共文化服务领域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公共服务4个方面45项基层政务公开事项。省文化和旅游厅对目录进行了分工,由厅办公室牵头,省文物局、市场管理处、科技教育处、公共服务处、非物质文化遗产处等相关业务处室(单位)配合,结合我省实际对《标准目录》进行细化和补充完善。

  (四)召开会议,专题推进。4月8日组织召开专题推进会,对目录梳理情况进行督导。目前各处室已经完成公共文化服务领域标准目录梳理工作,办公室正在起草标准指引落实意见初稿。

  二、下步工作打算

  (一)广泛征求意见。初稿形成后,采取下发通知、交流调研等形式向基层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文物行政部门、相关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征求意见,意见完善后5月底之前正式印发。

  (二)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明确相关工作责任人,根据法律法规、机构职能、基层实践以及群众反馈意见等,对标准目录进行动态调整和更新,不断适应文化、文物事业发展和人民群众需要。

责任编辑:银新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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